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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计税怎么理解,我想请问一下企业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的计税基础是怎么算的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3 11:01:49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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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想请问一下企业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的计税基础是怎么算的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超过了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3%——45%个人所得税=全月应纳所得税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所得税额=月工资额-3500

我想请问一下企业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的计税基础是怎么算的

2,扣缴计税方法

扣缴计税方法指的是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适用的计税方法。应扣缴增值税=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扣缴计税方法

3,用友T3的工资模块中设人员档案时人员属性中的计税中方人员咋解释

计税是指企业是否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中方人员的扣税标准是3500元,外国人的扣税标准中4800元,也就是说你的工资超过3500元要交个人所得税,你单位的老外超过4800元要交个人所得税。
这需要借助工具的,还需要按照要求填写excel表格才行的

用友T3的工资模块中设人员档案时人员属性中的计税中方人员咋解释

4,一般计税方法跟扣缴计税方法有什么不同

一、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适用①小规模纳税人、②一般纳税人特定销售项目,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售额×征收率扣缴计税方法,适用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应扣缴增值税=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二、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税方法销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一)销售额的一般规定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所谓价外费用,包括销售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5,有谁知道企业年金计税规定

个人缴费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与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分开,单独视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计算应缴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对于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6,一般计税方法跟扣缴计税方法有什么不同

一、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适用①小规模纳税人、②一般纳税人特定销售项目,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售额×征收率扣缴计税方法,适用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应扣缴增值税=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二、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税方法销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一)销售额的一般规定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所谓价外费用,包括销售方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7,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标准是啥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更多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欢迎关注高顿网校!高顿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问,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传统戏曲的老祖宗元曲初起时也只流行于乡野,被文人雅士视为“村曲俚调”,然而如今却有与唐诗宋词并列的高雅。今日的传统戏曲,是古代的流行音乐经过岁月淘洗积下的沉淀,又岂知今日的流行音乐,不会经过时间洗礼成为明日的经典?无今日流行,何来明日经典。 能流行的东西,说明有群众基础,群众的眼睛是雪亮滴。。。。而中国诗歌从《诗经》《离骚》到骈体诗到唐诗宋词元曲,正是一条源于群众,最后又归于群众的路线。。。。。。 我大体思路如此,材料你自己找。。

8,税费扣缴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税费扣缴是指税务机关书面通知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税费扣缴包括代收代缴税款和代扣代缴税款。代收代缴税款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税收网络覆盖不到或者很难控管的领域,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在向纳税人收取货款时依法收取税款并且代为缴纳的一种制度。代扣代缴税款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零星分期不易控管的税源实行源泉控管,即由支付人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缴税款的一种制度。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9,个季度奖金请问单位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季度奖通常随发放当月的工资收入一并计入当月个税的征收,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需要注意了解的是: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额+季度奖金额-社保费用-免征额,社会保险费用不计入个税征收范围;当前免征额为350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分为7级:根据(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能享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后,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的优惠。因为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明确工资、薪金所得的内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先进部门奖(团体奖)若以实物或现金方式发给个人,个人分得的奖金属于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先进部门奖若没有发给个人,而是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单位先进部门的人员也应将免费旅游等所得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先进部门奖未支付给个人,也未用于组织员工活动,由于个人未获得所得,因此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需提醒单位注意,《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0,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是怎么扣的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发放工资的单位或个人(扣缴义务人)在发放工资时预扣预缴。目前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因为对于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是按年征收、按月或者按次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其中,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累计预扣法。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应预扣税款时,扣缴义务人要以纳税人本年度截至当前月份取得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发放月数)、累计专项扣除(累计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计算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年度税率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最后,用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采用累计预扣法,对部分纳税人来说,可能会出现收入逐月累计增加后,适用的税率相应提高,纳税人感觉年初几个月纳税少,之后月份的纳税额逐渐增加。但从全年看,该方法计算出的每月应纳税额的全年合计数,与按年度整体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是一致的。

11,年终奖计税方式

很多人不知道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这里为大家分享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仅供参考!!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8月31日前的计算方法: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9月1日后的计算方法: 关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然后以其商数及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乘以12个月,即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 除上述计算方法外,也可以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计算方法,直接计算应纳税额。 2.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12,个人所得税扣缴是什么意思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您好,我们已经收到你的问题,正在快马加鞭的为你准备答案,五分钟内将会回复你!请稍等片刻! ^-^~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问 然后呢 回答 “个人所得税,就是个人在获得收入所得后缴纳的一种税。我们作为社会当中,拥有社会属性的个体,需要使用国家各级部门提供的各项服务。这些服务,基本上来说都是免费用。当然,这些服务对于我们来说免费,但是也会消耗国家的财政支出。所以,当我们获得收入的时候,需要缴纳税款。” 提问 哦哦 那在软件上可以看到每月工资明细,能查到目前手里有多少钱吗 回答 可以的亲 提问 嗯嗯!谢谢,知道了 更多6条 

13,年金缴费免个税怎么理解

年金缴费免个税,就是年金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年金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可以税前扣除。就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先减掉年金,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税函[2009]694号的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这一规定实际是降低了纳税人的税负。因为年金企业缴费部分如何处理,国家此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按照商业保险的规定处理,就必须纳入工资薪金纳税,适用税率肯定要比单独算拿出来按一个月工资纳税要高。但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也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的把握: 1、年金的计算应分为两部分,即个人所缴纳部分应并入到其当月收入中,企业缴纳部分则应单独适用税率,通常情况下与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部分适用税率不同,且不再减除任何费用,即虽然将企业所缴纳年金部分单独作为一个月薪金,但因为在计算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时已考虑到其生计扣除费用,在计算企业所缴年金时不再考虑费用扣除问题,且单独适用税率,这样往往企业所缴年金部分可以找到一个比工资更低的税率,年金的计算方法特殊之处也在于此。 2、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能分摊到所属月份,而应将其作为缴费所属月份的单独一个月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这一点,与我们目前所执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基本原则是相同的,即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应于个人实际取得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一次性取得原本可能属于不同月份的工资薪金除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都不允许进行分摊。 3、根据国税函[2009]694号第五条规定,对于该通知下发前企业已按规定对企业缴费部分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不再退税;企业未扣缴企业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应限期责令企业按以下方法计算扣缴税款:以每年度未扣缴企业缴费部分为应纳税所得额,以当年每个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适用税率为所属期企业缴费的适用税率,汇总计算各年度应扣缴税款。 举例说明:张某所在的企业在2008年为其建立了年金,但对于企业为张某所缴纳的年金均未扣缴其个人所得税,2009年12月15日,根据国税函[2009]694号文件规定,企业自查为其补税,则需要按如下方法进行: 张某2008年1月至12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计72000元,企业为其缴纳年金合计为2880元,缴纳时未扣缴其个人所得税,则先计算张某2008年月平均工资额:72000/12=6000,6000-2000=4000元,应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15%,企业为张某缴纳的2880元应补缴年金个税:(2880×15%-125)=307元。 可以看出,对于补缴以前年度的企业缴费年金部分不能适用新发布的年金计算方法,也可以理解为,对于企业补缴部分仍为并入其当年工资薪金所得寻找其适用税率,只是在计算方法上企业无需将其细化到每一个月,而是可以将全年工资额平均后找到其适用税率进行补缴。 4、该计算方法应按文发之日即2009年12月10日起执行,对于以前已将企业缴纳年金部分进行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其计算方法与本通知方法有差异虽体现为多缴但不退税,企业应自2009年12月10日后再为员工个人缴纳年金部分可按本通知办法进行计算。

14,扣税怎么计算的

【法律分析】:如果不存在免征、抵扣等情形的,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 工资、薪金所得;(二) 劳务报酬所得;(三) 稿酬所得;(四)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 经营所得;(六)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 财产租赁所得;(八) 财产转让所得;(九) 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 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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