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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把增值税普通发票弄丢了怎么办,购买方把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了怎么处理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9-07 10:52:30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购买方把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了怎么处理

1.接受发票方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登报声明作废后接受行政处罚。2.接受发票方凭作废声明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开票方索取该份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开票方应在存根联复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交予接受发票方。3.若接受发票方丢失的发票为单联发票的,由开票方重新开具发票给接受发票方,重开时须备注说明原遗失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等内容,并将接受发票方作废声明留存作为重开发票的依据。

购买方把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了怎么处理

2,开给客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客户弄丢了怎么办

将你开具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一张给他,按发票的名称、数量、金额写一份证明就可以了。

开给客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客户弄丢了怎么办

3,增值税普通发票丢了怎么办

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处理方法:对购货方取得销货方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丢失的,由销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向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由销货方将已抄报税证明单、发票复印件交给购货方(你公司)进行发票认证及抵扣进项税款,但对开票日期已超过90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已抄报税证明,也不得开具红字发票,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未超过90天,可以认证抵扣税款并用复印件入帐,如购货方已将认证并已抵扣联进行税款抵扣而发生丢失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普通发票丢失的处理:首先,让开票方到税局报个失,税局处理后一般就会开具罚单或行政处罚意见书。然后,把存根或记帐复印一下,盖个公章,写上:与原件相符最后,复印件入账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了怎么办

4,请问增值税发票已开了客户弄丢了该如何处理

做人要有责任感嘛,不能与己无关就不管不顾了!再说这也没什么麻烦的!一、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样式附后),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你正常做账,没有任何影响,如果对方想抵扣的话,以前不行,现在政策宽松一些,对方可以凭借你(含有该发票的)的完税证明进行抵扣.
你那有底嘛,税局又不捉你,客户就写个证明就好了!
你正常做账,没有任何影响,如果对方想抵扣的话,以前不行,现在政策宽松一些,对方可以凭借你(含有该发票的)的完税证明进行抵扣.

5,给客户开的增值税发票丢了怎么办

1. 需抛开税务机关繁琐的程序或想要避免罚款的单位,增值税发票处理办法。2. 空白增值税发票丢失被盗需避免登报处罚的单位。3. 增值税发票遗失且超过90天未认证的单位。4. 因保管不当等其他原因将增值税发票遗失的单位。5. 销货单位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抄报税证明单”给购货单位。6. 销货单位已经出具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但由于各种原因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不给予审核批准。7. 密码打出框外,资料打错,纸张丢失,纸张撕烂,不想作废,需要修改货物名称、修改公司抬头、修改金额、修改日期、修改地址。
发票丢失,补办方法根据发票的种类不同而不同,下面分别介绍:一、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1.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2.交给客户入账;3.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4.然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二、增值税发票丢失的不办办法:1.把存根联复印,2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3.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4.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给购货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丢失的处理方法是: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发票税务证件挂失损毁表》。(二)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有报案的需提供)。(三)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版面原件和复印件或发票原件和复印件。(遗失或被盗(抢)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因此,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在登报挂失后提供上述资料办理发票挂失手续。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3、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4、因此,由遗失发票责任方办理完遗失手续后,销方凭购方办理遗失资料及已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帐联复印件办理《已报税证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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