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 > 问答 > 管理知识 > 怎么开红字增值税专票,如何开具增值税普票专用红字发票

怎么开红字增值税专票,如何开具增值税普票专用红字发票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9-05 00:35:36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如何开具增值税普票专用红字发票

需要开具红字的情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开具红字的具体流程1、《信息表》的填开(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2、《信息表》的校验主管税务机关**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3、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如何开具增值税普票专用红字发票

2,金税盘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票

你好。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红字信息表填开,保存,上传,审核下载,发票填开,导入开具,即可。望采纳

金税盘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票

3,跨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未交给购买方的,销售方可以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购买方发现开票有误的,已经认证的,发生折扣或退货的,以及中间有隔月的,只能购买方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然后销售方凭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
开负数发票的规定 一、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以上规定来自国税发(2006)156号和国税发(2007)18号,是可以开具负数发票的所有规定。根据以上规定,由于无法取得主管国税局出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因此无法开具负数发票,那也就无法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跨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4,如何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申请单开具操作1、进入开票软件后后点击“发票管理”,在屏幕最上面一行菜单栏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填开”。2、如是销方,选择二、销售方申请,理由根据您的情况来选择:因开票有误购买发拒收的:指的是您的发票已交给过购方,购方退回来的(同时让购买方出具购方证明);因开票有误尚未交付的:指的是您自己发现此发票开错了等原因,还没有交给购方的情况。  如是购方,选择一、购买方申请,如选择已抵扣,发票代码和号码不需要再填,直接点确定即可;如选择未抵扣,再选择相应的原因。3、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并在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输入联系电话和申请理由。4、将该申请单打印出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司公章。5、 将电子申请单导出至U盘根目录6、将已盖公章的两份纸质申请单、存放电子申请单的U盘及相关资料(具体咨询所属税务局)带至所属税局审批。
教你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5,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和资料

准备已经认证过的发票复印、加认证清单复印、(复印均加公章+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章)开具说明(不良要有不良协议书)原件、在防伪系统填写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后盖章到税务局给对方后,对方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你把通知单给对方,对方就可以去对方税务局开红字发票了。
  你好,上次我也遇到这种情况,因为我不确定你是什么情况所以答案比较多。我在深圳,我们这里的程序大概是这样的。   (一)满足办理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对应的蓝字发票需已抄报税。   (二)企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方法:   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购买方申请还是销售方申请(详见下段),进入《申请单》填开界面,输入相关信息后,保存并提交申请单,将《申请单》打印后加盖公章,并按申请单导出按钮,将申请单数据导出到优盘。   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对应的蓝字发票,如销售方未交付购买方或已交付购买方但购买方未认证,则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对应的蓝字发票如是隔月(如:开票月在7月,申请月在9月)的,必须勾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的”;如销售方已交付购买方且购买方已认证,则由购买方申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三)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   1.销售方开具   (1)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打印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应加盖销售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申请单方法: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拿《申请单》(一式两联)到办税大厅找专管员,(你问办税大厅的人员他们会告诉你在哪里找专管员)办理审批,取回开票通知知单。要用a4 纸张打印。   (2)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导出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电子信息(建议用优盘)。   (3)对应蓝字发票原件(抵扣联、发票联)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加盖购买方公章);   (6)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必须在开票日下一个月底前办理)。   办理完毕后专管员会给你一份通知单的,你就按照发票的通知单号:开红字发票就可以了。不过对税务局的人要礼貌 哦。   2.购买方开具   (1)、(2)、(3)、(4).与上述“销售方开具”的第(1)、(2)、(3)、(4)相同。   (5)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原件(双方盖公章确认)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公章);   (6)对应蓝字发票相关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反正资料带多点好。

6,怎么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目前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及流程(一)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二)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1、《信息表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363393066》的填开(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2、《信息表》的校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3、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二、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形及流程(一)需要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情形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二)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流程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需要填开《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负数发票。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一、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对于销货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二、红字发票申请单开具操作 1、进入开票软件后后点击“发票管理”,在屏幕最上面一行菜单栏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填开”。 2、选择界面如图所示 3、接下来以销售方申请为例介绍信息表的具体操作 (1)选择开具信息表的原因,必须输入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然后点击“下一步”; (2)系统确认可以对此张发票开具负数,点击“确定”; (3)进入信息表填具界面,系统自动转换购方及商品信息,确认后点击“打印”按钮保存并打印信息表。 注意点: (1)此时如果需对商品信息进行修改,则修改后的合计金额不能大于对应蓝票合计金额,否则系统不允许继续开具此信息表。 (2)“打印”按钮等于保存功能,如不点击,系统无法保存。 (3)对库中带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信息表时,系统会自动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商品行中,不再显示折扣行信息。

7,红字发票开具方法

我是金税维护人员,我给你一个做法以便参考按照你的描述,对方发票没认证,你可以先要求对方确定是开错几张发票,然后将错误发票退回给你公司,并且要求对方出具负数发票申请原因。开票软件上面就是先登陆你们公司的开票软件,然后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单-》红字发票申请单添开-》填妥相关东西,生成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份,敲好公章。-》导出红字发票申请单。将申请单和相关资料一同交与税务局,等批准下来。批准后拿到红字发票通知单,然后开票软件-》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负数-》直接开具-》输入2次批准单号和一次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后就可以了。
发票隔月 要向税务申请红字发票 拿到税务的红字发票通知单 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向税务的申请主管税务局;我方(某某公司)是销售方 ,上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有误共5张(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一一写清楚)购货方是某某公司 以将原错误的发票全部收回。现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一、红字发票开具方法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根据此条,就填写地税红字发票的处理意见如下:  情况1、如接受劳务方未作帐务处理,发票可以退回的  处理1:若发票未缴销,不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的所有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劳务收入的凭证,然后按实收款项补开发票。  处理2:若发票已缴销,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联注明"作废"字样。根据收回的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情况2、如接受劳务方已作帐务处理,发票无法退回的  已认证通过的情况  1、写一份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防伪税控内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份,并将数据导出到U盘内。  3、带着申请单、U盘、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记账凭证复印件到纳税评估科或税管员处,出具调查稿。  4、将开具好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拿回来,寄给开票方,并做进项税转出。  应凭对方复印的发票和有关证明(要有单位公章或消费者个人签字及身份证号码),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提供的资料证明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  二、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呵呵,这巧,我也是前段时间才培训了这个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软件的,现学现卖喽!遇到这个问题不要急,不要慌,有了问题就要想办法解决呀,急也没用。首先你要跟对方单位确认一下,到底是不是发票开错了,这一点很重要哦,因为像他们说的那样,5张都错了,情况很少见的啊。如果确实是错了需要开具红字发票,那就先要跟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注明是什么原因,待税务机关批准后会给你一个红字发票通知单,然后再回到你办公的地方在你的开票系统上操作,打开上月开错的发票,点击上面的“负数”按钮,它会提示你输入红字发票通知单号码的,然后按上面提示的步骤来就OK啦!要注意的是,一张通知单号好像只能开具一张红字发票,而且关于这个红字发票税务的也有相应的管理吧,不能随便开的,所以去税务局的时候可以向他们询问清楚点啊,当然重要的是要先确认你那5张票是不是真的都错了啊!最后祝你早日解决此事,今后工作一切顺利!
1.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2.《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3.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4.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8,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

1、进入开票软件系统界面,点击上方的红字发票管理按钮,并点击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填开。2、在弹出的开具红字发票信息选择对话框选择购方申请,并点选抵扣然后输入发票代码和号码,点击下一步。3、此时系统弹出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具负数,点击确定。4、系统自动弹出红字发票信息填开页面,核对负数金额以后,点击保存按钮并在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5、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页面的上传按钮并在信息提示审核通过中点击确定。6、回到开票软件系统主界面,电子红字发票管理并选择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7、在弹出的红字信息表现在增值税界面选择保存位置以及申请日期点击下载按钮。8、回到开票软件主界面点击发票管理,并选择增值税专票填开按钮。9、进入增值税专票开具窗口点击负数按钮并选中导入开具(即之前保存的发票红字信息表)。10、选择之前下载保存的发票红字信息表,点击打开。11、输入对应的开票信息、单价和负数金额后点击打印按钮。12、点击打印按钮即可在打印机中打印出来红字增值税专票了。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扩展资料《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1)首先由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扩展资料:填写地税红字发票的处理意见如下:一、如接受劳务方未作帐务处理,发票可以退回的处理1:若发票未缴销,不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的所有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劳务收入的凭证,然后按实收款项补开发票。处理2:若发票已缴销,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联注明“作废”字样。根据收回的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二、如接受劳务方已作帐务处理,发票无法退回的1、写一份申请报告,加盖公章2、防伪税控内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份,并将数据导出到U盘内。3、带着申请单、U盘、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记账凭证复印件到纳税评估科或税管员处,出具调查稿。4、将开具好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拿回来,寄给开票方,并做进项税转出。应凭对方复印的发票和有关证明(要有单位公章或消费者个人签字及身份证号码),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提供的资料证明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红字发票
(1)首先由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扩展资料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红字发票参考资料来源: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
开负数发票的规定 一、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以上规定来自国税发(2006)156号和国税发(2007)18号,是可以开具负数发票的所有规定。根据以上规定,由于无法取得主管国税局出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因此无法开具负数发票,那也就无法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具体步骤如下:(1)首先由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扩展资料红字发票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红字发票
文章TAG:怎么开红字增值税专票怎么开红红字

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

管理知识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