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 > 问答 > 管理知识 > 销项负数发票怎么报税,销货方开了红字发票本月没有开正数发票销项税额为负数该怎么

销项负数发票怎么报税,销货方开了红字发票本月没有开正数发票销项税额为负数该怎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5-21 18:00:03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销货方开了红字发票本月没有开正数发票销项税额为负数该怎么

销项负数就是代表负债类账户余额在借方,因此相当月进项税,因此你按照正常申报就可以了,下月有了销项就好了

销货方开了红字发票本月没有开正数发票销项税额为负数该怎么

2,销项负数发票怎样报税

销项负数发票报税时将负数发票的剩余联,连同开据负数证明之类的东西附在一起交给税务局其余的和正常报税一样即可。销项负数发票也称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开出后,应该入账编制会计凭证,红字冲减当期收入和应交税金的销项税。当月正常结账,正常结转应交税金(如果销项大于进项),正常结转收入。

销项负数发票怎样报税

3,机动车负数发票如何申报

她5月份开的负数和正确的发票未做账,要看税款是否交纳。这个月再做到账里行。
当然机动车负数发票的确是申报的

机动车负数发票如何申报

4,外贸企业收到负数发票如何申报

这叫做红冲发票,不叫负数发票,去税局查验发票的时候,查照发票使用情况表,把金额写到红票那一栏就行了
你说的没有什么影响呀,申报时只要申报一份正数发票就行了

5,开了销项负数发票销项税怎么算

销项负数发票的税额直接从销项正数中抵减。
本月开了红字发票,销项税为负数,按照增值税发票汇总表上的金额和税额,填写增在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金额、税额按负数填写就可以了。
正数的销项税抵减负数的销项税就是当月的销项税

6,因为这个月开了负数发票造成当月销项额是负数这样的情况怎么样报

按实际报就行了,只要留抵税额和你账上一致
报税按正常写,负数按负数写既可。表二也按实际写了, 销项按负数写,销售收入也按负数写。 如果你有多出的负数销项,自动计入留抵。
如果销项是负数那你这个月就不用交税了,进项留底到下个月用就可以了!
1、报税:应将负数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再凭正确的发票重做。 而负票和后开的正确的发票依然要认证。 2、同时用红字入账,分录和原来一样,金额改负数就可以了。 借:原材料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红字发票暂时不需要认证的。取得开具红字发票的通知单后,次月只在附表二的第21行填列转出即可。
按实际报和填写报税附表,而且现在负数发票又不能随便开的,肯定会有税务局出据允许开负数的证明

7,填开了负数普通发票又开了专票怎么报税

填开了负数普通发票,又开了专票,在申报增值税时: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1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栏填列本期所开的专票金额及税额、“开具其他发票”栏填列本期所开的负数普票的金额和税额。如果正、负数发票的汇总合计金额等于、大于0,即可正常提交申报;如果小于0、即申报金额为负数时,就需要在“未开具发票”栏填列和负数同样金额的无票收入,让当期申报金额为0,以后开票收入时,再把所填的无票收入冲回就行了。
也许各地的处理方法不同,但可以告诉你在深圳的处理方法. 如果是普通发票,很简单,将原来的作废重新开一张给对方就可以了。至于帐务上可以不作任何调整。将新开的发票直接粘贴到原来的凭证后,并另附说明,以避免时间长了引起疑议。报税时将此张重新开具的发票金额在本月数里减去即可。 如果是增值税发票,先开负数发票将原发票冲回,再重新开具发票给对方。帐务处理上,先做一张负数凭证冲回上月的凭证(以负数发票全部联数及上月开具但对方退回的发票联及抵扣联为附件),再重新出一张正数凭证。金税开具系统会自动将一正一负的两张发票对冲,所以报税时不用再额外减去。

8,开了销项负数的发票怎么报增值税

如果开了销项负数的发票,出现金额为负数时,需要做和销项负数同等金额的无票收入进行申报,使当期缴纳增值税为零,等以后月份有收入时再冲掉。
销项负数增值税发票也称为红字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开销项负数增值税发票必须按照下面的要求来办理: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文章TAG:销项负数发票怎么报税销项负数发票

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