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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执法风险 我们该怎么做,烟草执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9-03 09:32:47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如何防范和应对行政执法风险

切实提高防范执法风险的意识。在执法风险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作为执法主体的行政部门和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到执法风险的客观存在性,时刻绷紧防范执法风险这根弦,在工作中履职尽责、一丝不苟,避免作为不当或者不作为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廉政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警钟长鸣,杜绝渎职行为的发生,使行政执法人员能够做到严格执法、依法执法、公正执法。

如何防范和应对行政执法风险

2,烟草执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法律分析:提高基层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安全,提高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自身执法风险防范能力,以及建立行政执法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成为新形势下基层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必须重视并急待解决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七条 本法所称烟叶是指生产烟草制品所需的烤烟和名晾晒烟,名晾晒烟的名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未列入名晾晒烟名录的其他晾晒烟可以在集市贸易市场出售。

烟草执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3,执法办案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法律分析:风险:网络负面舆情,带来的执法风险大;民警执法、执勤不规范,民警执法能力不强,实战经验不足、执法水平不高,存在的执法风险;民警工作负荷重、心理压力大、危险系数高成为该职业的显著特征,这个特征容易使民警长期身心疲惫,使得执法风险易爆发;民警工作负荷重、心理压力大、危险系数高成为该职业的显著特征,这个特征容易使民警长期身心疲惫,使得执法风险易爆发。措施:完善民警维权长效机制和建立执法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完善民警维权长效机制和建立执法风险评估长效机制;民警要严格依法规范接处警、办案,熟练基本功,提高降低风险防范的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执法办案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4,执法发生冲突怎样处理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端正执法观念,树立正确的风险观、责任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阵地意识,在执法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越权、越位,合理、正确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二是强化队伍建设。要化解执法风险,工商执法人员就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够正确开展执法活动的综合素质。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业务知识能力以及自我保护能力,努力降低由于自身因素导致的执法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如何规避行政执法风险

行政执法风险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职能过程中,由于种种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的各种潜在危险。行政执法风险固然存在,但并非不可防范和抵御。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自觉规避履职风险,将执法风险降至最低限度: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端正执法观念,树立正确的风险观、责任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阵地意识,在执法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越权、越位,合理、正确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要化解执法风险,工商执法人员就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够正确开展执法活动的综合素质。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业务知识能力以及自我保护能力,努力降低由于自身因素导致的执法风险。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权限,做到执法行为规范化。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展开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确保案件定性正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审核、罚没、案件回访和办案纪律等制度,形成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同时建立事前监督机制,做到关口前移,及时将风险化解于未然,确保党员干部零违纪。 五是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要建立相应的考核评比制度,将执法工作的好坏与干部的评优评先和升职任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行执法岗位轮岗制。要以制度的形式,对执法区域的轮换、执法工作和其他行政工作的轮岗。积极探索执法保障机制的建立。对执法人员,不能只罚不奖。设想可以成立一项行政执法专项基金,每年从执法经费中提取部分投入专项基金中,专款专用,对有重大立功人员奖励,对执法人员因公人身、经济受到伤害时给予补助,在执法人员退休时根据执法工作时间给予一次性补贴,等等。刘权 张海波

6,请结合交通执法工作实际场所怎么做到执法风险和执法用语规范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7 请结合交通执法工作实际场所怎么做到执法风险和执法用语规范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风纪,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当着装整洁、仪容端庄、风纪严整、举止文明。第三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头发干净、整齐。男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剃光头,不得留大鬓角、长发,不得蓄胡须。女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长发时应当系发辫(盘发),不得头发披肩。第四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戴围巾、耳套;(二)戴耳环、项链、手镯、戒指、胸针、胸花等饰品;(三)化浓妆、纹身、染指甲、染彩发。(四) 除因工作需要或眼疾外,佩戴有色眼镜。第五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做到:(一)站立时端正,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大腿外侧或双手交迭自然下垂,双脚并拢,脚跟相靠,脚尖微开,身体不得靠墙或桌椅,不得摇摆晃动。(二)落座时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不得用手托腮,不得翘二郎腿,不得抖动腿。如座椅可旋转,不得随意转动身体。(三)行走时步幅适当,节奏适宜,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一边走路一边吃食物、看书报、摇风扇;两名以上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徒步执行公务时,应当有序,不得搭肩、拉手、挽臂、揽腰。第六条 指挥车辆接受检查时,指挥手势参照公安部发布的交通警察手势信号执行。第七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相对人面前应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行政相对人面前双手抱胸;(二)用手敲桌台提醒行政相对人;(三)在行政相对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等;(四)除正当防卫外,与行政相对人有身体上的接触。第八条 驾驶车(船)执法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适当速度和距离,按规定使用扬声器和停靠。第九条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及要求配合执行其他公务时,应当行举手礼并出示全国统一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第十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办公场所、宿舍内的整洁。第十一条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对前来咨询或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行政相对人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在对外办事窗口以外的办公场所,接待前来联系公务的外来公务人员应主动起身相迎、倒茶让座,接洽完毕应起身相送。在交通行政执法对外办事窗口,应当设有必要的座位

7,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烟草执法风险

(一)加大专题培训力度,注重培训实效,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组织培训是快速提高专卖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最佳方式,通过不断的法律知识的学习灌输,让执法人员对烟草相关法律有一个系统的了解和掌握。然而,如何确保取得预期的培训效果,却是我们应该着重思考的问题。首先,培训内容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培训内容只有跟自己息息相关了,才能让参训人员生出更多的学习热情和关注。因此,培训应围绕执法过程中已经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来进一步阐释对应的法律条款,确保执法行为在法律授权和允许的范围内展开。其次,要全力营造学习和培训的氛围。好的学习氛围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培训效果,这就要求培训组织者要让参训人员明确培训的目的,大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学习的兴趣。最后,培训测试结果要纳入考核。培训后针对培训内容组织测试是检验培训效果最直观的手段。通过测试,可以了解学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从而对培训内容中的重点难点作出及时调整。将测试结果与绩效考核结合,能从反面促进学员对培训内容的主动掌握。(二)建全内部监督机制,注重全程监督,着力降低行政执法过程风险。内部监督指行政系统内部进行的监督,是行政系统的自我约束机制,包括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等。1、重视事前监督。即为了防患于未然,监督主体在行政执法行为开始之前依法实施的监督,是一种预防性或防范性的监督。做到事前监督的重点在于严格落实新增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执证上岗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具备基本的执法能力和与相应的法律素养,从而降低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程序和规范的风险。2、突出事中监督。事中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对行政执法行为在实施之中进行的监督,以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是一种追踪性的监督。做好事中监督则主要要求我们在内部审核审批环节严把法律依据关,重视证据链的完整性,加强对立案、错案、办案期限、强制措施及权利义务告知、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监控,严格办案程序。3、强化事后监督。即监督主体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完结后进行的监督,是一种补救性或惩戒性的监督。这就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监督部门通过查阅案卷、执法视频等措施,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通报,要求对应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考核。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是监督的三个不可分割的环节,不可偏废任何一方。将事前监督的防范性与事中监督的及时性和事后监督的补救性结合起来,构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密切配合的监督防线,保证行政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以收到良好的监督效果。(三)建立外部监督体系,注重全面监督,积极树立烟草专卖执法新形象。如果说内部监督是各种监督中最经常、最直接的监督,那么外部监督则是监督中最客观、最不可或缺的监督。外部监督是指由行政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作为监督主体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是紧密联系的,只有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让二者各自发挥其各自的优势,才能最终达到监督的目的。这就要求烟草行业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公众对烟草行政执法的参与。要加强群众监督,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广泛宣传举报投诉热线、信箱等,加大对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积极树立烟草专卖执法的新形象。

8,新形势下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思考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纳税人维权、行政监察及司法监督力量日益增强,对税务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成为摆在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一、正确认识税收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风险是税收执法过程中潜在的一种风险,是指因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作为和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以及这种作为和不作为行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税收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需要承担或被追究有关责任的可能性。理论上讲在税收执法的任何岗位都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在领导干部和执法管理一线的关键岗位,岗位风险尤为突出。 (一)税收执法风险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客观性。执法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是因为决定风险的各种因素对于风险主体来说是独立存在的,不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只要风险的诱因存在,一旦条件成熟,风险就会导致损失。风险的客观性提示我们风险是普遍存在的,不论职务高低、能力大小,每个岗位、每个人都面临潜在的风险;而且,职务越高、责任越重、风险越大。而且,损失往往与风险相随,风险的危害会引发连锁反应,造成连锁性损失。 二是隐蔽性。风险都是以一定的概率存在的不确定性危险,因而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能够准确预见从而有效控制的危险,就称不上是风险。税务人员之所以容易忽视身边的风险,在风险发生之前掉以轻心或心存侥幸,就是因为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也即隐蔽性。在国税工作中,执法和管理风险也潜藏在日常工作的大量细节中,从萌芽、发展到演变成显性问题,往往都有一个过程,但很容易被人忽视。如在一般纳税人认定环节,审核把关不严就埋下了被不法分子钻空子的隐患,这一隐患未必一定爆发,但一旦爆发就与此管理疏漏直接相关,并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三是可控性。尽管风险是客观的,但它是可控的,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程序对风险进行事前的识别和预测、事中的防范和事后的化解,可以借助科学的方法、有效的风险防范工作程序,分析风险的性质、产生条件,辨别可能导致损失的因素,为控制风险提供前提。可以根据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和概率统计,建立各项风险的技术参数,为控制风险提供技术手段。可以通过建立良好的制度体系,规范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而把风险纳入制度控制的轨道。 (二)新形势下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重大意义 一是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有利于推进依法治税,实现税收工作的根本宗旨。依法治税的过程,既是实施法律赋予的税收管理职权的过程,也是实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工作宗旨的过程。防范执法风险的根本,在于通过制度建设以及科学规范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税收违法行为,降低税务人员受到法律追究的机率,促进税收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从而深化依法治税。 二是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减少涉税争讼的发生。加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可以通过明晰税收执法各环节存在的执法风险形式及其法律后果,警示税务人员时刻遵循法治原则,正确履行税收管理职责,树立良好的税收执法公信力和执法形象,减少各类涉税争讼的发生,营造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三是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有利于正确履行税收管理职责,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随着民主与法治的进步,公民维权、行政监察以及司法监督力量日益增强,潜在的执法风险演变为现实法律责任的机率增大,能否准确判断、识别、预防并有效抵御各种执法风险,不仅关系到税务人员的切身利益,更关乎税收事业的长远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可以减少税务人员的执法压力,激发其工作潜能,保证税收法律制度的正确施行,更有助于提升税务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有益于税收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四是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有利于提升征管质量,适应税收专业化管理的需要。管理是税收工作的基础,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决定着税收执法风险的大小,二者之间呈反比关系,即:管理水平越高,管理漏洞越小,税收执法风险也越小;反之,执法风险也就越大。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一个重要工作理念是“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建全风险内控机制,合理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因此,专业化管理对税收执法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唯有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才能更加顺利地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 二、新形势下税收执法风险的成因 (一)内生性原因 一是税收立法本身的缺陷会导致风险。税收法律中很多要素不确定,一旦把握不准,则存在“渎职”的风险。同时,对于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生事物,相应的税收征管配套政策出台不够及时,税收管理难以及时跟进到位,会埋下引起争议的隐患,税务机关将不可避免地承担由此造成的执法风险。 二是“行政本位”的管理理念、管理机制会导致风险。目前“行政本位”的管理理念在税务机关比较突出,但过多地强调“行政本位”往往与法治的理念相左,可能会形成执法风险。比如有些基层税务人员为了片面追求考核指标的正确率,不顾客观实际,人为弄虚作假,甚至有干部代替纳税人办理纳税事项,为税收执法埋下了隐患,从而带来了执法风险。 三是系统内缺乏风险管理机制会导致风险频发。近年来,各地税务机关都开始关注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也积极探索建立了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但很多税务机关及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依然较淡漠,风险意识比较薄弱,从整体上讲风险管理机制的实践成果有限,再加上多数是零散的经验和做法,不足以抵制各种复杂的执法风险。 (二)外部原因 一是日益完善的监督机制带来的压力。众所周知,执法风险与执法行为及结果受到监督的程度有密切的关系,社会整体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关注度越高,监督力度越大,执法风险由潜在转变为现实的可能性也越大。与此同时,纪检监察与司法机关加强了对税收执法与执纪 行为的监督检查,新闻及社会舆论也成为较强的监督力量,使税收执法过程中潜在违法行为转变为实际法律责任的机率增大。 二是日益增强的公民维权意识带来的压力。税收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行为能力日益增强,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也在寻求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法律途径,包括复议、诉讼、控诉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为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所接受和采用,纳税人逐渐从人际关系维权转化到法律维权,给税务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三是组织收入工作带来的压力。一些地方政府为推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大力推行招商引资,并为引进项目,留住客商投资,制定出台一些与现行税法规定冲突的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税务部门难以应对,出现问题税务机关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给税收执法带来风险。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力,管理和监控的失位、缺位也给税务机关执法带来很大的风险。 三、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建议 税收执法风险的内容及表现决定了税收执法风险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将始终存在。然而,防范执法风险并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当务之急,是在全面、彻底、深入地落实好现有工作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长效机制,将依法治税工作推向深入。 (一)建全税收法律,提高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性 完整的税收法律体系是规范税收执法和降低执法风险的前提和基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制度建设质量,增强执法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首先,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充分揭示和反映税收管理的客观规律和要求,避免文件、制度与上位法相冲突;制定的制度要具有操作性,防止脱离实际或超出执法人员承受能力,既要避免制度陷阱,又要防止制度泛化,不成熟或者不必要的制度不宜出台。其次,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矛盾冲突或者内容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要及时修改或废止。再次,深入推行税收政策评价反馈制度,并探索建立涉税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办法实施效果评价制度,促进税收管理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二)提高队伍素质,增强税收执法风险意识 一是强化法制观念。税务人员对于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环境要有清醒的认识,要知法、懂法,树立法制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正确对待和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谨慎执法,克服执法行为中的侥幸和麻痹心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使自己的执法行为不偏离法律的轨迹运行。二是转变执法方式。要改变习惯的、传统的工作思维和征收方式,屏蔽求简单而忽略程序,求快捷而忽略方式的现象,避免和减少执法过程中的拖拉和随意性。要在税收管理理念、税收服务意识、税收征收习惯、职业道德观念等方面与时俱进,提高对事务的判断力,提升处事经验,尽可能减少风险的发生。三是加强税收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税务部门是政策业务很强的部门。因此,一定要把税收业务培训放在重要位置,要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使干部主动学习钻研税收业务,提高执法水平,鼓励干部报考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按照人员的不同层次或工作需要,安排干部分期分批接受专业培训或知识更新教育,为干部应对和防范风险打下基础。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各项执法管理制度 一是优化分解税收执法业务流程。要进一步梳理流程,对运行制度过于复杂、操作手续繁琐、要求不切实际、超出职责范围的项目予以调整;对执法权力过于集中、难以有效制约的部位适当分权控制,同时,要避免执法监督的交叉重复,使各部位、各项执法监督制度、流程、职责相互配套、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形成合力。二是加强具体执法事项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坚持依法治税和依法管理,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履行管理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依据、执法权限、方式方法、时限等内容,全面、准确、适当地实施执法活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三是重视涉案证据的搜集和论证。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务涉案证据能够有效降低执法风险。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有关证据收集、认定和适用规则的实务培训与实地指导,提高执法人员收集与制作证据的能力与技巧。四是进一步发挥税收执法检查的功效与作用,通过日常、专项和年度执法检查,查摆问题,纠正错误,加强整改,消除隐患。同时通过落实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履责意识和自我控制、自我纠错能力,降低风险概率。 (四)强化内外监督,完善目标考核体系 一要坚持全面落实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以岗位设定为基础,依岗定责,明确具体岗位的执法内容与执法程序,减少不作为、慢作为或任意作为等行为。二要切实发挥税收执法检查的功效与作用,通过日常、专项和年度执法检查,查摆问题,纠正错误,落实责任,并加强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管理。三要健全完善评议考核与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采用计算机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评价税收执法质量,增强评议考核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四要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同时要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重视人大、政协、司法等部门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处理。 (五)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合力 一是与司法部门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协调和配合。基于提高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能力这一共同目标,税务、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能够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要建立案情通报机制,及时交流涉税违法案件情况,研讨解决遇到的问题。要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共享办法和合作制度,形成日常化的信息交流渠道。二是加强与政府以及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明确外部监督部门对税收执法的监督内容及评判标准,减少因内外认识标准不一致而引发的执法风险。认真做好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提供有效的管理建议,增强政府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与科学性,减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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