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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取消作废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9-23 16:37:46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开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取消作废

作废的发票,税控开票系统不允许恢复,如果需要只能重新开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后,目前还没有能取消作废的功能。只有重开了。

开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取消作废

2,如何在开票软件中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

作废发票必须使用原来开票人的身份进入开票软件,然后发票管理,发票作废,选择需要作废的发票,点作废发票,提示是否作废时再次确认。
打开你的开票软件,在发票管理页面上选择发票作废,选择你要作废的发票打开,在右上方有一个作废按钮。

如何在开票软件中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

3,税务局代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如果没有开具出来,则在新版电子税务局中点击增值税发票作废功能即可。如已开具,当月的携带发票所有联次和写作废申请当税务局办理。跨月的携带发票所有联次和写红冲申请当税务局办理。
去代开的税务局,申请作废或重开。
税务局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若发生退货等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作废。

税务局代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4,增值税专票怎么作废

当月有误的当月可以作废 跨月的就只能申请开红字发票了 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菜单,选择销货方申请 按提示操作 必须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在一月份不能作废,12月份不管对方抵没抵扣,销货方必须做收入和销项税,在1月份申请开红字发票。
在开错的当月可以作废,你12月31日开错的,现在已经是1月份了,不能作废,只能到税务局开具红字通知单后,开负数发票。

5,销售方怎样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

分几种情况:  1、公司当月开出的发票在当月收到退回的完整发票联和抵扣联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找到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下面的作废,同时在发票所有联次上加盖作废章。  2、若是发票跨月则不能直接作废,需要在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根据具体情况开据红字发票冲回。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③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或无法认证这三个作废条件的,可要求购买方提供其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未认证证明或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及无法认证的认证结果通知书,将发票全联及证明交销售方作废,并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你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已经认证,发现金额及货品名称不对要重开.你叫销售方带上税务登记证抄税清单和你给他的退货证明到税务所申请开具负数发票.,当销售方把负数发票交给你后,你去税务所认证(做帐时就做进项税转出)

6,增值税发票作废条件

对方买过发票了,发票不能直接作废了,这是确实的。但是这种情况不是说发现了错误不可以更正,即使是跨月发票,发现不对的地方也是要退票的,你写一份退票说明,连同发票各联退还对方就可以了,对方凭你的说明和发票各联去税务局申请红字发票冲销即可。如果是长期交易的供应商,可以考虑将差额在下次交易当中调整,这样双方都不麻烦,你还卖他一个人情。
如果你的开票系统没有抄税过的话是可以直接作废的。也不需要什么理由,开票系统是允许发票作废的。但是每个月也不要作废太多发票。如果有抄税过的话就不能作废的,就要申请红字了。希望对你有帮助,满意的话请采纳。谢谢
1,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除此之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2,作废后的处理 :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没有理由,对方在胡搅蛮缠。当期,“对方已经买过一次税票了,说不能作废”这就不是理由。

7,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怎样作废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方法如下:1、公司当月开出的发票在当月收到退回的完整发票联和抵扣联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找到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下面的作废,同时在发票所有联次上加盖作废章。2、若是发票跨月则不能直接作废,需要在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根据具体情况开据红字发票冲回。开据红字发票的规定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一是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二是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三是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四是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五是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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