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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哪个部门监督,住房价格是政府什么部门在监管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9-08 03:12:41 编辑:房价信息 手机版

1,住房价格是政府什么部门在监管

物价局来管理,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标准,都是由物价局下发到各部门,包括各种收费。

住房价格是政府什么部门在监管

2,房价投诉在哪里可以投诉

法律分析:可通过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纠纷时,可通过一下途径解决: (1)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2)与经营者协商和解;(3)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价投诉在哪里可以投诉

3,请问房产中介是由哪个部门监管

房产中介的监管部门是房产局,协会只是行业自治组织。
房管局

请问房产中介是由哪个部门监管

4,房产中介的监管部门

房管局吧,还有12345
菁英地产回答:中介协会
工商局管,中介属于企业,
房管局中介管理科

5,对目前的商品房质量很担忧请问有哪些单位管理或者监督在建的商

一般来说现在的房子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因为现在的监管很严,现在监管的是双重的,首先是在施工过程中有建筑监理公司,然后在竣工验收的时候是形成性质的质监站或局来做最后的认定。
搜一下:我新买了一套商品房,对目前的商品房质量很担忧。请问有哪些单位管理或者监督在建的商品房质量?谢谢

6,商品房开发商卖房交易由谁监管

什么年头了,还有这事,现在房屋早就一价清了,水电必须到户,而且在房间内,不准另收,你们开发商真黑,找房产局,还应该要求退还水电开户费
五证不全不让卖,但是可以先签订认购协议,开发商的目的是快速回笼资金,现在大行情尚未回暖(但马上就会回暖),此时出手很合适。
找房管局,水电表在商品房开发销售中是不允许另外收费的,但是这个钱有可能要不回来,如果这个钱是在交房的时候发生交付的,那业主身上也有问题,政府的验收部门也有问题,去房管局市场科咨询一下

7,买的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1、首先找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责任。2、如果开发商不予解决或者对开发商给出的解决方案不满意,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对房屋进行鉴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3、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凭购房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必要时可以请律师协助解决,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好,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一)找开发商协商。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望采纳!

8,商品房有质量问题应向哪个部门投诉

对待商品房质量问题,必须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区别不同情况,依 法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通过法律程序妥善加以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商品房质量问题通常
1、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2、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相关法律:最高法《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解释》第13条第2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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