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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验旧传递单生成错了怎么删除,已作废的发票但是首页不见了可以撤回吗但是已经生成验旧传递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2-09 07:58:36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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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作废的发票但是首页不见了可以撤回吗但是已经生成验旧传递

有的
红票从,如果不行,去税务局找税管员调一下

已作废的发票但是首页不见了可以撤回吗但是已经生成验旧传递

2,发票验旧传递单生成错了怎么删除

详情咨询40071-12366税友集团

发票验旧传递单生成错了怎么删除

3,发票验旧操作错了怎么办

没有问题 啊!可以再验旧就好了!把输入日期2014.11.01-2014.11.30,然后再验旧就好了!没有什么问题的啊!然后再去汇总就好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旧:1.发票开完后,确认已经联网上传到税务系统(多点击几次发票修复);2.然后拿着最后一张发票以及税务登记证去税务局验旧即可;3.网上也可验旧,登录电子地方税务局系统进行发票验旧。

发票验旧操作错了怎么办

4,生成凭证了但是发觉做错了 如何删除求步骤要详细的万分感谢

哦 看错了 在采购发票列表里 先把那张发票删了 如果发票已审核就先弃审再删除发票 然后在存货系统里 业务 凭证查询 找到那张凭证 在凭证列表删除即可。如果发票已记帐 需要恢复记帐前状态的

5,手工发票验旧成功了才发现错了怎么办

发票验旧信息可以删除重录,具体方法: 1、填写正确的发票领购交旧验旧申请表,可以上网下载样式,见附件。 2、将税控开票系统进行网上抄报税或者仅抄税。 3、带税控IC卡和正确的发票领购交旧验旧申请表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重新验旧。 4、跑了一趟还要干点别的,申报纳税,然后清卡。 5、顺带领购发票,完事回家! 满意望采纳!
另外开一份去吧

6,网上机动车发票验旧成功可以删除吗

2009年新的机动车开票系统,增加了防伪税控码的打印,以便取得发票一方可以认证抵扣!在打印出错时,可在开票系统直接作费发票(系统中有此功能,如找不到可咨询税务机关)!然后重新开具发票!错票注明作废,交回税务机关即可。

7,红字发票申请已经上传审核成功后发现错了怎么删除

00:00 / 00:2770% 快捷键说明 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 音量提高10% ↓: 音量降低10% →: 单次快进5秒 ←: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 不再出现 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

8,手工发票验旧成功了才发现错了怎么办

发票验旧信息可以删除重录,具体方法:1、填写正确的发票领购交旧验旧申请表,可以上网下载样式,见附件。2、将税控开票系统进行网上抄报税或者仅抄税。3、带税控IC卡和正确的发票领购交旧验旧申请表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重新验旧。4、跑了一趟还要干点别的,申报纳税,然后清卡。5、顺带领购发票,完事回家!满意望采纳!很抱歉,回答者上传的附件已失效

9,发票验旧是如何操作的

发票验旧就是税务机关对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进行查验,检查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规定。那么购买发票前,发票验旧是如何操作的呢?快来看看吧。 1、 纳税人通过一证通等介质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进入“发票业务”下的“发票验旧”功能模块。 2、 选择需要发票验旧的发票种类,点击查询,搜索出该票种下待生成验旧传递单的发票信息。 3、 选择需要验旧的发票号段,点击“生成验旧单”,其中发票起止号可以修改。确认起止号码后,点击“生成传递单”。 4、 确认生成的发票验旧传递单无误后点击“保存”,发票验旧数据将传送至税务机关。 5、 如果需要撤销本次验旧,点击“删除传递单”,本次验旧即取消。 以上就是关于发票验旧是如何操作的全部内容。

10,发票网上验旧成功了可以去取消验旧吗

发票网上验旧成功了不可以去取消验旧,这属于已实际验旧,不可以进行修改。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_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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