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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不抵扣 红票怎么开,发票在上月认证但未抵扣做了进项税转出在本月开了红字发票怎么报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2 13:27:05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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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票在上月认证但未抵扣做了进项税转出在本月开了红字发票怎么报

就相当于是没有开这张发票,报税忽略这张票

发票在上月认证但未抵扣做了进项税转出在本月开了红字发票怎么报

2,未抵扣跨月的专票需要退回红冲销售方要求购买方开写红字

未抵扣、跨月的专票需要退回红冲。如果购买方没有认证,销售方不能要求购买方开写红字信息表,只能要求票据退回销售方存档。如果购买方已经认证,销售方要求购买方开写红字信息表,不能要求对方把票据退回销售方存档。

未抵扣跨月的专票需要退回红冲销售方要求购买方开写红字

3,销售方开出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用不用认证抵扣

若是原先的有误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购货方尚未认证抵扣,那么红字发 票不需要交给购货方,购货方也谈不上认证抵扣了。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销售方开出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不需要把红字发票认证的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购方已认证抵扣的,只能由购方申请红票信息表,待系统核准后,销方就可以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票,购方同时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方开出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用不用认证抵扣

4,以前月份认证的发票未抵扣开红字发票需要做进项转出吗

以前月份认证的发票未抵扣,开红字发票,需要做进项转出吗?以前月份认证的发票未抵扣,未抵扣就未计提进项税额,所以开红字发票后,不需要做进项转出。。。不懂可继续追问!祝好~~~~
你需要到税务局领一张比对异常转办单。异常原因写上,本月已认证未抵扣,共计x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多少,税款多少。票号多少。找专管员和相关人员签字就可以了。此笔业务发票似同普票做账,不记入应交税金——增(进项)处理。如果是上月的票你已做进项税处理,哪本月做进项税转出就可以了。

5,增值税专用发票六月份开的八月份认证的但未抵扣现在能开

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因为认证后未及时申报抵扣现在想开红字冲了重新开票来认证抵扣吧。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认证所属期当月申报抵扣,否则过期不能再抵扣。已认证的是可以开红字发票冲,但是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红字后购方必须做进项税转出,由于本来就没抵扣,如果现在你申请开红票的话还要做进项税转出,然后在开新抵扣,新票可抵扣和红字冲进项相当于什么抵扣,所以没办法解决了哈,原来已认证的票只能做帐,不能抵扣的进项转成本。
增值税专用发票八月份认证,九月份申报时就必须抵扣。不存在未抵扣的情况。

6,购方没认证的专票销售方如何开具红冲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红字开具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1、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在《申请单》上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的区别代码和号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 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及“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没有认证的要退回去,已经认证的发票,不能退回。

7,已经抵扣了的增值税发票怎样开红字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因此,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认证抵扣,不符合专用发票作废条件,该发票不能作废。应按上述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8,增值税开具红票的流程

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3)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销售方提交申请单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凭取得的通知单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答案补充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 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2) 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红字发票由于申请人不同而开具红字发票流程不同。1、红字发票的申请人是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的步骤:第一步:购买方或劳务接受方开具并提交红字发票信息表;第二步:购买方或劳务接受方税务机关审核信息表;第三步:购买方或劳务接受方将税务机关审核信息表交于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第四步: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2、红字发票的申请人是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的步骤:第一步: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开具并提交红字发票信息表;第二步: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税务机关审核信息表;第三步: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 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销售方提交申请单 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取得的通知单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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