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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作废怎么操作,把好的发票点作废了怎么处理啊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9-11 07:12:44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把好的发票点作废了怎么处理啊

把好的发票不小心点作废的解决办法:1、在税控机系统中误操作作废了这张发票,那么也在这张发票的纸质发票上注明“作废”二字。2、再重新开具发票。3、另外再将发票拿到税务部门做审核认证。
您既然在税控机系统中误操作作废了这张发票,那么也在这张发票的纸质发票上注明“作废”二字。然后,重新开具发票。

把好的发票点作废了怎么处理啊

2,普通发票作废怎么做

1.选择“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普通发票填开”2.按系统提示进行发票号码确认3.进入“进入普能发票填开”界面4.点击“负数”按钮5.近要求填写相应正数发票代码、号码两遍,注两次输入必须一致6.系统弹出相应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及相关信息确认窗口
直接在电脑安装的发票系统里点作废就可以了. 有作废的章子就盖上作废章。每一联都要盖。 下次去核销的话要考盘,还有带上这些作废的发票(所有联次)。

普通发票作废怎么做

3,作废发票如何处理

"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金税系统里是不能直接作废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 普通发票跨月红冲步骤: 带上要作废的纸质普通发票,到所属税局填写普通发票红字报备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直接开具负数的普通发票即可!"
上述是如何操作 但要注意作为废是在当月的事,超当月最后一天,90天内,新的政策是180天必须申请红冲,超180天就不行了 且如是开列错误,发票还未给购方,直接作废,但已寄给购方发现错误,必须收到退票才可作废

作废发票如何处理

4,税神通如何作废发票

您的问题是:发票作废怎么操作?使用税控盘版软件的纳税人,发票作废流程是:未开具的纸质发票损坏,发票无法使用等情况,可操作未开发票作废,直接点击发票管理,未开发票作废,将弹出要作废的发票号,点击作废,提示作废成功即可。已开具的正数和负数发票,当月发现问题,但未做抄报,可以操作已开具发票作废。操作方法:点击发票管理,已开发票作废,点击查询,鼠标左键双击要作废的发票,进入发票界面后,点击左上角“作废”,提示作废成功即可。点击“作废”按钮后,只要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确认”才会真正作废,在执行此按钮后无法改变作废状态。答案来源于北京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官方公布。

5,增值税发票作废流程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退货时,若该发票未抄报税,则可利用该功能作废该发票的电子发票信息。作废步骤:【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已开发票作废”菜单项,系统弹出“已开发票查询”窗口,【第二步】在此窗口中选中决定作废的发票号码后,双击该发票或点工具条中的“查看原票”按钮,便可查看发票票面详细信息【第三步】若决定作废此发票,点击明细界面的“作废”按钮。弹出作废确认对话框。【第四步】作废成功后会弹出如图5-3-1-4所示的提示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即可结束作废发票操作。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行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开票人员需将销售商品明细信息、客户信息等录入填开界面生成发票明文信息,系统自动将此信息进行加密,并可以打印出带有密文的发票。

6,我有两张发票想作废怎么操作能教教我吗

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作废章看起来正规点,如果单位没有作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发票自带复写,每一张都作废了),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很重要,一定不能遗失),留单位备查就行了。 2、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开红冲发票有专门的手续,你应该知道)。 3、不明白你为什么问敲章的事,只要电脑系统里作废了,盖不盖章都是废票了,如果电脑系统里不作废,就是你盖满了作废章,一样的要求你上税视同正常发票的,而跨了月的发票是根本不可能作废的,更谈不上盖作废章了。

7,发票作废怎么处理

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在发票上加盖“作废”的印章,一般都有卖的或者刻一个,如果实在没有的话就手写啦。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二是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前者比较简单,后者手续相对繁琐。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条件的规定如下,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除此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对这些条件,购买方需要格外关注。对当场取得专用发票的,认真审核,发现错误立即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对事后取得专用发票的,对照上述作废条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作废后的处理: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这里要注意的是,专用发票作废需要在纸质和电子双重环境下操作,不能漏了任何一方。如果只进行了手工作废,而防伪税控系统没有进行作废处理,则不仅专用发票不能作废,而且还造成数据比对不符。 操作程序: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的,按以下规程操作。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这些操作环环紧扣,缺少一个环节或一项证明则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也就不能作废专用发票。 需要注意的事项:目前增值税的抵扣政策是,不论购买方对专用发票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只有销货方报税、购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比对成功后才能彻底抵扣,这就决定了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复杂性,手续也相对烦琐。因此,购买方对取得的专用发票需要作废,要做到不耽误太长时间,也不会产生税收风险,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购进货物或劳务的开票现场对取得的专用发票进行一次手工全面审核,发现有误当场要求销售方作废重开。二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后立即与采购部门购进货物或劳务验收情况进行核对,发现按合同规定需要退货或应索取折让未索取或发现其他争议不能按专用发票所列金额全额付款时,要及时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三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并接到采购部门后验收无误通知后,必须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发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时立即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四是必须在开票的当月将需要作废的专用发票赶在销售方抄税和记账前转交到销售方。
把发票的所有联放在一起,写上误填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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