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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捐赠怎么处理,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0 04:56:20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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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

对外捐赠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增值税上要做视同销售处理,以企业同类货物对外销售价格确认收入。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做视同销售处理,如果是外购的资产对外捐赠可以用外购价格作为收入,这样收入成本持平,所得税上没有多交。
个人所得税规定,对捐赠的扣除是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进行扣除,也就是说从16000中扣除。 农村义务教育是全额扣除(财税[2001]103号)

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

2,企业对外捐赠如何做会计处理

企业对外捐赠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资产减少,资产减少计入贷方核算。 企业对外捐赠的账务处理是,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对外捐赠如何做会计处理

3,企业接受捐赠的相关会计处理

如果你这是一个会计题目,必须假设一个前提,企业所得税不考虑其他业务或无其他业务,你上面的计算是正确的。在会计实务中,这种假设几乎是不存在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按一定的纳税期预交,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因此,上述的企业所得税应该与企业的主营业务合并计算,可能交的更多,也可能交的较少。
1、企业接受捐赠,对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来说,要记入营业外收入,对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则记入资本公积。2、不论是记入营业外收入还是资本公积,年未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都需要做纳税调整,缴纳企业所税税。

企业接受捐赠的相关会计处理

4,企业接受捐赠的帐务处理怎么做

企业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怎么做,具体如下: 1、接受股东捐赠时: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接受货币资金捐赠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3、接受非货币资金捐赠时: 借:原材料, 贷:递延税款,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其中,递延税款需要按比例转为“应交税费”。 企业接受捐赠后,捐赠方提供了税务发票,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新准则下企业接受捐赠如何处理

新准则下企业接受捐赠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解答】  由于新会计准则将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与税法对企业接受捐赠的处理保持了一致,所以,一般情形下,企业无需再对接受捐赠资产进行纳税调整。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对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照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确定的价值存在差异,则必须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对因企业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弥补亏损后的数额较大,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可在不超过5年内的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交所得税。  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收入金额不大,则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收入金额较大,所得税费用负担较重,应按照捐赠资产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按照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确定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按当期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此外,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对接受捐赠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可按税法规定结转销售成本、计提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额等。

6,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捐赠 如何做账务处理

一、企业对外捐款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二、说明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设置了第6711号”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2、该科目是损益类科目中的”损“,发生支出时记入借方。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无余额。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10-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7,捐赠的东西给如何账务处理

原发布者:高江辉借:营业外支出贷:货币如果是实物的借:营业外支出贷;存货应交税费-增(销)接受原材料借:原材料应交税金贷:待转资产价值汇算清缴时,借:待转资产价值贷:资本公积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接受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待转资产价值汇算清缴时,借:待转资产价值贷:资本公积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接受原材料借:原材料……(入账金额倒挤,根据的是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确定)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专用发票或者海关完税凭证注明的金额确定,加上运费、免税农产品、废旧物资的计算抵扣数确定)贷:待转资产价值……(一定是不花钱的,即企业没有花费代价的部分才需要记入税纳税所得额,此处待转资产价值的入账金额按照所得税的规定处理)贷:银行存款等(指的是接受捐赠时企业所支付的运杂费、进口关税及其他相关税金)2.汇算清缴时,借:待转资产价值……(当期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倒挤)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根据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判断税率,即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则所得税税率=18%;如果3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则税率=27%,如果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则税率=33%;如果应纳税所得额<0,则此处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0)2.接受固定资产,原理同接受捐赠原材料,借:固定资产贷:待转资产价值汇算清缴时,借:待转资产价值贷:资本公积应交税金
请到“财务与税务”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目前捐赠支出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二是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一、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又分为两部分:一是捐赠金额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部分,这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二是超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上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以上支出在发生时一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年末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笔者认为若将二者分别核算,更能符合会计的明晰性原则和相关性原则,更能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账务处理如下:1、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理由是:这种捐赠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但企业有承担这项支出的义务,税前可以扣除,所以其支出应反映企业捐益。2、捐赠支出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以上部分,其账处理有二种观点:一是同上作为企业一种应尽的义务,发生时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年末计征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二是发生时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如果企业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则借记“资本公积——捐赠支出”,如果说企业既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也没有资本公积金,则借记“实收资本”。理由是:这部分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是一种超义务行为,其支出不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成果,更确切地说不影响企业损益,在此情况下只能动用权益。二、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在业务发生时,直接冲减权益。借记“资本公积——捐赠支出”,如果企业没有资本公积则借记“实收资本”科目。理由是:1、这种业务的发生往往具有一定的人为因素,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与社会公益无关,不属于企业应尽的义务,确切地说应属于企业间礼上往来或情感方面的投资,不反对但不应予以提倡。2、捐赠的前提是企业有盈余或有资本,否则捐赠不成立,但盈余公积又有其具体使用范围,捐赠不在其列。3、企业接受捐赠时,无论资产还是现金,均增加了权益“资本公积”。(文/丛 芳)
按照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八条 营业外收入,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通常,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应当在实现时按照其实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8,捐赠会计分录怎么做

捐赠会计分录:对外无偿捐赠的会计分录(一)如果是以货币捐赠: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二)如果是库存商品捐赠: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三)如果是捐赠固定资产:1、结转固定资产净值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2、支付清理费用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3、结转净损失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意义:捐赠支出是企业对外捐赠的各种财产的价值。非营利组织在提供捐赠时,应在提供捐赠或作出无条件捐赠承诺的期间确认为费用,并同时减少资产或增加负债,其具体处理主要取决于利益给予的形式。

9,新准则下企业接受捐赠如何处理

新准则下企业接受捐赠账务处理  一、企业接受货币性资产捐赠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收入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  1、接受时:按会计准则或税法确定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按照捐赠资产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按照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按当期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10,捐赠款项如何记帐

捐赠的账务处理:1、爱心捐赠涉及的问题有三个:①捐钱还是捐物,②公益性捐赠还是非公益性捐赠;③直接捐还是间接捐。所谓直接捐,就是企业直接将爱心款项或爱心物资交付给当事人;间接捐则是指企业将爱心款项或物资捐给政府部门或公益性社会团体。有一点是明确的,企业无论捐钱捐物、公益与否、捐给谁,捐赠支出在会计账务处理上,都记录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捐钱的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捐赠贷:银行存款(现金)2、捐物的会计处理要复杂一点,有个细节很容易被会计人员忽略,捐物涉及视同销售的问题,捐赠物资是要交增值税的。捐物的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捐赠贷:库存商品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捐赠物资的计价按下列顺序确定:一是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二是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三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由国税总局确定。(1)能否减免增值税,企业做公益性捐赠,捐赠物资时要视同销售,还要交增值税,这一规定略显尴尬,新的《增值税法》有望改观。针对某些特定捐赠事项,如对目标脱贫地区捐赠、对地震灾区捐赠,国税总局、财政部等部委曾联合发文减免所捐物资的增值税。(2)能否所得税前扣除,捐赠支出能否在 前扣除,要做两项判断。其一,是否是公益捐赠,如果是非公益性捐赠(如捐给老板的同学、朋友),捐赠支出不得在企业所税前扣除,全额做纳税调增处理。其二,公益性捐赠是否是通过政府部门或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企业直接捐赠给当事人的,捐赠支出不能在 前扣除,应全额做纳税调增处理。也就是说,只有通过政府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社会团体(需要得到税务认可)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捐赠支出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捐赠后要记得索取相应的票据,作为日后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依据。合规的票据包括,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收据联。(3)接下来再说说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问题。对于公益性捐赠,除国税总局、财政部等部委专项发文认可的特定捐赠事项外,捐赠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实行限额扣除。具体标准如下:在年度利润(指会计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1,关于企业给个人捐赠有什么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现个人得到某个企业捐赠款的情况下。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是金钱或其他动产方面不涉及登记过户的,那么,签署合同后转移交付即可。如果是涉及到诸如不动产等其他财物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那么,需要按照赠送物的要求办理相应的过户登记。就赠与本身而言是不需要交纳费用的,是无偿给予受赠人的,至于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由此产生的费用根据双方约定处理,是有可能产生费用的。(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上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捐赠。一、企业所得税方面1、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注意:(1)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2)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不包括可据实扣除的扶贫捐赠金额。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2)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1)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3)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二、个人所得税方面1、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3、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的捐赠支出(1)财税〔2000〕97号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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