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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发票人把发票丢失了怎么办,开出的发票对方把发票丢失怎么办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3-10 15:24:45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开出的发票对方把发票丢失怎么办

无论是谁丢的发票,都不能作废重开. 你去税务局办理“丢失发票已报税证明”,拿这个证明连同发票复印件,对方就可以认证及入账。 像你的情况,无法作废,作废需要联次齐全.
收票方开证明提供给开票方,开票方开红字冲销。

开出的发票对方把发票丢失怎么办

2,关于发票的丢失该怎样补回

你拿着这份发票的记账联,去你单位的所辖税务局,填一份发票丢失说明书,盖你们单位的公章,证明是你方已开具交税(一示三份)税务留一份,二份给你.你给对方单位寄去一份,自己留一份,同事把发票给对方复印,对方可凭证明及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去他的税务局认证(你的发票复印件一定要印清楚了)
是的

关于发票的丢失该怎样补回

3,发票丢失怎么办

发票遗失方来税务机关接受调查审核之前需提供资料如下:1.遗失报告书 (包括遗失的时间、地点、遗失发票的种类、名称、面额、起止号码);2.已经登报的《遗失声明》(登报的具体声明内容包括遗失发票的名称、面额、字轨、起止号码、用票单位(个人)、遗失时间地点等);3.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4.委托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到税务机关做询问记录等事宜时需要);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6.公章等。对遗失发票的行为,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后,遗失方有义务配合检查人员对所遗失的发票填写发票缴销表,以便税务机关监督其遗失发票的完税情况以及对该纳税人的发票情况记录做及时更新,完善发票使用管理制度。

发票丢失怎么办

4,客户将发票丢失我公司怎么处理税务局说要罚款是这样吗 搜

丢失发票,首先要到税务部门挂失,税务部门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种类、数量及你单位对票证的管理情况)给予相关的处罚
只要对方到税局出具证明,然后凭证明和发票复印件进行认证抵扣就行,不能对你公司进行处罚。
客户将发票丢失,应该是客户去税务局报失。要处罚也是对客户的处罚,与你们没有关系。
不应该对你们公司处罚的,只要对方到税务局出具证明,然后凭证明和发票复印件进行认证抵扣就行,放心啊.
不用的呀,发票丢失了,登报声明以后,到开票的窗口说明下,然后拿着登报的记录出示给税务工作人员,好象重新开是不是又要交税,没听说罚款一说啊

5,发票遗失了怎么办

一、空白发票丢失、被盗的 纳税人领购的空白发票发生丢失、被盗的,应当于纳税人发现丢失、被盗当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视情节作出相应的处罚,并向纳税人开具《办理发票遗失公开声明作废证明》,纳税人持此证明在市级以上报刊等传播媒介上公告丢失、被盗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并声明作废。 二、已经开具的发票发生丢失、被盗的 纳税人已经开具的发票发生丢失、被盗的,应当于纳税人发现丢失、被盗当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视情节作出相应的处罚,并向纳税人开具《办理发票遗失公开声明作废证明》,纳税人持此证明在市级以上报刊等传播媒介上公告丢失、被盗用票单位名称、付款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填开情况,并声明作废。
发票丢失,不需要登报。 如果是普通发票丢失比较好处理,你让对方把记账联复印一下,加盖他们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让对方税务局确认一下是否是他们签发的发票,并且已经开过即可。 如果是增值税发票,也同样用他的记账联复印一张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再到对方税务局查税控票证明确实已经开出,你收到这样得补票后马上到你们的税务机关去认证、抵扣,然后做账务处理。

6,发票遗失怎么处理

登报挂失,找税务机关开具复印件
遗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开过了吗?如果是从税务局领取未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登报申明作废,那是开票方的事情,与你无关。如果是开过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了,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7,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摘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问】如果发票丢失了,要如何处理? 【答】发票开出后才丢失的处理: 一、发票开出未认证: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二、发票开出已认证: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开票方和收票方应完善发票管理和保管传递制度,保证发票在各个范围内不遗失;选择适当的发票传递方式,如专门送达或其他安全的邮递方式进行传送,并及时跟踪,保证发票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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