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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怎么汇算清缴,国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哪里申报要下载协同软件吗还是直接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9-01 23:35:49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国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哪里申报要下载协同软件吗还是直接

可以下载模板离线填报,然后上传,也可以直接在线填报、申报。
百度本省市的税务局网站,去下载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做好后通过网上申报软件发送到税务局。纸质报表随后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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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税电子税务局汇算清缴怎么进入

我们这里是,先下报税软件,填好并打印纸质资料,生成压缩文件,拷入U盘,最后持纸质资料,及U盘去申报大厅申报,我刚弄好!
按其开通的电子报表内容,以你实际账载内容,按税法规定填列提交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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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怎样报税怎样填汇算清缴

国税报税是在每月10日前,先从税控系统中抄税,打印当月发票清单.在网上申报完后,拿着IC卡、发票清单、增值税申报表到税务大厅窗口办理。地税是个人所得税每月8号前,别的税在10日前。汇算清缴要到国税网站下载数据采集软件,安装后有说明文件。
可以先咨询专管员一般的情况是,没有业务发生过,而且连最基本的报税软件都没有安装,也没有进行税局登记,再报税不是多此一举么

怎样报税怎样填汇算清缴

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申报年度帐务处理完后,汇算清缴工作简要概述如下:1、检查帐务:检查申报年度全年帐务,另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检查已发生但单证未到帐务;2、做好纳税调整工作(此处据企业实际情况处理),确定好申报年度应纳所得税;3、整理好年度所得税申报所需要的相关企业报表及相关说明资料;4、须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所得税审计报告的,年度所得税申报前做好审计报告;5、调剂好相关纳税款,做好网络申报或办税大厅申报工作,备好年度所得税申报表,附带相关企业报表及相关说明资料,报关主管税务机关。

5,企业年度汇算清缴在国税的如何填报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重点:1。企业的各种价外收入,补贴收入。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收回及核销的坏帐是否记入了应纳税所的额。 2收取及交纳的基金费用。附加是否符合税前扣除的条件及标准 3.管理部门。在建工程,广告。。职工福利等,是否视同销售,记入了应纳税所的额 4.工资的扣除标准 5。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宣传费的扣除标准 6以前年度的亏损认定 7。提取的各种准备金 8,其他的 纳税调整项目即使是零申报,你们肯定也发生了些管理费用,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不大,没提折旧,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要照实填(因为你有收支). 应填年度财务报表有4张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应填所得税汇算清交表12张,其中主表1张,附表11张,附表先填6-11,然后1-5,主表自动生成。给你填写所得税汇算清缴表的资料吧:http://taxlaw.zj001.net/show_hdr.php?dname=U11LEV0&xname=7DRODV0&xpos=3 2002-2008年度设立的企业,所得税归国税管理;2009年始按主体税种划分,即缴纳增值税为主的,归国税管理,缴纳营业税为主的,归地税管理。如果你的企业是2002年1月1日以后申请成立的商业企业,那么就由国税征收增值税,其企业所得税也由国税管理;如果是以前成立的,虽然由国税征收增值税,但企业所得税则由地税管理。如果你的企业是建筑安装公司,那么就由地税征收营业税,不论成立时间的先后,其企业所得税就由地税管理。2011年国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规的资料有:1、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二分2、会计报表3、鉴证报告4、税收优惠备案通知书5、其他未列资料 以上资料均要盖公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交资料指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3、年度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 4、本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所得税、流转税及教育附加、防洪费) 5、验资报告 6、以前年度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定报告复印件 7、存货盘点表、银行对帐单、余额调节表 8、12月份税金的缴税单 9、资产所有权的证明的复印件 10、有关享受税务优惠政策的xx复印件 11、基本情况表。

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A类)适用汇算清缴办法,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不进行汇算清缴。   A类企业做汇算清缴要从几个方面考虑:   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   2、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   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   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争取提取并缴纳;   5、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5年内);   6、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特别注意: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说的纳税调整,是调表不调账的,在会计方面不做任何业务处理,只是在申报表上进行调整,影响的也只是企业应纳所得税,不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
如果不懂的可以问当地税务部门嘛~
 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方可享受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额在税收优惠明细表中有一栏,按主表应纳税所得额的5%计算填入,然后,主表税收减免一栏就会自动跳出减免税额。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牵涉到许多的问题,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具体见国税函〔2008〕1081号,对汇算表的每一栏都有详细的说明,完全可以满足需要了,国税总局官方下载网址为: 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5138&flag=1

7,如何办理地方税务局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汇算清缴程序: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成本费用明细表、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捐赠支出明细表、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明细表、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广告费支出明细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坏账损失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及其附表外,并应当附送以下相关资料:(1)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资料;(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5)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1)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后,经审核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资料后,若发现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有变化的,将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如变更内容属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则将敦促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2)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填写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附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审核中如发现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有漏项,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正。(3)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3、主动纠正申报错误纳税人办理了年度纳税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出现了错误,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在汇缴期内税务机关检查之前自行检查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据此调整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4、结清税款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清缴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5月底以前将应补缴的税款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顶或退税手续。5、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因有下列特殊困难:(1)水、火、风、雷、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可供纳税的现金、支票以及其他财产等遭遇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纳税人应提供灾情报告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2)因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或者短期货款拖欠,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政策调整的依据或提供货款拖欠情况证明和货款拖欠方不能按期付款的证明材料。从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一般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均规定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具体请参见各地税务局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或者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税务机关将在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若不被批准,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纳税人将被加收滞纳金。
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的程序 一、内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1998-10-20国税函[1998]182号)等法律的规定,内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汇算清缴期限 内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应注意的是: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2、汇算清缴程序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45日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纳税调整项目表、减免项目表、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表等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及其附表外,并应当附送以下相关资料: A、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资料; B、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C、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D、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E、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 A、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后,经审核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帐号等基本资料后,若发现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有变化的,将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如变更内容属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则将敦促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 B、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填写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附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审核中如发现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有漏项,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正。 C、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 (3)主动纠正申报错误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45日内办理了年度纳税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出现了错误,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在汇缴期内税务机关检查之前自行检查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填报《企业所得税自查申报表》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据此调整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 (4)结清税款 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清缴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4月底以前将应补缴的税款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顶或退税手续。 (5)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因有下列特殊困难: A、水、火、风、雷、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可供纳税的现金、支票以及其他财产等遭遇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纳税人应提供灾情报告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 B、因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或者短期货款拖欠,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政策调整的依据或提供货款拖欠情况证明和货款拖欠方不能按期付款的证明材料。 从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一般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均规定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具体请参见各地税务局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或者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将在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若不被批准,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纳税人将被加收滞纳金。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其在下列几个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他内容可参照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规定予以适用。 1、汇算清缴期限 外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并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纳税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申报的,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期限,或者纳税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准备齐全所得税申报资料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先按规定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其它有关报表、资料可以适当延期报送。但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2、纳税申报应当附送的资料 纳税人办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报表、资料、文件: (1)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存货表、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表、外币资金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产品销售成本表、主要产品生产成本、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表、制造费用明细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预提费用明细表及其他有关财务资料。 纳税人所用会计决算报表格式与上述报表格式不同的,应报送本行业会计报表及附表。 (3)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包括: A、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B、企业发生下列成本费用项目的,需报送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环帐准备、坏帐损失、本期业有关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及其他项目。 三、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其在下列几个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他内容可参照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规定予以适用。 1、汇算清缴期限 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投资者应当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汇算清缴地点 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3、投资者兴办两或以上企业时的汇算清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 (2)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3)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附注从其他企业取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含有合伙企业的,应报送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所得情况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同时附送所有企业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当年度已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所得税汇算表格不分国税与地税,不过很多地税的汇算表都是手工赶制,具体见国税发〔2008〕101号 下载网址为: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chinatax.gov.cn%2fn8136506%2fn8136593%2fn8137537%2fn8138502%2f8475452.html" target="_blank">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8475452.htm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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