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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专票作废后 税款怎么处理,增值税发票作废怎么处理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08 10:07:24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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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发票作废怎么处理

如果是普通发票只要拿回发票联,和其他联次订到一起打上作废即可。 如果是专用发票而且是当月开具则还需要从金税系统将发票作废,如果不是当月想作废的话就要去主管税务机关开红字发票申请了。
如果是普通发票只要拿回发票联,和其他联次订到一起打上作废即可。 如果是专用发票而且是当月开具则还需要从金税系统将发票作废,如果不是当月想作废的话就要去主管税务机关开红字发票申请了。

增值税发票作废怎么处理

2,代开专票作废后税金是否可以作为预缴税以后扣除

可以。小规模纳税人代 开发票作废,必须向代开的税务机关申请作废,作废后,预缴的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回,或者抵顶下期税额。注意:必须要向代开的税务机关申请作废,才可以作为预缴的税款。

代开专票作废后税金是否可以作为预缴税以后扣除

3,作废了以认证的增值税发票该如何处理

已经认证后的进项税发票,税局数据库系统中有了该发票的数据。如果你作废了,三个月内没有抵扣税局回发现,会找你的!你应该给对方单位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对方开给你红字发票冲抵你作废的发票!!
你是说作废了一张给对方已经认证的发票吗?你在下月月初报税时让大厅已正常发票进行补录报税,再正常抄IC卡即可。或让对方去大厅取消认证记录。如果都不行,那就只能等发票传协查系统,等待处罚!
购买虚 开的增值税发 票 本身是违法犯罪行为 开票方又作废了 那么购买方需要到税局坦白交代情况 补交税款
认证了又作废?或者作废了还能认证?建议和该交易其他凭证一起保存吧,会计档案本身就有个法定保存期限的。
你是进项还是销项啊?
已经认证后的进项税发票,税局数据库系统中有了该发票的数据。如果你作废了,三个月内没有抵扣税局回发现,会找你的!你应该给对方单位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对方开给你红字发票冲抵你作废的发票!!
你是说作废了一张给对方已经认证的发票吗?你在下月月初报税时让大厅已正常发票进行补录报税,再正常抄IC卡即可。或让对方去大厅取消认证记录。如果都不行,那就只能等发票传协查系统,等待处罚!
购买虚 开的增值税发 票 本身是违法犯罪行为 开票方又作废了 那么购买方需要到税局坦白交代情况 补交税款
认证了又作废?或者作废了还能认证?建议和该交易其他凭证一起保存吧,会计档案本身就有个法定保存期限的。
你是进项还是销项啊?

作废了以认证的增值税发票该如何处理

4,代开普通发票要作废交的税款怎么退

一、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需要提供:《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或《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的可以只提供十位申请号码;《营业执照》(副本)。二、代开专用发票作废需要提供(当月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退税):已开具发票各联次;作废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记得详细说明。(加盖公章)三、代开专用发票作废需要提供(跨月红冲退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网上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的可以只提供十位申请号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开具发票各联次。注:涉及退税的,需季度申报结束申报表形成应退税金后申请退税,如当月有其他代开专票金额大于此红冲或作废发票金额,可于当月下次代开专票时直接冲抵。最后,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1、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是依据3%的征收率采用简易计算增值税的方法。2、税法明确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如果购货单位非得向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也只能代开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我本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不小心作废了对方已认证了应怎

朋友的意思是把电子信息作废了吧。因受票方已经认证并通过,此时,赶紧通知其不要申报抵扣此票以免以后麻烦;第二,马上开具相同内容发票给对方,对方速去认证并当期申报抵扣。以后就是你的主管税务机关找你调查核实了(他们有全国联网的抵扣凭证审核系统落实)。放心吧,不是什么大事,以后注意。
公司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我作废了不用做别的处理,我通知对方别认证,可是对方谎称票据丢失却入账了,后来税务系统查出来后,认证了也别入账,他们当地税务局找他们了
多跑点路,办一些手续。不会罚款这些的,请不必过于担心
如果还没有跨月,立即通知购货方把拿发票到所属税局取消认证。
当月可开红字,不过现在都31日,也只有下个月开了不用你去填开红字发票申请单,让购货方去办理就行了,让后给你通知单 ,你再开负数发票就行了不过这是你的失误,所以跟对方财务说话的时候态度要好点,也许她会说你,不过也没有办法,下次注意就好 ,跟她好好沟通一下让对方去税局办理一下,你就可以开了
朋友的意思是把电子信息作废了吧。因受票方已经认证并通过,此时,赶紧通知其不要申报抵扣此票以免以后麻烦;第二,马上开具相同内容发票给对方,对方速去认证并当期申报抵扣。以后就是你的主管税务机关找你调查核实了(他们有全国联网的抵扣凭证审核系统落实)。放心吧,不是什么大事,以后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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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跑点路,办一些手续。不会罚款这些的,请不必过于担心
如果还没有跨月,立即通知购货方把拿发票到所属税局取消认证。
当月可开红字,不过现在都31日,也只有下个月开了不用你去填开红字发票申请单,让购货方去办理就行了,让后给你通知单 ,你再开负数发票就行了不过这是你的失误,所以跟对方财务说话的时候态度要好点,也许她会说你,不过也没有办法,下次注意就好 ,跟她好好沟通一下让对方去税局办理一下,你就可以开了

6,个人代开发票作废税款怎么退回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了,已预缴税款可在作废该专用发票所属季度增值税申报以前,提交填写的《退税申请表》,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误收多缴退抵税”。一、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需要提供:《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或《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的可以只提供十位申请号码;《营业执照》(副本)。二、代开专用发票作废需要提供(当月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退税):已开具发票各联次;作废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记得详细说明(加盖公章)。三、代开专用发票作废需要提供(跨月红冲退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网上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的可以只提供十位申请号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开具发票各联次。注:涉及退税的,需季度申报结束申报表形成应退税金后申请退税,如当月有其他代开专票金额大于此红冲或作废发票金额,可于当月下次代开专票时直接冲抵。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注意事项1、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是依据3%的征收率采用简易计算增值税的方法。2、税法明确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如果购货单位非得向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也只能代开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增值税专用发票误作废怎么办急在线等

第一时间问对方有无认证,未认证就先退回来,然后补开。如果认证了,你最好跟你当地所属国税局专管员联系商讨这件事应如何处理。放心,不会被罚款的。
不会被罚款,把税补上就行了。
第一时间问对方有无认证,未认证就先退回来,然后补开。如果认证了,你最好跟你当地所属国税局专管员联系商讨这件事应如何处理。放心,不会被罚款的。
不会被罚款,把税补上就行了。
如在当月发生1、对方没认证。这就好办了,收回所有联次,作废就好了;2、对方认证了。那就要对方咨询国税局了,如果能撤了最好,不过有可能交罚款。
你趁现在打电话过去确认对方有没有认证,如果没有补救还来得及,把发票拿过来重新给对方开一张,如果对方已经认证,那么你到税务局一趟吧,估计有点麻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第四条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因此,对于你公司作为销售方来说,作废该发票是违反上述规定的。你所在公司应该通知对方财务将已认证的进项发票在认证期做进项税额转出,同时报告对方税收管理员作出适当处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误作废情形:(以购货方是否已认证,销货方是否抄报税区分处理)1:购货方未认证,销货方未抄报税;2:购货方未认证,销货方已抄报税;3:购货方已认证,销货方未抄报税;4:购货方已认证,销货方已抄报税。(二)处理方式:情形1:收回发票联、抵扣联,作废重新开具。(未跨月份)情形2:收回发票联、抵扣联。销货方提交《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凭通知书开具红字发票。重新开具正确的业务发票。情形3:销货方以存根联到税务机关扫描抄报税,以更正误作废的数据电子资料。根据规定,已认证的发票不能退回销货方,如果因业务信息(如品名,价税)错误,需要对方重新开票的话,购货方提交《开具红字发票申请》,销货方凭通知书开具红字发票,再开具正确的业务发票。!情形4:税务总局会生成协查案。销货方将要补申报,补税款,受到违规开票处罚!
如在当月发生1、对方没认证。这就好办了,收回所有联次,作废就好了;2、对方认证了。那就要对方咨询国税局了,如果能撤了最好,不过有可能交罚款。
你趁现在打电话过去确认对方有没有认证,如果没有补救还来得及,把发票拿过来重新给对方开一张,如果对方已经认证,那么你到税务局一趟吧,估计有点麻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第四条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因此,对于你公司作为销售方来说,作废该发票是违反上述规定的。你所在公司应该通知对方财务将已认证的进项发票在认证期做进项税额转出,同时报告对方税收管理员作出适当处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误作废情形:(以购货方是否已认证,销货方是否抄报税区分处理)1:购货方未认证,销货方未抄报税;2:购货方未认证,销货方已抄报税;3:购货方已认证,销货方未抄报税;4:购货方已认证,销货方已抄报税。(二)处理方式:情形1:收回发票联、抵扣联,作废重新开具。(未跨月份)情形2:收回发票联、抵扣联。销货方提交《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凭通知书开具红字发票。重新开具正确的业务发票。情形3:销货方以存根联到税务机关扫描抄报税,以更正误作废的数据电子资料。根据规定,已认证的发票不能退回销货方,如果因业务信息(如品名,价税)错误,需要对方重新开票的话,购货方提交《开具红字发票申请》,销货方凭通知书开具红字发票,再开具正确的业务发票。!情形4:税务总局会生成协查案。销货方将要补申报,补税款,受到违规开票处罚!

8,已开的增值税发票现在作废的话缴纳过的税款可以退回不

已开的增值税发票现在作废的话,缴纳过的税款是否可以退回需要根据情况来定。如果是在税局代开的专票,这时交的税是不能退回的,只能下次代开时抵减。如果是自己的开票系统开出的,只有当月开出的发票能作废,而且这个月的税还没有申报缴纳,谈不到税款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9,专票因税率开错作废但对方已认证如何处理

如果该票已作废,可让客户将已认证的进项税转出。开具红字发票: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扩展资料: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  一.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 不符合作废条件:   1. 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1) 认证通过:   ①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   ② 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根据销货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作进项税额转出。   (2) 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①《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其他同上。   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2. 购买方未认证且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 购货方未认证,由销售方填写申请单:   (1)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  一.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 不符合作废条件:   1. 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1) 认证通过:   ①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   ② 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根据销货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作进项税额转出。   (2) 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①《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其他同上。   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该票已作废,可让客户将已认证的进项税转出。
如果该票已作废,可让客户将已认证的进项税转出。开具红字发票: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扩展资料: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  一.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 不符合作废条件:   1. 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1) 认证通过:   ①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   ② 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根据销货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作进项税额转出。   (2) 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①《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其他同上。   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2. 购买方未认证且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 购货方未认证,由销售方填写申请单:   (1)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  一.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 不符合作废条件:   1. 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1) 认证通过:   ①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   ② 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根据销货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作进项税额转出。   (2) 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①《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其他同上。   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该票已作废,可让客户将已认证的进项税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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