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 > 问答 > 管理经验 > 生活处理垃圾费怎么申报,农村农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谁承担

生活处理垃圾费怎么申报,农村农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谁承担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5-20 01:13:43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农村农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谁承担

镇政府,一般城镇是由政府出钱,然后在水费中或电费中,附加上去,看起来是镇政府,其实是自己在别的地方已付了款了。
按每人收取36元……

农村农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谁承担

2,公司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步骤

你是物业管理公司马?如不是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如是 借:营业成本 贷:银行存款
各地收费不同,不清楚。你可以问一下卫生局

公司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步骤

3,哈尔滨报税怎么计算生活垃圾费每人每个月多少钱70平方米的屋子

1.5每人,这个是季付的。一个季度(三个月)一付的。计提员工五人4月份生活垃圾处理费:1.50*5人+10元=17.5元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
搜一下:哈尔滨报税怎么计算生活垃圾费,每人每个月多少钱.70平方米的屋子.谢谢各位!!

哈尔滨报税怎么计算生活垃圾费每人每个月多少钱70平方米的屋子

4,重庆低保户如何办理免交垃圾处置费

市环卫局垃圾处置费收费办主任喻培刚说,低保、优抚对象可提前到当地环卫主管部门,凭低保证或优抚证进行审核登记。同时,收费系统中将录入低保户持有的低保证有效期。如有效期为3个月,将直接减免3个月垃圾处置费。3个月后,低保户需通过民政部门审核,并携带审核后的低保证明进行重新登记。

5,请问垃圾处理费如何申请法院强制强制执行

目前吧,我只看到别的地方有走起诉的路子,我们这里没有行动,原因,我们这里是县级市,收费依据的文件法院不予采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仅能依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按照经验需提供收费依据文件,提供服务的证明,接受服务单位倾倒垃圾的证明,(签订合同的),缴费通知书下达证明,催缴通知书下达签收证明,需要的比较多我们需要探讨一下
你好,如果已经判决生效那么就是可以向判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是怎么回事

广东省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穗府〔2002〕28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居民每月每户5元。以一个门牌号码为一户,两个单元合并使用的视为一户计算。  第三条 暂住人员每月每人1元。暂住人员指没有广州市城区户口,在广州市城区居住就业的人员。刚入住或搬迁的当月,不满30天时也按一个月计。  第四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按实际排放量计收,每桶(0.3立方米)6元。  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按月交费,计费的依据为每天排放垃圾量(桶)的全月计数。  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的垃圾如委托从事垃圾收集、运输的环境卫生服务单位运往垃圾处理场的,计费依据按垃圾收运量(桶)计算。  第五条 从业人员不足6人,户内面积小于50平方米,非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销售、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个体户,垃圾处理费不便按桶数计算的,按每月6元计算。  第六条 公共交通(汽车、轮船、火车、地铁、飞机)的垃圾,应由公共交通经营单位在终点站、港口设置容器收集,按垃圾量(桶)计交垃圾处理费。  第七条 居民、暂住人员在与本户、本人居屋相连的处所从事经营服务活动(俗称前店后居),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大院内有居民、暂住人员居住的,应将经营服务产生的生活垃圾独立装载,除按居民、暂住人员标准交垃圾处理费外,还必须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标准交垃圾处理费。  第八条 垃圾费与原有的环境卫生服务费(居民卫生清洁费,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清洁费、垃圾代运费、垃圾容器占用费)一并收取。  第九条 垃圾处理费由交费所在地域从事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的环卫专业服务单位(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站、区环卫管理所、环卫运输车队)收取或者委托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代收。负责收取的单位凭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的证明到所在区物价局申办《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  第十条 收取垃圾处理费,使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印制的《广州市环境卫生服务发票》。  第十一条 持有《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免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人员对免收的居民户,要查验其《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并登记证件编号。  第十二条 《广州市环境卫生服务发票》由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报印,分送各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各收费单位逐月到所在区市容环境卫生局领取。垃圾处理费税务管理规范另行印发。  第十三条 收费单位于当月28日前将垃圾处理费上缴广州市财政局专户,各区市容环境卫生局负责审核监督,没有完成上缴款的单位,不发给《广州市环境卫生服务发票》,并按滞留财政资金予以处罚。垃圾处理费财务管理细则另行印发。  第十四条 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的建设、维修和营运支出,并纳入市市容环境卫生部门年度预算计划,按规定程序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 负责收运垃圾的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应到垃圾产出地所在行政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登记,承担垃圾处理费的收缴责任,领取运输车辆进出垃圾场专用电子卡,凭卡进场。连续两月不能履行垃圾处理费收缴责任的单位,注销电子卡,停止其运送垃圾进场。  第十六条 自备车辆将自产垃圾运往垃圾处理场的,到当地的环境卫生服务单位预交一个月的垃圾处理费,领取环境卫生服务发票联,持发票联到所属行政区市容环境卫生局领取运输车辆进出垃圾场专用电子卡,凭卡进场。运送垃圾超过预交费而没有续交的,注销电子卡,禁止其运送垃圾进场。  第十七条 本细则从2002年10月1日起实施。  广州市物价局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新闻来源:中国环境资源网
中国环境资源网广东省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
你好!中国环境资源网广东省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文章TAG:生活处理垃圾费怎么申报生活处理垃圾

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