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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地税刚领的发票怎么用,地税发票登记怎么操作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9-09 17:14:02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地税发票登记怎么操作

带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到地税大厅办理,需要提供复印件。

地税发票登记怎么操作

2,在云南地方税务网站上如何鉴定发票的真伪

1.云南地税的网上我刚去看了,好像没有查询系统。2.想知道的话可以把票号留在他们网上,等待回答;或者直接去当地地税局;或者打电话给12366查询。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在云南地方税务网站上如何鉴定发票的真伪

3,2015年9月云南地税新系统如何打印电子交款凭证

根据开发此软件的方欣公司答复,最快可能9月21日起可以打印,具体的情况请咨询税收管理员

2015年9月云南地税新系统如何打印电子交款凭证

4,云南省地税发票

是的必须要买税务局指定的税控机,在外面不能买到税控机,如果这样税收就乱套了。
云南省地税普通增值发票税率是5%,个人住房出租减按1.5%征税。

5,新版地税发票怎么使用 是不是要升级网上地税开票工具

目前深圳地税新版发票并没有联网,软件只是暂时起到管理的作用。以后深圳地税将全部实现网上开具发票,数据实时联网的。
用CA进入网上开票系统后,有新版地税发票开具的系统,进入就可以了无需升级。

6,增值税发票开完了要领新发票要怎么操作

首先上传发票数据,然后是当月没有领购。可以网上购买,税务局快递到指定地址,当然有些地方没有这个服务。到现场购买,携带税控器、发票专用章、营业执照副本、购票人身份证。
带上发票领购簿,税控盘上税务局正常申领,如果你是定额户就没办法了,总不够用的话建议申请提高定额

7,云南省国家税务开发票的步骤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有如下说明: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字串6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8,到国税领用普通发票的步骤

操作步骤,可能有点小差异 最简单步骤:进去发票查询→选全年度数据→确定后点上面的查找→在下面的发票时间里你选第一张开票日期,最后一张日期不用选,就可以了. 如果碰到跨年,那么请先进入系统维护里面→备份查询→选择上一年度开头的,这个时候系统会自动关闭再开启,然后重复最简单的步骤,2年合并就ok了.
在办理完税务登记证以后,就可以申请办理发票的领购。先将申请送到主管的专管员那里,经过专管员的同意以后,到办税大厅办理发票领购簿。需要购买发票人员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领购簿上)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公章、IC卡、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办理了发票领购簿之后就可以购买发票了。每次购票时需携带发票领购簿、IC卡、公章、购买发票申请单及上一次购买的普通发票存根(普通发票需要验旧购新)。购买发票在办税大厅。
(一)初次领购普通发票  纳税人初次领购发票时,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购票手续,按照要求提供下列资料、证件: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普通发票领购簿》;  3、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4、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二)第二次及以后领购普通发票  纳税人需提供下列资料、证件: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普通发票领购簿》;  3、需验审的发票。
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扩展资料:发票的相关要求规定:1、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2、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3、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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