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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成品油消费税申报表怎么填写,成品油消费税附表3中是否要把本月所有销售的油品全部填写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5 10:16:14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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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品油消费税附表3中是否要把本月所有销售的油品全部填写

不一定,做帐做的起来就可以了

成品油消费税附表3中是否要把本月所有销售的油品全部填写

2,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里面成品油那张表格具体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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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里面成品油那张表格具体怎么填写

3,消费税纳税申报表2月份应该怎么填

已纳消费税里的本期填2月,已纳是交1月的 累计是1-2月合计。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2月份应该怎么填

4,消费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法律分析:““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款的所属期间。 “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税务登记码。“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栏,填写纳税人法人代表的姓名。“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详细经营地址。“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5,成品油消费税申报表里那个本期准予扣除税额 是指什么

领用已税外购成品油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不包括航空煤油和溶剂油),可以抵扣实际领用的成品油已纳消费税。

6,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怎么填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您好,(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二)“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三)第1栏“期初余额”: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四)第2栏“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金额。(五)第3栏“本期扣除额”: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第1栏“期初余额”+第2栏“本期发生额”之和,且第3栏“本期扣除额”≤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六)第4栏“期末余额”: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七)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填写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八)第6栏“本期扣除额”:填写本附列资料第3栏“本期扣除额”的数据。第6栏“本期扣除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九)第7栏“含税销售额”: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含税销售额。第7栏“含税销售额”=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第6栏“本期扣除额”。(十)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不含税销售额。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第7栏“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其中“征收率”按照第7栏“含税销售额”对应的征收率计算。 第8栏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数据一致,适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除外。(十一)第9栏“期初余额”: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十二)第10栏“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金额。(十三)第11栏“本期扣除额”: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第11栏“本期扣除额”≤第9栏“期初余额”+第10栏“本期发生额”之和,且第11栏“本期扣除额”≤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十四)第12栏“期末余额”: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十五)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填写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十六)第14栏“本期扣除额”:填写本附列资料第11栏“本期扣除额”的数据。 第14栏“本期扣除额”=第11栏“本期扣除额”。(十七)第15栏“含税销售额”: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含税销售额。第15栏“含税销售额”=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第14栏“本期扣除额”。(十八)第16栏“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不含税销售额。第16栏“不含税销售额”=第15栏“含税销售额”÷1.05。第16栏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数据一致,适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除外。 提问 好的谢谢 更多3条 

7,请问消费税和增值税的申报表怎么填

看你是做服务的 还是做销售的 做销售的天应税货物那一列 做服务的 填应税服务那一列 然后一个月的收入低于3万事免交增值税的 你这个表看不清楚 我只是根据自己平时填的表跟你说的哈

8,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列

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款的所属期间,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本表所属期间以月度公历起讫日期为准。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税务登记码。四、“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全称,不得填写简称。五、“法定代表人”栏,填写纳税人法人代表的姓名。六、“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详细经营地址。七、“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号。 八、第1项“产品名称”按具体的税目内容填写,根据应税消费品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的,应分别填列。九、第2项“适用税目”应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规定的消费税税目填写。十、第3项“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申报期实现的销售数量。 十一、第5项“视同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换取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消费品数量。十二、第4项“销售额”是指纳税人申报期实现的销售收入。十三、第6项“视同销售金额”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换取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消费品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十四、第11项“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是指本期按规定准予扣除的消费税税额。十五、第13项 “减征税额”是指按规定应减征的消费税税额。十六、第15项“本期已交税金”是指纳税人本期入库的消费税税款。在纳税申报表中,除了有11项的年所得项目以外,还有每项对应的“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 其中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免税或免征的所得的项目在“应纳税额”中按0填写;对已经缴纳或已经由单位扣缴的税款在“已缴(扣)税额”中填写;按税法规定允许抵扣的税款在“抵扣税额”中填写;“应补(退)税额”中填写的,是“应纳税额”与“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的差额部分。扣缴义务人应于签订合同或协议后20日内将合同或协议副本,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有关扣缴手续。扩展资料:纳税申报表指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按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期应缴税额时应填报的表格。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就应税收入、应税所得、税种、税目、税率,应纳税额和其他应税资料,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是税务机关指定,由纳税人填写,以完成纳税申报程序的一种税收文书。一般应包括纳税人名称、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计税依据、应纳税款、税款属期等内容。增值税申报表还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所得税申报表还有销售收入、销售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等。纳税申报表由9个附表、中英文双语组成,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第一个附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他为:“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月份(或分次)申报表”、“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申报表

9,重庆综合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说详细点

就填日期,单位名称,纳税顺序号, 内容现在就比以前增加一个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其他仍然没变啊,有营业税就上交,没有就只交按增值税来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三项了.

10,消费税纳税流程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需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4、给你法规你看一下  6.1 消费税纳税指南  6.1 一般规定  6.1.1概念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6.1.2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委托加工(另  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6.1.3征收范围  消费税共列举二十五个征税项目。具体名称是:  1、税目: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  胎、摩托车、小汽车。  2、子目: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小汽  车、越野车、小客车。  6.1.4税率  消费税税率有两种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从3%∽45%,具体请见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  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汽油、柴油  3、复合税率(比例和定额):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  6.1.5纳税环节  消费税纳税环节为生产和进口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由生产销售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6.1.6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  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6.1.7纳税地点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  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3、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  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1、工业企业受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确定在受托方所在地,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  代收的税款。  2、个体工商业户受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纳税地点确定在委托方所在地,由委托方在收回应税消费品后,  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四)退关或国外退货的应税消费品的补税地点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所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五)金银首饰的经营单位到外县(市)临时销售金银首饰,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开具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纳税。  6.1.8纳税期限及缴款办法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以一个月为一纳税期,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缴纳税款。  法规规定了纳税流程,希望对你有用

11,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表七成品油购销表怎样填表

只有加油站才报这个表,其它单位无需要报送此表。
没数这表就不用管它,直接操作别的,申报。
你是网上报税?如没有点申报,如主表能报上去不要求你报此表,你就可以不报,

12,如何向上游企业索取成品油消费税纳税证明

一、纳税人从生产企业购进属于抵扣范围的应税成品油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下同),初次购进时必须提供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成品油生产企业许可证明复印件(加盖该企业公章)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可以按规定抵扣已纳消费税。否则,不予抵扣。  二、纳税人从商贸企业购进应税成品油连续生产的,符合下列条件,可按规定抵扣已纳消费税。否则,不予抵扣。  纳税人能够提供本公告第一条要求的成品油生产企业许可证明,且其购进的应税成品油证据发票链条完整的,可视为从成品油生产企业购进应税成品油,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抵扣已纳消费税;否则,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69号)第二条有关发函(见附件:《外购应税成品油缴纳消费税情况核查函》)调查的规定执行。  本条所称“应税成品油证据发票链条完整”是指无论该项业务有几个交易环节,其从最初交易(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开始至本公告所规定的纳税人止,所有交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成品油名称、数量一致,购销双方企业名称符合逻辑关系以及发票按时间顺序依次开具。  三、纳税人通过代理进口应税成品油连续生产的,应同时提供双抬头的《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加盖该企业公章)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中所列的应税成品油名称一致、数量基本相符(误差不高大于5%)。  四、纳税人购进应税成品油,能够提供该笔销售业务已缴纳成品油消费税完税凭证的,可按规定抵扣已纳消费税。否则,不予抵扣。  五、纳税人购进应税成品油直接销售,应单独设立购销台账并单独核算,销售时不征不抵消费税。
一、消费税方面:汽油的消费税是按“升”计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汽油产品的计量单位中,“吨”与“升”之间的换算标准为1吨=1388升,则25吨=1388x25=34700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文件)规定:汽油(无铅)的消费税税率为1.0元/升,则34700升就应征收34700元消费税; 二、增值税方面:题目中已注明200000元为增值税价税合计,即我们常说的“含税销售额”。而增值税的销售额通常均指“不含税销售额”,其与消费税的销售额应该是一致的,换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适用税率),具体到该题,汽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增值税(消费税)销售额=200000÷(1+17%)=170949.17元。 三、运费收入应征收增值税,与消费税申报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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