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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开发的土地怎么提供,房地产企业开发用地的获取途径有哪几种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3-19 04:24:27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房地产企业开发用地的获取途径有哪几种

1\ 以合作开发的名义从其他公司拥有的土地中拿, 2\土地中心,招标拍卖 目前原则上所有的土地必须进政府的土地拍卖机构进行,

房地产企业开发用地的获取途径有哪几种

2,房地产开发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几种

房地产土地获得的方式有;出让取得、转让取得、还有从划拨地转化为出让地取得三种主要方式。出让取得是在土地交易的一级市场,从政府手中,或由政府征收集体土地或从政府手中经过市场交易(招标投标、挂牌交易等)方式取得;转让取得是在土地交易的二级市场,从市场主体手中通过互换、买卖、赠与等各种交易方式取得。还有原是划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把土地性质转为出让地而取得开发土地。

房地产开发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几种

3,开发商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取得分为: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划拨、租赁等方式。具体你所谓的取得是哪个方式。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开发商是根据其开发的项目,确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的。如果是商品房的开发,一般是出让或者转让方式取得的。地产开发公司注册成功了,要取得项目,主要是寻找出让方,再通过投标、拍买、挂牌、协议,才能取得土地。因为土地使用需要许多出让金,如果出发商自己不够,银行也不给贷款。可以与其他的开发公司签订联合开发的协议。

开发商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

4,地产开发商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

地产开发商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可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对这部分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并有权利用该土地以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为目的而利用土地,但是这些权利应该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物权法如下条款:第一百三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一百三十七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5,怎样办理个人商品房土地证

如果你的购房合同约定由开发商办理,他们就应该给你提供.如果你的合同没有约定,那你就拿上你的购房合同和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去当地土地部门申请办理个人商品房土地证.土地部门会给你办的!!!
商品房买卖中最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商品房办理土地证需要什么材料:  ① 出售合同书及购房发票  ② 清地名单  ③ 其他的必要材料商品房土地证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带上房产证、户主身份证原件,最好再把购房合同带上,到人民广场银川市政务大厅土地局窗口办理,他们还要复印件,大厅内就有复印的地方,我前年办的,要不要带购房合同记得不是很清楚了。手续费是几十块钱。很好办的,东西交给他们,他们查完原件,留下复印件,给你一个通知单,通知你大概十个工作日之后去取。

6,开发一般住宅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开发一般住宅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拍卖、招标、挂牌和协议出让。  1、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黄金地段。  2、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受让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受让方)根据出让方提出的条件,以密封书面投标形式竞报某地块的使用权,由招标小组经过开标、评标,最后择优确定中标者。投标内容由招标小组确定,可仅规定出标价,也可既规定出标价,又提出一个规划设计方案,开标、评标、决标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招标出让的方式主要适用于一些大型或关键性的发展计划与投资项目。  3、挂牌出让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它主要适用于工业项目、市政公益事业项目、非盈利项目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实施产业政策而需要给予扶持、优惠的项目,采取此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引入竞争机制,不具有公开性,人为因素较多,因此对这种方式要加以必要限制,以免造成不公平竞争、以权谋私及国有资产流失。  协议、招标、拍卖、挂牌是法定的四种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在具体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时,由国有土地代表根据法律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用哪种方式,一般对地理位置优越、投资环境好、预计投资回报率高的地块,应当采用招标或拍卖方式;反之,可适当采用协议方式。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规定: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以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2.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政府批准划拔:(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7,房地产项目办理建设用地流程

你好,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1、以下证明材料:(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3、工程施工合同;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1)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许可证;(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8)房屋测绘成果;(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文章TAG:商品房开发的土地怎么提供商品商品房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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