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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物坑是什么电影,有没有好玩的单机游戏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4 05:14:53 编辑:野钓技巧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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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没有好玩的单机游戏

尼尔机械纪元GTA5女武神驱动比丘尼和布丁酱一起洗澡
<p>失落的星球殖民地(这个不是占领城市 而是将战场转移到了外星球上)</p> <p><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kk55.net%2fread.php%3ftid%3d23402" target="_blank">http://www.kk55.net/read.php?tid=23402</a></p> <p>&nbsp;前线:战火之源(根据所选兵种的不同&nbsp; 接受的任务及所扮演的角色也会有所变 角色会升级&nbsp;)</p> <p><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kk55.net%2fread.php%3ftid%3d6071" target="_blank">http://www.kk55.net/read.php?tid=6071</a></p> <p>战争机器(为了占领外星球的能源 而同兽族战斗&nbsp; 画面是顶尖的)</p> <p><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kk55.net%2fread.php%3ftid%3d885%26fpage%3d2" target="_blank">http://www.kk55.net/read.php?tid=885&amp;fpage=2</a></p> <p>&nbsp;</p> <p>先看看这几个&nbsp; 不好再说</p> <p>&nbsp;</p>

有没有好玩的单机游戏

2,007大片怪物从深坑里爬出来眼睛长在大手上的电影名字叫什么美国

明年极大变怪物重生给你,拍出来眼睛长在大腿手上的电影名字叫什么美国大片,我这个电视知道我看过里面好恐怖啊!

007大片怪物从深坑里爬出来眼睛长在大手上的电影名字叫什么美国

3,对幸福的理解具体事物象征手法

幸福,是偎依在妈妈温暖怀抱里的温馨; 幸福,是依靠在恋人宽阔肩膀上的甜蜜; 幸福,是抚摸儿女细嫩皮肤的慈爱; 幸福,是注视父母沧桑面庞的敬意。 幸福是什么? 幸福是一个谜,你让一千个人来回答,就会有一千种答案。 有人说过:“真正的幸福是不能描写的,它只能体会,体会越深就越难以描写,因为真正的幸福不是一些事实的汇集,而是一种状态的持续。”幸福不是给别人看的,与别人怎样说无关,重要的是自己心中充满快乐的阳光,也就是说,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不是在别人眼中幸福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应该是愉快的,使人心情舒畅,甜蜜快乐的。 幸福就是当我看不到你时,可以这么安慰自己:能这样静静想你,就已经很好了。幸福就是我无时无刻不系着你,即使你不在我身边。 幸福就是每当我想起你时,春天的感觉便洋溢在空气里相思本是无凭语~~~~~~ 幸福:就是不管外面的风浪多大,你都会知道,家里,总有一杯热腾腾的咖啡等着你 幸福就是当相爱的人都变老的时候,还相看两不厌。幸福就是可以一直都在一起,合起来的日子是一生一世,从人间到天堂……幸福是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生活的满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乐趣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续久远的愉快心情。这既是每个人追求的目标,也是整个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  人的一生,是追求幸福的一生,没有人会拒绝幸福,也没有人会放弃幸福,每个人都喜欢幸福,追求幸福因人而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不同的人追求不同的幸福,那么什么是幸福?幸福是什么?相信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要求和看法都有所不同。  幸福就是——我饿了,看见别人手里拿个肉包子,他就比我幸福;我冷了,看见别人穿了件厚棉袄,他就比我幸福;我想上茅房,就一个坑,你蹲那儿了,你就比我幸福。这是电影里对幸福的调侃。  幸福是怀有一颗感恩的心;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有一帮值得信赖的朋友;有一个和睦的家庭和一个充满希望的明天。  幸福是一种感觉,它不取决于人们的生活状态,而取决于人的心态。感觉幸福的时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一个人在地里劳动,满头大汗,可是他觉得很幸福,他就是幸福的;另一个人在自家花园里散步,可是他觉得自己很不幸福,他就是不幸福的。其实,你觉得你幸福你就是幸福的,幸福与不幸福都在你自己的心中……
杯子

对幸福的理解具体事物象征手法

4,有哪些深海巨物的电影

深海巨物的电影有:深渊、水深火热、大白鲨系列、红海魔影、极度深寒、加勒比海盗2、狄仁杰之神都龙王、深海之战、地心历险记2神秘岛、与海怪同行、大海啸之鲨口惊魂、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等等

5,苍蝇人的第一部

任务占坑
1987年奥斯卡最佳视觉效果奖颁给了《苍蝇》这部影片。此片名气较大,但一直没有看过,道听途说地。感觉是科学怪人类的影片,事实证明也的确如此。科学怪人是西方科幻+惊悚类型片中的一个重要取材途径,大体上就是科学家研制某种新技术,然后误用了,给人类造成了难以想象的灾害。但这种灾害很难上升到那些漫画书中的怪人,几乎很难达到危害整个人类,一般来说是个体行为,即现象并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人,人如何变形,人如何性情大变等等。比之那些耗子吃了药变成老虎要消灭整个城市的影片显然是多了几分对人的看法。所以,科学怪人题材,科学自然是引头,这里暗含着对科学迷恋的质疑,怪人才真正是戏,人如何怪便是戏的精彩所在。回来再看《苍蝇》这部影片,前半小时可以忽略不计,常规的铺垫显现不出影片到底好在哪里,所以我们只从科学家经过一次合成,变成了蝇人后开始说起。这部影片最棒的地方也是后半部,情节设计最出彩的也是每个桥段中蝇人出场的性格变化。蝇人突然发现自己有着超强的体力,如超人那样,他是骄傲的,此时的他是常人,惯性的骄傲令他显得十分地可爱。成绩一时间令他炫晕。接下来,他发现自己的性能力也是超常的,这本来是值得任何男人自豪的事情,但他却发现自己作为超人的孤独。孤独感一直贯穿了这部影片,从影片开始蝇人寂寞的工作,就暗示了他是一个不受人关注的人物,这种人物的孤独感是与生俱来的,时时刻刻都会爆发。英雄是孤独的,超人是寂寞的,于是,孤独的蝇人开始希望找到自己的同类,希望将女友变成和自己一样的人,这样他才不会孤独。女友却拒决了。而蝇人也终于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是超人,而是一个变异的人,于是,孤独感变成了恐惧。的确,当一个人独自面对镜子,看着镜子里的人慢慢地老化甚至变异,这种恐惧已不仅仅是关于生死的问题了,而是我已不是我。陷入恐惧中的蝇人无法自拔,他显得十分地弱小,而只能向女友求助。但当这种恐惧已经证明再也无法更改的时候,他只好接受,并且为之而疯狂,这是科学家的本色,作为一个蝇人,他通过自己去研究苍蝇的生活,去解读自己与人的真正不同。接受变故的蝇人难能可贵的是,他的理智并没有丧失,他生怕无法控制自己而伤害了女友。这是一个善良的蝇人,但自我的存在感终于在知道女友怀有孩子的信息下爆发了。一个生命,一个如蝇人自己一样的生命才是真正的自己,重生对于蝇人来说意味着很多,其实,他并不在乎自己的孩子是否要生下来,而是在乎自己是否存在着,如果女友真的做掉了孩子,那就抹掉了自己存在的证据。于是,生与死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存在。在整个影片中,女友这个角色几乎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说她是花瓶并不为过,但她是一个道具,是将整个影片串讲下来的道具,正因为她的存在,蝇人的变化在一步一步地显现在观众的面前,而且每一步都有着质的飞跃。这也是影片最为成功的地方,当然,特效是另一成功表现。人物生理及心理的变化是科学怪人这类选材的着力点,本片很好的表现了蝇人的变化,外型上的还有心理上的,基本完成了任务。唯一令我感到遗憾的是蝇人的变化尤其是思维上的变化并没有影响到他人,例如,在蝇人找到一个女人希望将其变异的时候,他的女友若同样也陷入这种疯狂状态,影片会是一种什么效果呢?当然,走向生化部队并非我所愿,这同样是一个问题。所以,影片的结尾在我看来还过于常规了,没有狠下去。 《苍蝇人1》(The Fly,又译苍蝇)是1986年的老片子,经常见到有人提起它,却一直没有看过,印象中是比较恶心的科幻恐怖片。内容介绍一个聪明、和善又腼腆的科学家,发明了可以使物体瞬间转移的机器。一位漂亮的女记者结识并仰慕他,两人坠入爱河。在一次感情误会中,科学家醉酒后冲动得用自己做实验,有只苍蝇不小心飞进了仪器,系统出错把人和苍蝇的基因混合,科学家变成了恐怖的苍蝇人。他开始老得很快,后来发生变异,脸上长满血疙瘩、皱皮、流脓,身体血肉模糊并长出昆虫的毛,吃东西要先吐出酸液融化再吸食.....这些即使在20年后的今天看还是恶心到极点,让人真想一枪毙了它,然而这恐怖东西体内,却是那个曾经聪明可爱的男人,他还会开玩笑说自己可以被关进动物园。女记者眼睁睁看着相恋至深的情人变成一团狰狞的怪物,昔日俊朗的脸她的手只要轻轻接触就会把肉撕下来,她上前紧紧搂住这个发脓发臭的苍蝇人,除了痛哭,无能无力。科学家的状况一天比一天糟糕,牙齿、指甲、皮肤通通脱落流脓,肌肉大块大块烂掉,里面长出苍蝇的躯体,与此同时他开始逐渐失去人性。看着镜中的自己,曾经拥有美丽的女友和最伟大的发明,曾经前途无量,然而他的头脑和灵魂还在,身体却是苍蝇,他告诉女友要她离开永远别回来,因为也许自己会伤害她,听到女友远去的脚步声他又陷入痛苦绝望,他的爱已经永远无法表达。更不幸的是女记者发现自己怀孕了,而且是带有苍蝇基因的胎儿,惊恐中她去堕胎,得知消息的苍蝇人最后一刻带走了女友,女友哭着说自己没有选择,他低下头不停得重复“too bad,too bad”,这一刻我居然也哭了,看到无比丑陋、恶心的怪物流出最悲伤、心碎的眼神,我觉得他真的太可怜了,谁说这是一部科幻恐怖片?从头到尾都是爱情悲剧。接下来的结尾,科学家肉体彻底脱落,变成一只巨大的苍蝇,口中喷出的液体象浓硫酸一样具强腐蚀性,善良的本性也完全泯灭,他丧心病狂得强行把女友推进仪器,想通过操作使包括胎儿的他们三人合为一体,变成一个混合人。最终,前男友救了女记者,失败的苍蝇人慢慢爬向女友,我以为他象许多影片一样要做最后袭击,但不是,他用苍蝇爪子抬起女友的枪对准自己的苍蝇脑袋,示意女友开枪,结束他如此痛苦的生命。看过太多爱情童话,童话的结局往往是美好的,而且总在试图告诉人们,外表并不重要,心灵才是最可贵。可是,当一切成为现实时,没有童话,只有噩梦。别以为爱可以化解魔法,爱得再深,也只有用枪声结束曾经的刻骨铭心。这一点和《金刚》的结局不谋而合。再想起苍蝇人,我已经忘了他的可怖,像《剪刀手爱德华》一样,记住的只有悲伤。

6,从坑里面出来很多像丧尸的怪物忘了叫什么名字

变异编年史 Mutant Chronicles 故事发生在2027年,地球的资源已经消耗殆尽,4个由军人领导的政府——国会、包豪斯、三岛和帝国——瓜分着世界的统治权,发动着连绵不断的战争。 米奇·亨特是隶属于国会政党的士兵,在一次行动中,他无意中破坏了一枚...我知道,这部电影的名字叫《僵尸世界大战》望采纳给加分!

7,急求哈利波特任意一部电影观后感 300400字

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手持一根魔棒,把你带入那“梦幻般的魔法世界”里。他就是我们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作者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有巫师、精灵、鬼魂、怪兽、龙、邪恶、正义。从这几部书来看,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共享快乐、一起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的事情。 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在那个魔法世界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信刊都自己开口说话。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可以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可以到达你想去的地方。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命令—G,自己就会挪动。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皮皮鬼)。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我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 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 我也很佩服作者JK罗琳,她运用魔幻小说写出生动的“哈利波特”,又运用哈利波特的朋友、老师和这个魔法世界,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 让我感动得流泪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才真正表露出了哈利波特与罗恩和赫敏的真实的友情。当他们在一起战胜了一切的难关时,又发生了一些事......最后哈利波特已决定他要去找他的姑妈一家人,接着再去找魂器。罗恩和赫敏知道以后,他们就决定陪同哈利波特一起战斗。从这段中我读出了真正的友谊,那就是“为了朋友、为了拯救这个魔法世界,不惜一切代价。”这才叫真正的友谊。 从《哈利波特与凤凰》这本书中我还得知了另一件事,那就是“爱”。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讲到哈利波特头上的那个“伤疤”。在别人看来这个伤疤是救哈利波特的魔法,其实谁也没有想到这“伤疤”的奥秘。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一书中讲到了哈利波特“伤疤”的原因。他的伤疤是由“爱”形成的。从而我也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
妈呀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自从1997年开始,一位带有魔法色彩的小巫师风靡了全球,它就是《哈利波特》。7月15日,哈6火爆首映!我也抢先一睹为快。真的很震撼。绝对的震撼!  哈6讲了哈利和邓布利多说服了霍拉斯·斯拉格霍恩重返学校,担任魔药课教师,而斯内普成为了黑魔法防御课老师。哈利魔药课忘带课本,霍拉斯借给了哈利一本旧的魔药课课本。哈利发现该书是混血王子的,并书上的笔记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邓布利多用冥想盆向哈利展示伏地魔的过去,认定伏地魔把自己的灵魂分成七份,并且将六份藏入了魂器中。其实,伏地魔的两个魂器已经被摧毁了。为了毁掉其他魂器,他和哈利前去取回斯莱特林的小金匣。邓布利多因为喝掉了保护小金匣的药剂而变得非常虚弱。他们两个返回后发现食死徒来到了霍格沃茨。邓布利多释放咒语令藏在隐形衣下的哈利僵住。马尔福到来并且表示是他用魔法橱柜把食死徒带进了学校。后来更多的食死徒赶到现场,催促马尔福完成任务。但是,马尔福显得十分犹豫。此时,斯内普来用“阿瓦达索命”杀了邓布利多,履行了牢不可破誓言。后来,哈利一路追击斯内普得知他就是混血王子,但食死徒逃出了学校。麦格教授成为临时校长,但是学校很可能被关闭。哈利发现小金匣是假的,真的被一个署名为R.A.B.的神秘人物取走。在邓布利多的葬礼结束之后,哈利决定毁掉伏地魔的所有魂器,而赫敏及罗恩也表示他们会跟哈利一起执行这使命。  哈利很善良,当陋室(罗恩家)被食死徒烧起来时,他奋勇的跑出房子,因为他知道,食死徒的攻击目标是他,他不想让别人因为他而受牵绊。他为了鼓励罗恩振作起来,假装把福灵剂(幸运水)倒入罗恩的南瓜汁,让他自以为自己会幸运。其实一切都是他的侥幸心理。  邓布利多很幽默,有童心。当哈利问校内是不能幻影移形时,他笑着说,校长有特权。他死时都是那么淡定。  《哈利波特》这一套书巧妙地将儿童世界,魔法世界,成人世界,现实世界融合成一体。当孩子们面对不公平平的社会,面对现实,我们总会想从哈利身上找寻自己的影子。当我一个人不敢走夜路时,我就会用哈利来鼓励自己,没事,哈利还敢与伏地魔决斗呢!无形中我就想要像哈利一样勇敢。当我解不开难题时,我就会想,哈利,罗恩,赫敏天天要面对那么多棘手的问题,我比他们要好多了。我也自己学会了默默成长,学会了坚强。也许,《哈利波特》不仅是一不带有神秘魔法色彩的巨作,一个梦想,更是我们孩子最好的自学教材。我们在哈利身上极力想要找到自己也拥有的品德,想像他一样善良,一样勇敢,一样坚强,一样友爱,便因此帮自己身上的不足统统改掉。渐渐地,我们都因他长大了,在精神上真正的长大了。  在11岁那年,我们可能应该受到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只是猫头鹰一直没飞到我们的家,我们仍然是麻瓜,仍然只能用树枝代替魔杖,只能穿大人的衣服代替巫师长袍…….  但是,这也就足够了,也就足够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手持一根魔棒,把你带入那“梦幻般的魔法世界”里。他就是我们的小巫师—“哈利波特”!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作者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有巫师、精灵、鬼魂、怪兽、龙、邪恶、正义。从这几部书来看,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共享快乐、一起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的事情。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在那个魔法世界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信刊都自己开口说话。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可以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可以到达你想去的地方。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命令—G,自己就会挪动。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皮皮鬼)。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我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我也很佩服作者JK罗琳,她运用魔幻小说写出生动的“哈利波特”,又运用哈利波特的朋友、老师和这个魔法世界,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让我感动得流泪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才真正表露出了哈利波特与罗恩和赫敏的真实的友情。当他们在一起战胜了一切的难关时,又发生了一些事......最后哈利波特已决定他要去找他的姑妈一家人,接着再去找魂器。罗恩和赫敏知道以后,他们就决定陪同哈利波特一起战斗。从这段中我读出了真正的友谊,那就是“为了朋友、为了拯救这个魔法世界,不惜一切代价。”这才叫真正的友谊。从《哈利波特与凤凰》这本书中我还得知了另一件事,那就是“爱”。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讲到哈利波特头上的那个“伤疤”。在别人看来这个伤疤是救哈利波特的魔法,其实谁也没有想到这“伤疤”的奥秘。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一书中讲到了哈利波特“伤疤”的原因。他的伤疤是由“爱”形成的。从而我也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总之我对《哈利波特》这系列书的评价是—神奇!每一次我看书时,都会不知不觉地进入了那“梦幻般的魔法世界”里。自己筛选吧!

8,几个男人掉到一个大坑坑里到处都是怪虫是什么电影

金刚导演: 彼得·杰克逊编剧: 弗兰·威尔士 / Philippa Boyens / 彼得·杰克逊主演: 娜奥米·沃茨 / 杰克·布莱克 / 艾德里安·布洛迪 / 托马斯·克莱舒曼 / 科林·汉克斯 / 更多...类型: 剧情 / 动作 / 冒险制片国家/地区: 新西兰 / 美国 / 德国语言: 英语上映日期: 2006-01-12

9,有关人与动物或动物与动物的文章

小狗 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 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 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 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花狗从小就跟父亲上山追野鸡、野兔什么的,所以练就了一身爬山的好本领。有一次在山中出现了一群野山羊,父亲和我背着枪带着花狗出发了。可一天快过去了,我们父子仍然一无所获。突然花狗汪、汪、汪地大叫起来,父亲过去一看满有把握地说:“花狗你好好闻一闻这野羊的脚印,我相信你一定能抓住它,去吧。”花狗听完便消失在树林里。过了十分钟左右,花狗又叫了起来,我们追进树林跑了一会儿,只见一只成年野山羊和花狗正在搏斗。那野山羊真是“老骨头”,它总是向我们冲来,我和爸爸被逼得步步后退。要知道狗一般是忠实的。只要人退出林子,它总要跟着人一起退出林子。但花狗也很聪明!它看父亲不开枪,知道父亲在考验它,所以花狗总是跟在羊的后面咬它的屁股。当野山羊把头转向花狗时,花狗一跳用锋利的牙齿咬住野羊的喉咙。只见野羊晃了晃“咚”的一声跌倒在地。但它仍拼命地挣扎,花狗一咬就不张嘴,直到野羊不能再动弹了为止。我们父子俩高兴地把野山羊背起来向家里走去,花狗得意洋洋地轻轻吠着。 还有一次,父亲领着我到山中打猎,突然一个獾洞出现在我们眼前。父亲让我带着花狗留在洞口。然后父亲捡了些稻草来到了一个洞口,将稻草塞进了獾洞然后点起了火。獾受不了浓烈的烟火便从我这里窜出来,我为了得到父亲的夸奖便捡起树枝冲向獾。可獾也不是好对付的,它看了看我,大概觉得对付我没有什么问题,就一边吼叫着一边向我逼来。我的心突突直跳,正当我束手无策的时候,花狗猛扑过来,一口咬住了獾的尾巴,把它死死地拉住。獾疼得乱跳乱叫,一下子把花狗远远地甩在一边。花狗毫不畏惧地爬起来再次扑上去,又向獾的腹部咬去。这时只见勇敢的花狗一下子就把獾扑倒用钢牙咬破了獾的肚子,将肠子拉出。獾疼得要命,就用锋利如刀的爪子拼命地还击,结果把花狗的鼻子抓破了。当两只动物再次撕打起来时,父亲赶到了,他冲着獾的脑袋狠狠地打了一枪。獾不动了。花狗也趴下了,用舌头舔着鼻子,它像往常一样站起来,摆出了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后来地方上不让养狗了,爸爸想了好几天,最后将花狗送进了护林队。让它为祖国的林业做出贡献。 我现在虽然失去了这么一个“好朋友”,但是我仍然想念着它。 小公鸡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黄色的衬衫。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 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大公鸡疼得逃跑了。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 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小白猪 我家养了两头小白猪。它们全身雪白,一对大耳朵像两把有力的扇子,忽上忽下不停地扇动;鼻子长长的,一对圆圆的鼻孔,像两个小山洞;鼻子下面藏着个大嘴巴,不仔细看,真不会发现鼻子下面还有张嘴;鼻子上面有一双让人捉摸不透的小眼睛,满脸的皱纹,实在不怎么好看。 农忙时,妈妈下地干活,让我在家喂它们。我把猪圈门打开,把调好的食料放在猪圈门口,馋嘴的小猪鼻子尖极了,香味早被它们嗅到了,还没等我把猪食倒在食盆里,它们就一拥而上,把满满的一盆猪食给拱洒了。猪食溅到我脸上、裤腿儿上、褂子上,气得我顺手拿起棍子想揍它们。可刚举起棍子,它们就“嗷嗷”地叫起来,似乎在向我求饶。看着它们那可怜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棍子落下去了。 小白猪渐渐长大了,更暴露出了它们的本性--贪吃、贪睡。每当妈妈喂它们时,它们便狼吞虎咽,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哼哼声。吃饱了,就挺着滚圆的大肚子,用脚把土扒到身子底下,倒头就呼呼地睡起来。 小猪刚来我家时总惹人生气。或许是因为环境陌生的缘故,它们一次又一次勇敢地翻越猪圈往外跑,可是大门插得死死的,怎么也不能超越第二道防线跑出去。过了一两天,它们也就老实了,找个水窝,用嘴拱啊拱,然后躺在里面,还不停地弄得泥水飞溅,当然小白猪也就变成小泥猪了。家中的人不管它们在院子里如何折腾,只要它们不往外跑,就谢天谢地了。 有时候,它们又让人哭笑不得。一天上午,爸爸要垫猪圈,就把它俩赶到院子里。它俩刚从猪圈里出来,就满院子撒欢儿,吓得几只母鸡满院惊飞,“咯咯”地叫。再看它俩,什么也不顾,好像终于得到自由似的,又好像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会儿到炭堆里去乱拱,弄得灰头灰脸的,一会儿又拱拱小树、弄弄花草。一上午,整个院子被折腾得不成样子。可能是折腾累了吧,晌午,它们好不容易趴在暖和的地方呼呼睡起了大觉。 我家的小白猪虽然贪吃贪睡又淘气,但我仍然十分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蚂蚁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猫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小松鼠 今天,我高高兴兴地回家看见两只可爱的小松鼠。他们那玲珑的小面孔镶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和三角形的小耳朵。他俩全身黑黑的,,但有几条白色花纹。他俩一个叫奇奇,一个叫菁菁。 小松鼠吃饭时很有趣,他们总是上半身坐着,把食物拿在手中,送近嘴中。吃玉米时,他们可是手脚并用把玉米粒拿下来一粒一粒慢慢吃,还只吃肉不吃皮。并且他们这吃一点那吃一点,真是猴子搬包谷的写照。小松鼠睡觉时就更有趣了,他们一个像小狗一样躺着一个像小刺猬一样卷着。你走过去只要发出一点声音他们便会立即醒来。“他们警惕性真高!”我总是这样对妈妈说。妈妈总是回答说“因为大自然是一个适者生存的地方。小松鼠如果不提高警惕那就会被吃掉的。”“那小松鼠不是不能睡好觉?真是好可怜!”妈妈总是淡淡一笑。 不久以后,因为我的失误菁菁悄悄的跑了。只留下了奇奇。他每天都蹲在那儿吃得也非常少,就呆呆的等在那儿。“真希望菁菁能回来!”“你知道为什么菁菁会跑?”妈妈笑着问我。“因为我的大意。”“错了,是因为菁菁需要自由,想要自由。” 几天过后,我轻轻拉开笼门。奇奇逗留了一会儿就跑了。妈妈走过来看着我,我笑着说:“奇奇也需要自由。”

10,长角的怪兽出来好人最后都去了天堂那是什么电影

世界末日 This is the End (2013)(搜索:中文名+英文名+2013,只搜中文名的话会找到很多不同的答案)导演: 塞斯·罗根 / 埃文·戈德堡编剧: 塞斯·罗根 / 杰森·斯通 / 埃文·戈德堡主演: 塞斯·罗根 / 詹姆斯·弗兰科 / 乔纳·希尔 / 杰伊·巴鲁切尔 / 丹尼·麦克布莱德 / 更多...类型: 喜剧 / 奇幻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语言: 英语上映日期: 2013-06-12(美国)片长: 107分钟又名: 末世 / 大明星世界末日(台) / 杰伊与塞斯对抗世界末日 / 启示录 / 末世喜剧

11,养猫的乐趣 作文400

松鼠 松鼠是一种美丽的小动物,很讨人喜欢.它四肢灵活,行动敏捷.玲珑 的小面孔上,嵌着一对闪闪发光的小眼睛.身上灰褐色的毛,光滑得好象搽过油.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总是向上翘着,显得格外漂亮. 松鼠喜欢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十分机灵.只要有人触动一下树干,它们就躲在数枝底下,或连蹦带跳地逃到别的树上去.晴朗的夏夜,松鼠在树上高兴的跳着叫着,互相追逐嬉戏.它们好像怕强烈的日光,白天常常躲在窝里歇凉;只在树枝被风刮得乱摇晃的时候,它们才到地面上来.但是从来不接近人的住宅. 松鼠喜欢住在高大的老树上,常常把窝搭在树叉中间.它们搭窝的时候,先搬来一些小数枝,交错着放在一起,再找一些干苔藓铺在上面,然后把苔藓压紧,踏平.窝搭好了,还在上面加一个盖,把整个窝遮蔽起来,这样就不怕风吹雨打了.她们带着儿女住在里边,又暖和又安全. 松鼠常吃的食物是松子,榛子和橡栗,有时候也吃鸟蛋.它们吃东西的时候,常常直着身子做在树枝上,用前爪捧着往嘴里送.秋天,松鼠就储藏过冬的食物,把它塞到老树的缝隙里,塞得满满的.冬天,它们有时候也用爪子扒开厚厚的积雪寻找雪底下的食物. 松鼠的肉可以吃,尾巴上的毛可以制画笔,皮可以做衣服. 小狗 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 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 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 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小公鸡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黄色的衬衫。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 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大公鸡疼得逃跑了。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 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小白猪 我家养了两头小白猪。它们全身雪白,一对大耳朵像两把有力的扇子,忽上忽下不停地扇动;鼻子长长的,一对圆圆的鼻孔,像两个小山洞;鼻子下面藏着个大嘴巴,不仔细看,真不会发现鼻子下面还有张嘴;鼻子上面有一双让人捉摸不透的小眼睛,满脸的皱纹,实在不怎么好看。 农忙时,妈妈下地干活,让我在家喂它们。我把猪圈门打开,把调好的食料放在猪圈门口,馋嘴的小猪鼻子尖极了,香味早被它们嗅到了,还没等我把猪食倒在食盆里,它们就一拥而上,把满满的一盆猪食给拱洒了。猪食溅到我脸上、裤腿儿上、褂子上,气得我顺手拿起棍子想揍它们。可刚举起棍子,它们就“嗷嗷”地叫起来,似乎在向我求饶。看着它们那可怜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棍子落下去了。 小白猪渐渐长大了,更暴露出了它们的本性--贪吃、贪睡。每当妈妈喂它们时,它们便狼吞虎咽,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哼哼声。吃饱了,就挺着滚圆的大肚子,用脚把土扒到身子底下,倒头就呼呼地睡起来。 小猪刚来我家时总惹人生气。或许是因为环境陌生的缘故,它们一次又一次勇敢地翻越猪圈往外跑,可是大门插得死死的,怎么也不能超越第二道防线跑出去。过了一两天,它们也就老实了,找个水窝,用嘴拱啊拱,然后躺在里面,还不停地弄得泥水飞溅,当然小白猪也就变成小泥猪了。家中的人不管它们在院子里如何折腾,只要它们不往外跑,就谢天谢地了。 有时候,它们又让人哭笑不得。一天上午,爸爸要垫猪圈,就把它俩赶到院子里。它俩刚从猪圈里出来,就满院子撒欢儿,吓得几只母鸡满院惊飞,“咯咯”地叫。再看它俩,什么也不顾,好像终于得到自由似的,又好像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会儿到炭堆里去乱拱,弄得灰头灰脸的,一会儿又拱拱小树、弄弄花草。一上午,整个院子被折腾得不成样子。可能是折腾累了吧,晌午,它们好不容易趴在暖和的地方呼呼睡起了大觉。 我家的小白猪虽然贪吃贪睡又淘气,但我仍然十分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蚂蚁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猫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
我给你一个网站,幸运土猫.你可以用百度搜索 然后进去,里面还可以连接到它BBS 里面有很多养猫的故事.你进去后可以点,猫眯的幸福生活,(被收养后的猫猫)那块 总是你去看吧.可有意思呢!你一定能拿到不少材料来写.
养猫的乐趣 猫是十分聪明且通人性的生灵,经主人细心管理和耐心调教后,更加惹人喜爱。猫给人增加了许多生活上的乐趣。在某种程度上讲,养猫可以说是人们生活中的一种“闲情逸致”。也许有人会说,这种“闲情逸致”与“玩物丧志”没有什么区别,其实不然。工作之余,一定的“闲情逸致”会使人自得其乐,得到充分的休息,有益于身心健康,给工作和学习带来充沛的精力,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闲情逸致”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即“闲散的心情,安逸的兴致”。也就是良好的性情、美好的情操和高雅的修养,可想而知,这会给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多大的益处。 现代生活紧张的节奏,也使人们不断要求增加精神生活的内容,象把猫作为伴侣动物去饲养,这种适当的闲情逸致给人带来身心的愉悦,增添了无穷的生活乐趣。紧张工作了一天的人们,在劳累之余,与小猫嬉戏玩耍一番,享受小宠物天真活泼的撒娇和调皮,紧张和疲劳会顿时有所缓解。 孩子们也喜爱猫,不过需要父母给予指点。父母可以在指导孩子养猫的过程中,帮助他们了解把猫养好所要做的一些事情,以使他们建立起对事物负责的强烈的责任心;帮助他们了解猫的要求什么是可以接受的,什么是不可以接受的,以使他们建立起严格要求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帮助他们了解只有对猫细心照顾,小猫才会更可爱,以使他们建立起要想得到爱首先要付出爱的观念……总之,养猫是教育孩子有益的辅助手段,孩子们也可从中领悟到生活的意义。 老年人或病人由于身边冷清和疾病缠身,会产生一种寂寞无聊的感觉,而养猫则能起到消除寂寞、增添乐趣、忘却烦恼的作用,有益于健康长寿和疾病的恢复,被称作不可多得的“非药之药”。美国宾州大学“动物与社会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曾在费城等几个大城市作过调查,在一年时间里,没有养猫作伴的病人死亡率为28.2%,而以猫为伴的病人的死亡率只有5.6%。 家庭养猫确有很多益处,且具有诱人的魅力。 不过,猫天性敏感,有着特殊的习性,不喜欢粗暴和强制地对待它们,尤其是带有刺激性的动作和事物。有一则报道说,1982年底,法国内韦尔城的布隆法夫人家中,一只很温顺的猫在与主人一起看电视时,突然跃起,扑向布隆法夫人和她的儿媳,发疯般抓挠,致使他俩受伤而被送往医院。当地的警”察马上调查但无结果,事后经了解才知真正的原因是当天电视节目中播放的是恐怖影片,致使猫的神经受到刺激造成的。
就写你养猫时,怎么玩耍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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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小的时候,见别人家都养着可爱的宠物,极其可爱。那时候,狗是最可爱、最驯良的。我叫爸爸也养一只小狗,但却被爸爸拒绝了。虽然爸爸也很喜欢宠物,但是我的好妈妈特别害怕狗(不管什么狗)。 最近几年,家里的阳台特别多老鼠。爸爸自作主张地到了街市买了一只“名贵”的捕鼠高手——小猫眯。我想,妈妈又一定会骂爸爸了,出乎意料——爸爸竟不费吹灰之力将妈妈“搞掂”了。这只猫比其它的小猫都要昂贵,因为它很可爱,从来不抓人,而且是一个“大美女”。爸爸把它抱在怀里,它并不挣扎。或许,它已经知道我们将要是它的新主人了。 自从小猫来到我们家之后,它为我们家的生活增添了不少色彩。 小猫日日夜夜地追追逐逐,抓着一块纸团就能够玩上半天了。它真的好可爱! 现在,我们熟识了,它对我很热情。每逢我有不开心的时候,没有人能帮我解开烦恼,我第一时间就是想到它了!我在屋里寻找小猫的踪影,找到了它就呼唤它的名字,它就会摇摇摆摆地向我走来。它熟练地走到我身边后,叫一声,就坐在我的前面,好像非常了解我的心思,是我的知己一般!我向它诉苦,它总是在我不开心的时候,起来围着我饶一圈叫一声,擦一擦我的手或脚,然后就坐回原来的位置。看它的样子,好像比我还要伤心似的!与小猫的聊天,确实很轻松,不会感到尴尬之类的,聊天之后,心情变得开心,不在烦恼。它真的是太了解我了! 最后说一句,家里的老鼠真的越来越少了!

12,恐龙的故事

恐 龙 的 故 事 大约在2亿多年前,地质史上开始进入中生代,这个时候,地球上出现了恐龙。在以后的1亿多年里,恐龙的家族越来越庞大。后来它们好像在一天之内突然消失得干干净净,给我们留下了无数的谜。经过科学家们不懈的探索,我们才渐渐对恐龙有了一些认识,原来恐龙虽然又大又笨又可怕,其实它们的故事还是挺有趣的呢。 慈母龙的故事:以前人们一直认为恐龙和今天的爬行动物一样,都是一生下蛋就走开,根本不管它们的孩子会怎么样。后来,科学家们发现一些幼小恐龙化石的牙齿有明显的磨损痕迹,这表明它已经开始吃东西了。但是这些幼龙的四肢却还没有发育完全,显然还未开始真正意义上的爬行。这似乎可以说幼龙是在巢中由父母来养育的。另外,分析恐龙足迹化石表明,它们常列队外出,大恐龙在两侧,小恐龙在队列中间,如同今天我们看到的象群。于是科学家给这种恐龙起了一个很有人情味的名字,慈母龙。不过,也有很多人认为,仅凭这些证据,并不能证明恐龙是有目的志养育自己的后代。因为现在世界上任何爬行动物都没有表现出这样的爱心。鳄鱼算是做得最好的,也不过就是用嘴巴含起刚出壳的小鳄鱼,把它们带到水边,就算完成任务了,至于小鳄鱼会不会游水,能不能捕食,它可不管。慈母龙每次能生25个蛋,这25只小恐龙每天要吃掉几百斤鲜嫩的植物,慈母龙需要不辞劳苦地到处寻找食物。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它们是无愧于慈母龙这个称号的。 人们刚发现剑龙的时候就注意到它们背上长着许多骨板。最初,科学家们估计这些骨板是像护盖一样平铺在恐龙身上。后来,经过仔细的考察,最终确定骨板是竖立的。这些骨板里面充满空隙,表面还有很多沟槽,这些空隙和沟槽里布满了血液。当气温降低时,剑龙就会张开骨板,吸收阳光的热量,气温升高时,又会将骨板转一下,利用凉风散热。剑龙的头小得很,脑子只有核桃大小,与它庞大的身躯极不相称,科学家们由此认定,剑龙一定很笨。 在恐龙家族中,个子最大的要属梁龙了。它们又高又长,简直就像一幢楼房。按说身躯如此庞大的梁龙,体重也应该不轻,可实际上它们只有10多吨重,那些比它们个头小许多的恐龙倒往往比它们重上好几倍。原来,梁龙的骨头非常特殊,不但骨头里边是空心的,而且还很轻。因此,梁龙这样的庞然大物就不会被自己巨大的身躯压垮了。 在加拿大的雷德迪尔河沿岸,曾经生活着很多恐龙,其中有一种叫阿尔伯特龙。这种恐龙和霸王龙属于同一个家族。与一般恐龙相比,它们的身躯要小一些,但它们却更令其他动物害怕。因为它们奔跑的速度极快,据估计,短距离内可达时速30多公里。阿尔伯特龙的可怕之处还在于它的嘴巴特别大,里边排满了尖利的牙齿,能咬穿坚硬的骨头,更不用说其他恐龙的厚皮了。另外它们的前爪像老鹰一样非常尖锐,任何动物被它抓住都难以逃脱恶运。 1993年,科学家在我国河南西部的西峡县发现了大批恐龙蛋。在这以前,人类总共才发现了500多枚恐龙蛋化石,而这次西峡出土的的恐龙蛋多达5000多枚,没有出土的估计还有上万枚。一时间,世界都为之震惊。但是,为什么那么多恐龙都跑到西峡来生蛋呢?科学家们推测,恐龙喜欢在水边、向阳、地势较高的地方下蛋。西峡恰恰就符合了这些条件。古地质时代的西峡是一个盆地,湖泊沼泽很多,气候温暖湿润,适合恐龙生存。 过去,所有的科学家都认为恐龙像所有爬行动物一样是冷血动物或变温动物,但是随着化石资料的不断增多,人们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有人提出,有些恐龙可能是温血动物。首先,他们认为有些恐龙行动极为敏捷,也不是像蛇一样在地上爬行,而是靠两条后腿在地面上跑动,其速度可达每小时20至90多公里。这就需要有强壮的心脏并且维持较高的新陈代谢,这些显然冷血动物是做不到的。其次,恐龙的食量都相当大,据推测,一头30吨重的蜥龙类恐龙,每天可能要吃掉近2吨食物,只有温血动物才需要这么多的能量。从食肉恐龙远远于少于食草恐龙来看,这一点也是合理的。另外,还有一些身体较小的恐龙,它们身上很可能覆盖着一层羽毛或毛发,这也是为了防止体温散失。其它方面,如骨胳的研究,也初步表明一些恐龙是温血动物。温血恐龙的说法一提出,就受到强烈抨击,但倒底结论如何,目前还难下定论。 在我们的地球上,曾经有很多生物种类出现后又消失了,这是一个生物演化史中的必然阶段。但是像恐龙这样一个庞大的占统治地位的家族,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就从地球上消失了,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种种猜测。在6500万年前白垩纪结束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使得恐龙和另外一大批生物统统死去,科学家们对此一直争论不休。有的说是地球在那个时候发生了地质上的造山运动,因为平地上长出许多高山来,沼泽便减少了,气候也变得不那么湿润温暖了。恐龙的呼吸器官不能适应干冷干热的空气,而且一到冬天,恐龙的食物也没有了,所以就走上了绝路。有的说是超新星爆发引起地球气候发生强烈变化,温度骤然升高后又降得很低的缘故。还有的说是恐龙吃了大量的有花植物,这些花中有很多毒素,恐龙又食量很大,所以中毒而死。证据是那个时候开始出现了有花植物。还有人别出心裁地说,是因为恐龙这种巨大的动物因吃的太多且不断放屁,向空中释放大量的甲烷气体。由于它们数量太多,生存时间又长,所以破坏了地球的臭氧层造成毁灭性气候。甚至还有人说是外星人跑到地球来猎取的结果,因为它们觉得恐龙肉特别好吃。证据是他们在北极发现的恐龙骨胳化石有像被激光切割的痕迹。总之,真可谓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但是,普遍被大家认可的是陨石撞击说。 1980年,美国科学家在6500万年前的地层中发现了高浓度的铱,其含量超过正常含量几十甚至数百倍。这样浓度的铱在陨石中可以找到,因此,科学家们就把它与恐龙灭绝联系起来了。根据铱的含量还推算出撞击物体是相当于直径10公里的一颗小行星。这么大的陨石撞击地球,绝对是一次无与伦比的打击,以地震的强度来计算,大约是里氏10级,而撞击产生的陨石坑直径将超过100公里。科学工作者用了10年的时间,终于有了初步结果,他们在中美洲犹加敦半岛的地层中找到了这个大坑。据推算,这个坑的直径在180公里到300公里之间。现在,科学工作者们还在对这个大坑做进一步的研究。 科学家们开始为我们描绘6500万年前那壮烈的一幕。有一天,恐龙们还在地球乐园中无忧无虑地尽情吃喝,突然天空中出现了一道剌眼的白光,一颗直径10公里相当于一座中等城市般大的巨石从天而降。那是一颗小行星,它以每秒40公里的速度一头撞进大海,在海底撞出一个巨大的深坑,海水被迅速气化,蒸气向高空喷射达数万米,随即掀起的海啸高达5公里,并以极快的速度扩散,冲天大水横扫着陆地上的一切,汹涌的巨浪席卷地球表面后会合于撞击点的背面一端,在那里巨大的海水力量引发了德干高原强烈的火山喷发,同时使地球板块的运动方向发生了改变。 那是一场多么可怕的灾难啊。陨石撞击地球产生了铺天盖地灰尘,极地雪融化,植物毁灭了,火山灰也充满天空。一时间暗无天日,气温骤降,大雨滂沱,山洪暴发,泥石流将恐龙卷走并埋葬起来。在以后的数月乃至数年里,天空依然尘烟翻滚,乌云密布,地球因终年不见阳光而进入低温中,苍茫大地一时间沉寂无声。生物史上的一个时代就这样结束了。 不论以上的事情是否真的发生过,恐龙的全部灭绝都将是一个奇特的事情。好在我们现在获得了一些珍贵的恐龙化石,使科学家们的研究工作能够进行。我们希望不久的将来,这个谜一定会解开。同时我们应该知道,任何一种生物都要经历产生、繁荣、灭亡的过程。这是大自然的规律,并不会因为那一物种庞大强盛而改变。恐龙灭绝了,随后出现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更多的更高级的生物世界把地球装点得更加美好。
一只阿尔伯脱龙的故事我是一只阿尔伯脱龙,一个杀戮成性的无情杀手。白垩纪的险恶造就了我们无情凶恶的个性。孤独与杀戮就是我们的宿命。只有这样才能在险恶的世间继续自己的生命。我的母亲就是这样教育我的。无论面对同类还是异类,无不能仁慈,对对手的仁义,就是对自己的残酷。因为做为肉食动物,我们的生存,就意味着一定要别人为此付出血与肉,生与死的代价!记得我小时候的一年,食物和水非常短缺。我的妹妹昏厥过去了,我无可奈何地看着母亲。但,她却说:把她杀了,吃掉它,不然你就会饿死!我吃惊了,为什么?她是我妹妹啊!母亲斩钉截铁地说,世界上只有强者才能生存!要么你吃了她,要么你和她一起饿死。你自己选择。我看着本自根生的妹妹,她晕过去了,但嘴里还在呻吟。母亲用锐利的目光盯着我,我犹豫了很久。终于,我心里一横,冲了上去,把妹妹杀死了。母亲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走开了。当时,咬着苦瑟的同类,并且是同一个巢里出生的手足的肉,尝着辛酸鲜红的血液,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过了很久很久,我长大了。虽然还没有母亲一半长度长,一半高度高。但那时,我已是一个相当出色的小猎手,很多动物死在我嘴下,我的目光和母亲一样的锐利了。后来,母亲告诉我,我已经是一个出色的猎食者了。现在,翻过那座山,会看到一种叫伤龙(http://baike.baidu.com/view/290609.htm)的恐龙,它有6米长,像母亲这样的阿尔伯脱龙是可能以打败它的,但我只有4米,如果能打败它,我就是一只真正的成功的阿尔伯脱龙了。说完,她离开了,我照她说的,向着那座山爬去。我爬了很久,过好几天才终于到达那里。这是另一片环境,我不太熟悉这里。我开始搜索伤龙的影子。没多久,森林里发出一阵骚动,我小心走去,一只小角龙从林子里跑出来,飞一下的就从我身边一溜烟地走掉了,回过头来,林子里猛得跳出一只食肉恐龙!我退后了两步,它看到了我,有点意外,我小心地盯着它。可能刚才那只小牛角龙就是它原来想要的食物,但现在角龙跑了,我成为了它的目标!我大声着问它:你是不是一只伤龙?!它也用狂妄的口气回答:是的!你小子跑来我的地盘受死的吗!?我冷笑了一下,回答:还不知是你死还是我死呢……伤龙仍旧死死盯着我:好小子……你小小阿尔伯脱龙乳嗅未干就跑来惹我?看招!说完,它闪电一样的冲了上来,我知道,大战在即,我就地一滚,那伤龙扑了个空,但很快它又注意到了我。这回比上一次还要快,说时迟那时快,我没闪开,它一跃扑到了我身上,它把我面对面地压在地上!它张开了大嘴向我脖子咬来,我把头一低,用鼻子挡住了——如果喉咙被咬到就死定了,但它咬到了我的头。我把头用力一甩,让它松了口。然后用脚对准它的肚子用力一就是一踹!把它踹出了好远。我马上站了起来,它的回复速度快得更多。这次,它不用扑的了,它直径地冲了过来,张牙挥爪。我在它就要过来时,猛地闪到了一边,它又扑空了,但同时,我抓住了时机,一口向它侧面咬过去,咬中了它的手!它疼得嗷嗷直叫,我使劲地撕,没两下,我把它的手咬断了!气急败坏的伤龙发出更吓人吼声,只见它眼里布满血丝。发疯一样的吓人,我不免有点怕。但害怕是没有用的,只见它,又向这里咬来,我用头一顶,它没咬着,但喉咙却暴露出来了,我抓紧时机!冲它的脖子就一咬!它发狂地叫着,疯了般的用仅剩的手臂抓我,我再次用力一拽。从它的脖子上撕下了一大块肉,我感觉到好像骨头也撕下来了。就在撕下肉的一瞬,伤龙的血喷泉一般向外涌了出来。之后,它倒在地上,身体抽搐得厉害,红着的眼睛也在翻白眼。很快,它一动不动了。我知道,我成功了,我打败了伤龙,我现在,已经长大了,是一只真正的阿尔伯脱龙了。我一脚踩在伤龙身上,对着天空,发出骄傲的吼声……恐龙的故事我是一位考古学家。有一次,我乘着热气球远途考察。突然,一阵狂风吹来,将我的通讯设备全都卷走。恰巧,油箱里的燃料也所剩无几了,我被迫紧急降落。我走出舱外,眼前的景象令我大吃一惊:天空瓦蓝瓦蓝的,在茂密的森林附近,几匹“骏马”悠闲自得地在河边饮水。河岸边的树林里发出唰唰的声音,震耳欲聋的狮吼令我望而生畏。尽管如此,我依然认为自己到了一个天堂。突然,天空中发出了一阵刺耳的怪叫声,我抬头看去,妈呀!一只翼龙向我扑来,我束手就擒,于是翼龙就像老鹰叼小鸡一般轻而易举地将我拎了起来,飞到半空中,我俯视大地,一切事物尽收眼底,那几匹“马儿”原来是三角龙,“狮吼”原来是受伤的梁龙发出的。翼龙带我飞到一个金碧辉煌的宫殿里,在这里无论是国王还是侍卫,都是恐龙,真算是清一色的“龙宫”了。我继续向深处走去,只见一只年迈的慈母龙戴着王冠,坐在镶满宝石的水晶宝座上,手里还拿着一把镶着巨大钻石的权杖。想必这恐怕就是恐龙王国的女王了。她挥手示意我走近些,我走到了她的爪子前,鞠了一躬,胆颤心惊地问道:“尊敬的女王陛下,您找我有何事?”她慈祥地说道:“你来自何方?”我小心翼翼地说道:“我们是人类,来自东方。不小心闯入贵国,请多包涵。”说完,我从万能口袋里取出自动播放dvd,把家乡的山水播放给她看了一遍。慈母龙叹了一口气,无限惆怅地回忆起了往事:“东方是个好地方,那里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鲜花遍地。东方也曾经是我们的故乡,可是一群不速之客——暴龙和霸王龙也看上了这块风水宝地,他们兴风作浪,无恶不作,小动物们只得背井离乡,流浪一生。小动物们走后,他们又把矛头指向我们,我们自知斗不过他们,便也转移到这一带的原始森林。自从我们走了以后,这对冤家便开始了战争。从此,那个地方的一棵棵高大的古树被他们连根拔起,没有了大树的遮蔽,恐龙们天天都要受到烈日的煎熬,一片片碧绿的草地变成了沙漠。硝烟从此没有停过,多少无辜的恐龙死于他们的魔掌之中。终于有一天,那里爆发了泥石流,那些可恶的家伙猝不及防,一个个都被埋在了泥土之下,于是两个曾经雄霸天下的种族在瞬间灭亡了。这都是他们糟蹋环境的结果,真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呀!”说着,慈母龙的脸上出现了愤怒的表情。我心想,如果我们人类再不保护环境,总有一天将会重蹈覆辙,人类也会灭亡的。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呀!当她心情平静了以后,柔声地对我说:“你先别急着回去,在这里先住段时间再说吧!”于是,我成了这里的贵宾,慈母龙送给我一幢豪宅。我天天在里面和小恐龙们吃喝玩乐,好不快活。一天清晨,一向早起的小雷龙约我出去晨练。在花园里的一块空地上,我练起了太极,小雷龙很好奇,也一招一式地学了起来,还真学得像模像样的呢!随后,小雷龙又请我去他家做客,他的父母热情地招待了我,并且还为我准备了闻所未闻的奇珍异果,让我美美地吃了个饱。就这样,我在他家无忧无虑地过了一天。傍晚时分,我才回到了自己的豪宅。时间过得真快,恍惚之间三个月过去了。一个月朗星稀的晚上,我独自一人静静地坐在花园中,望着天上的明月,一股思乡的情感油然而生。这时,慈母龙走了过来,她看见我愁眉不展的样子,亲切地问我:“你怎么了?”我一声长叹,说:“想家了!”第二天,女王立即派他们国家速度最快的翼龙送我回故乡。我骑在他的背上,刚一坐稳,耳边就响起了呼呼的风声。一眨眼的功夫,我看到了久违的家乡了,山还是那么青,水还是那么绿,当时激动的心情难以用言语表达。突然,翼龙一个转身,我轻轻地落在了一个干草垛上。我望着翼龙渐渐远去的身影,心里默默地祝福:“朋友,一路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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