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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怎么补办,临时税务登记证怎么办理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4-12 08:59:15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税务登记证丢失怎么办

税务登记证遗失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登报挂失。如果不能找回的,则纳税人可以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身份证件,申请税务机关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第十八条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税务登记证丢失怎么办

2,临时税务登记证怎么办理

一、临时税务登记证怎么办理1、到原税务部门办理临时登记,具体流程需要咨询当地税务部门。自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或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符合类型的临时登记可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二、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时效是多久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临时税务登记证怎么办理

3,税务登记证丢了怎么补办

一、正面回答发生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证丢失的情况,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到主管税口楼经给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证件。二、分析详细补办税务登记证第一步:挂失。当税务登记证丢失后,要在丢失的15个工作日内想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然后需要对遗失的税务登记证登报声明作废后,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证挂失确认,重新核发新的税务登记证。补办税务登记证第二步:准备补办相关资料。填写税务登记证挂失报告表,并在主管税务机关栏签属审批意见并签字盖章。通过审核后就可办理一个新的税务登记证了。三、税务登记证怎么查询1、该单位技术监督局发的机构代码证上可以查询;2、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上可以查询;3、发票上和发票专用章上也可以查询;4、还可以到税务机关查询,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号的前六位即是纳税人所在地区的国家行政区划代码;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号一般是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号码加识别码。

税务登记证丢了怎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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