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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的所得税怎么申报,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怎么报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7-06 07:00:14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怎么报

你是定期定率还是定期定额定率?定期定率和查账户一样实行网上申报。定期定额定率如果没有超过定额,无需申报。
免税收入需取得相关的手续,出口报关批文等,然后送税务机关申报,等待税务机关核实无异议后方可免税,

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怎么报

2,你好请教一下核定征收的企业年度所得税怎么报

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速度很大,在核定过程中,难免会存在“潜规则”了。  核定的时候多找找关系,多沟通。
既然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那么你的所得税=季度收入*核定征收率=季度收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25%9月份16000元的收入,只是免征增值税而已,和所得税没有关系;申报表2、3行不用填,为0
将全年各项收入汇总,包括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将全部收入按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所得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

你好请教一下核定征收的企业年度所得税怎么报

3,小规模纳税人怎样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流程:(一)纳税人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10个工作日内,填好该表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一式三联,主管税务机关和县税务机关各执一联,另一联送达纳税人执行。主管税务机关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联次备用。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20个工作日内,分类逐户审查核实,提出鉴定意见,并报县税务机关复核、认定。 (三)县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认定工作。 纳税人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填列、报送的,税务机关视同纳税人已经报送,按上述程序进行复核认定。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具体程序如下:(一)纳税人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10个工作日内,填好该表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一式三联,主管税务机关和县税务机关各执一联,另一联送达纳税人执行。主管税务机关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联次备用。(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20个工作日内,分类逐户审查核实,提出鉴定意见,并报县税务机关复核、认定。(三)县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认定工作。纳税人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填列、报送的,税务机关视同纳税人已经报送,按上述程序进行复核认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我按商贸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教你计算主要税金:本月收入总额为10万。需要交纳的税种有:1、应交国税局增值税: 100000/1.03=不含税销售额97087.38 不含税销售额97087.38*3%=应交增值税2912.622、应交地税局税金及附加: 2912.62*7%=应交城建税203.88 2912.62*3%=应交教育费附加87.38 2912.62*2%=应交地方教育附加58.25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合计:349.51)3、应交国税所得税(也有以前的老户是交地税局):有 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一种是查账征收,一种是核定征收。(1)查账征收:利润总额*25%=应交所得税;(略)(2)核定征收(以商贸企业核定征收为例,核定征收率为7%): 收入*7%=应纳所得额;应纳所得额*25%=应纳所得税。 100000*7%=应纳所得额7000 应纳所得额*25%=应纳所得税1750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第四条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第六条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般企业企业所得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率20%,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率15%)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望楼主采纳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怎样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4,核定征收的企业如何申请

1、首先你要找你的税务专管员拿一份申请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表格,如实填写你公司的账薄建立情况,在是否能准确核算收入栏填是,是否能准确核算成本栏填否。2、同时准备一份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申请,一起报给税务专管员初审。3、专管员通过后就将你公司的核定申请上报税务局审批。一般只要专管员通过了,就基本申请成功。扩展资料:核定征收,指的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纳税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税款要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例如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税款的,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即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下达定额。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1、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核定征收
找税务局要一份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然后附一份企业书面申请,申请内容:企业基本状况、主营产品、预计年销售收入、企业帐册、核算方式健全、财务人员设置情况、同时复印一个会计证,最好是有购销双方的销售合同。 核定征收的企业申请书**税务局 我公司为***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我司企业所得税目前征收方式为定额征收,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向贵局申请将我司认定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望批准为盼.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肯定是可以申请的。首先你要找你的税务专管员拿一份申请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表格,如实填写你公司的账薄建立情况,在是否能准确核算收入栏填是,是否能准确核算成本栏填否,同时准备一份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申请,一起报给税务专管员初审。专管员通过后就将你公司的核定申请上报税务局审批。一般只要专管员通过了,就基本申请成功。不过我的经验不算丰富,各地税务的规定可能也有差异,你可以向你的税务专管员提问。希望能帮到你。
首先你要找你的税务专管员拿一份申请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表格,如实填写你公司的账薄建立情况,在是否能准确核算收入栏填是,是否能准确核算成本栏填否,同时准备一份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申请,一起报给税务专管员初审。专管员通过后就将你公司的核定申请上报税务局审批。一般只要专管员通过了,就基本申请成功。所需材料:企业书面申请书、会计证、购销双方的销售合同、营业执照。申请内容写清楚企业基本状况、主营产品、预计年销售收入、企业帐册、核算方式健全、财务人员设置情况。扩展资料: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限定的条件执行。 对下列纳税人可以采取核定所得额或应纳税额的办法: (一)依照税法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帐簿的; (二)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收入凭证、成本资料、费用凭证残缺不全, 难于查实的; (三)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期限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对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办法的,应由纳税人所在地的直接征收 机关负责上报,由县级(包括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查批准执行。 核定征收多多少少都会掺杂些人为的因素在里面,因为没有一个绝对合理的标准,税务机关可以定多,也可以定少对,纳税人而言很难说是好还是不好。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一些地方违反上述规定而采取的变通办法应予纠正,坚决杜绝不分纳税人的具体情况,一律统一划线,按营业收入一定额度实行定额或定率附征的做法。对一些确有必要实行定额定率征收的企业,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有关条件从严控制,原则上逐户核定,并严格审批管理权限
首先你要找你的税务专管员拿一份申请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表格,如实填写你公司的账薄建立情况,在是否能准确核算收入栏填是,是否能准确核算成本栏填否,同时准备一份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申请,一起报给税务专管员初审。专管员通过后就将你公司的核定申请上报税务局审批。一般只要专管员通过了,就基本申请成功。不过我的经验不算丰富,各地税务的规定可能也有差异,你可以向你的税务专管员提问。《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第五条 税务机关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二)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拓展资料:《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第十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送达《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表样附后),及时完成对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一)纳税人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10个工作日内,填好该表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一式三联,主管税务机关和县税务机关各执一联,另一联送达纳税人执行。主管税务机关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联次备用。(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20个工作日内,分类逐户审查核实,提出鉴定意见,并报县税务机关复核、认定。(三)县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认定工作。纳税人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填列、报送的,税务机关视同纳税人已经报送,按上述程序进行复核认定。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国税发[2010]119号)第十条规定,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在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完成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原有征收方式,以及纳税人因发生符合第十二条规定情形影响其原核定应税所得率及应纳税额的,须按照以下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一)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变更(调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三,以下简称《审批表》)。 (二)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审批表》后,委托税收管理员调查人员开展调查并在《调查表》上填写意见;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做出鉴定意见,报县(市、区)税务机关认定后,送达纳税人执行。 (三)纳税人在未接到变更通知以前,原有征收方式及核定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额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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