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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属于什么行业税额怎么核定,请问塑钢门窗制造业需要交哪些税呢 其中营业税是怎样缴纳的

来源:整理 时间:2024-10-19 05:26:04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请问塑钢门窗制造业需要交哪些税呢 其中营业税是怎样缴纳的

1、塑钢门窗制造业需要交纳的增值税;2、塑钢门窗安装,因为其实销售自产货物,也属于交纳增值税范畴。3、塑钢门窗制造业一般不涉及营业税!

请问塑钢门窗制造业需要交哪些税呢 其中营业税是怎样缴纳的

2,维修门窗属于什么税种税率为多少

财税2016第36号文件附件一名词解释“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维修门窗属于修缮服务、建筑服务大类,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3%。
属于增值税的税种税率:小规模企业3%一般纳税人企业11%

维修门窗属于什么税种税率为多少

3,我们是小规模塑钢门窗加工及安装企业应怎样缴纳税额税率是多少

sunyuefeng123: 一、你是小规模塑钢门窗加工及安装企业应怎样缴纳税额,征收率(不是税率是征收率)为3%.如果收入总额为10.3万 小规模应作如下进行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或现金或应收账款 10.3万 贷 主营业务收入 10万 应交税金-增值税 0.3万 二、因为你不是一般纳税人,是的,不用管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均按3%的征收率核算.(增值税税率为17%,小规模按3%征收率征收)***** 到论坛,精华贴对你更有帮助的.潮之家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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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在农村开了一家门窗加工部用交什么税呀求大神帮助

需要在国税、地税缴纳税收,但是达不到起征点不征税,现在农村的门窗加工部,若是规模不大,一般来说达不到起征点,不需要纳税。你所说的有可能是工商或其他部门收取的管理费等,而不是税收。
你在农村办理门窗加工,需要在国税、地税都办理税务登记证。国税要交纳的是是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在地税交纳的是个人所得税。 因为你是个休,没有设置帐簿,所以国税给你核定销售额,如果你一月收入超过3000元,则属于达到起征点户,要纳税,纳税额=销售收入/1.03*3%。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体工商户税目范围的,所以你的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销售收入-2000)*适用税率。也可以让地税局给你核定征收。

5,铝塑门窗行业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铝塑门窗行业: 1、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国税方面要按增值额交17%的增值税,地税方面:按增值税额的5%交纳城建税(城建税乡1%、县城建制镇工矿区5%、市、区7%);按增值税额的5%交纳教育附加3%;按利润交25%的企业所得税。 2、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国税方面要按营业额交3%的增值税,地税方面:按增值税额的5%交纳城建税(城建税乡1%、县城建制镇工矿区5%、市、区7%);按增值税额的5%交纳教育附加3%;按利润交25%的企业所得税。 3、如果你是个体工商户: 你的营业额如果在5000元以下就不需要交税。 如果你的营业额如果在5000元以上,国税方面,要按你经营收入的3%缴纳增值税;地税方面:按增值税额的5%交纳城建税(城建税乡1%、县城建制镇工矿区5%、市、区7%);按增值税额的5%交纳教育附加3%;个人所得税根据你的利润大小,使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6,门窗企业交纳增值税及营业税

加工门窗应该交增值税安装交营业税。  相关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规定:  “第六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七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您的理解是正确的:加工门窗交增值税安装交营业税。本来就该缴增值税,怎么说都绕不过去的。您能做的就是赶紧分开核算,补缴增值税,打报告给地税要求退税或者要求将多缴营业税递减当期税款。相关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规定: “第六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七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7,生产并安装门窗企业收入如何确认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 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你单位符合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23号),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规定: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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