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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红字冲销后日期怎么处理,请问红字发票有冲销时限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3-20 16:38:36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发票冲红字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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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冲红字怎么处理

2,请问红字发票有冲销时限吗

一、红字发票的冲销时限根据所开发票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出口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存在时间限制。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冲红:因为税收法规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必须从开票日期起180天内进行认证。所以,如果取得专票之后未认证,需要冲红的要180天内去税局申请开具通知单,但如果已经认证抵扣则没有天数限制。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超过360天认证期限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也就无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对在认证期限内已经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专用发 票没有时间限制。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取得主管税务机构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后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但超过360天认证期限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也就无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扩展资料:开具红字发票的具体情况可以分为购买方和销货方两种:一、购买方: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二、销货方: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发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冲销

请问红字发票有冲销时限吗

3,跨月发票红字冲销步骤

跨月发票红字冲销步骤有?普通发票跨月冲红步骤:带上要冲红的纸质普通发票,到所属税局填写普通发票红字报备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直接开具负数的普通发票即可.专用发票跨月冲红步骤:发票没认证,销方申请,因开票有误尚未交付或者因开票有误对方拒收(这个情况,一般购方会有拒收证明),先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张盖上公章,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纸质专票去所属税局,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发票已认证,购方申请,先在防伪开票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同样打印两张盖上公章,带上打印好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纸质专票去所属税局,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将通知单交给销方,由销方在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即可.

跨月发票红字冲销步骤

4,普票跨月发票红字冲销步骤

普票跨月发票红字冲销步骤如下:1、首先,如果该普通发票是二联纸质的,确保记账联、发票联都已在手上,且该票开出的时间是本月之前的(如果是本月开出的直接在开票软件中点击作废即可,并在纸质发票上注释下“作废”);2、然后打开开票软件,选择:发票填开 → 选择对应的普通发票类型(纸质或电子)→ 打开后,点击上方:红字 → 输入需要冲红的发票代码和号码(输入两次) → 点击:下一步 → 点击:确认 → 将红字负数发票打印出来;3、如果是纸质发票,将原来的发票附在新开的红字负数发票后面,以方便财务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5,发票冲红取消时间限制吗

发票冲红取消没有时间限制。发票冲红,表示原先开的发票有误或需更正,需要重新开发票调整账目的意思。收付款双方都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收款方应将需冲红发票收回,并在发票各联上加盖“作废”字样后,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收付款双方都已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付款方凭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冲红发票证明,到收款方办理冲红发票手续。收款方凭付款方冲红发票证明,按冲红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后,再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证明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一联后,以备核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第八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6,跨月发票红字冲销步骤

法律分析:跨月发票红字冲销的步骤是:先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填写红字发票信息表,提交给所属税局审批,通过之后根据税局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号码,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录入通知单号码开具负数发票红冲之前蓝字发票。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第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7,跨月发票红字冲销步骤

【法律分析】:跨月发票红字冲销的步骤是:先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填写红字发票信息表,提交给所属税局审批,通过之后根据税局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号码,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录入通知单号码开具负数发票红冲之前蓝字发票。【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第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8,请问红字发票有冲销时限吗

一、红字发票的冲销时限根据所开发票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出口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存在时间限制。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冲红:因为税收法规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必须从开票日期起180天内进行认证。所以,如果取得专票之后未认证,需要冲红的要180天内去税局申请开具通知单,但如果已经认证抵扣则没有天数限制。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超过360天认证期限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也就无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对在认证期限内已经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专用发 票没有时间限制。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取得主管税务机构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后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但超过360天认证期限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也就无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扩展资料:开具红字发票的具体情况可以分为购买方和销货方两种:一、购买方: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二、销货方: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发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冲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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