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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评价指标报告怎么写,请问怎么写大概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6 04:44:06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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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纳税评估自查报告怎么写大概的内容是什么

1\企业基本情况2\企业前几个月(或者一年,看税务机关检查的期间)的收入\税金\税负情况3\如果税负低说明原因4\企业在对自己的收入交税等进行自查的情况,有无问题主要就这些

请问纳税评估自查报告怎么写大概的内容是什么

2,纳税的信用等级评价指标是什么

(一)税务登记情况1.开业登记;2.扣缴税款登记;3.税务变更登记;4.登记证件使用;5.年检和换证;6.银行账号报告;7.纳税认定情况(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等)。(二)纳税申报情况1.按期纳税申报率;2.按期纳税申报准确率;3.代扣代缴按期申报率;4.代扣代缴按期申报准确率;5.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三)账簿、凭证管理情况1.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2.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3.发票的保管、开具、使用、取得;4.税控装置及防伪税控系统的安装、保管、使用。(四)税款缴纳情况1.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2.欠缴税款情况;3.代扣代缴税款按期入库率。(五)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1.涉税违法犯罪记录;2.税务行政处罚记录;3.其他税收违法行为记录。

纳税的信用等级评价指标是什么

3,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及以上不满70分的为级

C

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及以上不满70分的为级

4,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纳税信用级别设为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 (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5,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是什么

法律分析: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和评价,保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统一性,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评价指标》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纳税人涉税行为是否违法违规,参考失信行为中体现的纳税人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等,分别设计了1分、3分、5分、11分的扣分标准。例如,未按规定保管税控专用设备造成遗失的按次扣1分,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则一次性扣11分。以上信息主要从税务管理系统中采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6,国税纳税评估自查报告怎么写

自查报告应该是有固定表格格式。。在内容栏里分两部分写就可以。首先把公司基本情况写上,比方是某某公司,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第二部分写在发生的月份及其原因迟记少记收入,然后在自查中发现了此项问题。商品税率多少,应补缴多少税款。。。这个没有固定的格式范本。填上给税管员就可以。。。。希望能帮到你。。
xx国税局: 我们根据贵局的要求,对我公司2010年增值税的计算缴纳情况进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x月x日预收x公司货款xxx元,经核实货物已与x月x日发出,根据税法的要求,应于货物发出的月份确认销售收入,但由于我们工作疏忽,会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好,没有及时确认收入,导致2010年少计销售收入xx元,漏缴增值税xxx元。 2.。。。 3..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愿意按照税收法规的要求,补缴增值税xxx元。 通过这次自查,使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税收知识的学习。今后,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税收法规,认真搞好会计核算,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坚决杜绝少交、漏缴税款的现象。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请指正。

7,纳税信用级别如何评定纳税信用级的评定标准

纳税信用级别如何评定-纳税信用级的评定标准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另行规定。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纳税信用级别如何评定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纳税信用评价方式   1、根据《深圳市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纳税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   2、本办法适用于已在深圳市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   3、纳税信用信息采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收集,包括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   4、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另行规定。   二、纳税信用等级标准   1、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   2、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3、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4、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三、哪些企业本年底不能评定为A级?   1、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2、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3、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按月申报纳税人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或按季申报纳税人连续2个季度或者累计3个季度零申报、负申报的;   4、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四、获得A级纳税信用享受税收激励政策   税务机关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纳税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二)根据其实际经营需要,放宽发票供应限量;   (三)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四)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优先办理退税,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五)所属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五、哪些涉税行为会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一)未按规定申报   1、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或代扣代缴,每次扣5分(按税种按次计算);   2、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按期抄报税的、提供虚假涉税资料、不如实反映或拒绝提供涉税资料的.,每次扣3分、5分或11分不等。   (二)欠缴税(费)款   1、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   2、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按次计算),每次扣3分;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规定解缴的(按次计算),每次11分。   (三)发票管理不符合规定   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纸质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税务机关将根据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违法违章记录扣减纳税信用得分,每次扣3分。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行为将导致纳税信用减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四)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七、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税务机关会采取哪些措施?   (一)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三)严格出口退(免)税审核,加强出口退(免)税后续管理;   (四)每年选取一定比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对其报送的各种资料进行严格审核;   (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在选案环节重点关注,在实施检查时严格执法;经检查存在涉税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理处罚;   (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八)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

8,纳税信用评价方式有哪些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 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 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问:纳税人因逾期申报导致应纳税款未按期缴纳,是否会影响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 (一)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三)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的情形。 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附件《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规定: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按税种按次计算),扣5分。

9,纳税评估报告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购进设备当然应该有发票入账,如果没有,可以要求到税务机关代开(多数销售旧设备的的都可以免税的).如果实在不行,只有用验资时的评估报告代替了. 申请一般纳税人一般要做好以下准备:有固定的生产场地证明,如产权证、租房协议等:建立账簿核算,产生会计报表;专用发票保管的条件:就是铁门、铁窗、保险柜等;专业会计人员的资格证明、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只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税务机关在一个月内办好,如果您单位很急,可以要求税务机关抓紧办理。 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都是临时一般纳税人,期限一般为半年。期满后附合条件的申请直接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只是形式而已)
xx国税局: 我们根据贵局的要求,对我公司2010年增值税的计算缴纳情况进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x月x日预收x公司货款xxx元,经核实货物已与x月x日发出,根据税法的要求,应于货物发出的月份确认销售收入,但由于我们工作疏忽,会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好,没有及时确认收入,导致2010年少计销售收入xx元,漏缴增值税xxx元。 2.。。。 3..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愿意按照税收法规的要求,补缴增值税xxx元。 通过这次自查,使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税收知识的学习。今后,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税收法规,认真搞好会计核算,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坚决杜绝少交、漏缴税款的现象。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请指正。

10,纳税信用等级考评申请审批表如何填写

◆ 问:什么是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 答:纳税信用是指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被社会所普遍认可的一种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内容之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依法将纳税人评定为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进行分类管理的制度。 ◆ 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答: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按照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等情况分指标计分,设置A、B、C、D四级。 纳税信用等级两个纳税年度评定一次,采用申报评定和审核评定相结合的办法。A级纳税信用等级实行申报评定制,B、C、D级纳税信用等级实行审核评定制。 ◆ 问:A级纳税信用等级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报A级纳税信用等级: 1、开业并连续经营两个纳税年度(含)以上,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各类纳税人; 2、纳税人提出申请,且按照评定内容分指标计分,考评分在95分以上; 3、评定期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无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 4、评定期前两年无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5、评定期内无新发生欠缴税款情形; 6、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 7、能完整、准确核算应纳税款或者完整、准确核算代扣代缴税款; 8、经税务稽查、纳税评估或者税收审计,在评定期内无问题的。

11,如何评价目前国税总局公布的纳税评估指引与指标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简称《评价指标》)。10月1日起,全国税务系统将据此指标体系,采用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相结合的方式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进一步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保证评价结果的统一性,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评价指标》分为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三部分,外部信息由外部参考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组成。其中,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将直接影响评价结果,而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和外部参考信息目前仅记录,暂不扣分。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4个一级指标,非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和税务稽查信息两个一级指标。《评价指标》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纳税人涉税行为是否违法违规,参考失信行为中体现的纳税人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等,分别设计了1分、3分、5分、11分的扣分标准。例如,未按规定保管税控专用设备造成遗失的按次扣1分,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则一次性扣11分。以上信息主要从税务管理系统中采集。值得关注的是,纳税人存在税种优惠资格申报材料虚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非善意接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规定期限内未补交或足额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行为的将被直接判为D级。外部评价信息主要指从相关部门取得的影响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指标信息,当前主要包括从银行、工商、海关以及房管、土地管理部门或媒介获得的信息,如发现纳税人在不同部门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直接扣11分,这就意味着纳税人的信用评价总分就不可能达到90分,将直接失去获评纳税信用最高级别--A级的资格。通过新闻媒体或媒介采集的信息税务机关核实后才会使用。外部参考信息则主要指评价年度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评价指标》中增加外部门信用信息记录的内容,是税务机关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推进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联动管理,共同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良好社会氛围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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