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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怎么算的,2013年度残疾人保障金核定中单位在职职工总数是年度平均人数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9-22 10:24:30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2013年度残疾人保障金核定中单位在职职工总数是年度平均人数吗

(6月工资表人数+12月工资表人数)/2

2013年度残疾人保障金核定中单位在职职工总数是年度平均人数吗

2,办理残保金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界定

这2人不计入职工人数.以缴纳社保,并且报个税明细申报人数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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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残保金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界定

3,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单位月平均人数是什么意思怎么算出来的呢

企业年需要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企业在职职工人数*1.6%-企业在职的残疾人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如果按月,就相应除以12个月,即可。(北京除外)
是加权平均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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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依据的职工人数如何确认

答: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依据是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的年平均人数,包括固定工、内退人员、用工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可按该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其他单位可参照人事、统计、财政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5,残保金人数确定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000*1.5%=60000元。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7%-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内容来自百度百科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
按人均算

6,残保金审核中在职职工人数怎么算

残保金计算中在职职工人数是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算的。残保金的适用范围是全国。除了北京其他的省市也会征收。根据减免政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扩展资料残保金费用计算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举例: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假定您的公司在北京,贵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应缴纳的保障金=200*80000*1.7%=272000元。参考资料搜狗百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保金全国征收,一个公司怎么员工人数为0,那老板呢?不算人啊!,一个人二个人的残保金没有多少,作点爱心应当的
呵呵,残保金是全国性的政策,旨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你说的残保金最终用在哪儿了,这个真不好说。呵呵如果真的想献爱心,还不如找个残疾人挂靠下,上个保险,给点工资,把实惠直接给残疾人多好..
究竟是1还是0只有你们所在辖区的税务所才说的明白,我觉得,应该是0。全国都征收,面向所有的独立法人单位。而且国外也有征收的,这项基金,不是中国发明的,也是跟外国学的。北京和其他地市不同的是,北京完全由地税系统征收。其他地市由残联审核,地税征收,联合的。
你好!交纳残保金是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缴纳的,是1-12月人数之和除以12,得出的职工人数,再四舍五入取整数。8月1日至9月30日为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公式如下:2017年残保金缴纳额=(2016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16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6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7,残保金中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怎么计算

残保金中"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全年发放工资总额÷上年在册职工总人数。年平均工资为:每月工资总额相加(不包括福利和奖罚工资)再除以年平均人数。年平均人数为:按月相加人数除以12。例如:单位甲2017年工资总额为5000万,年平均人数为800人。所以甲单位2017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00/800=6.25万。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扩展资料计算职工年平均工资时工资总额包括的主要内容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工资总额除按全部职工计算外,还要按各类人员分别计算。它是工资计划管理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计算平均工资的依据。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平均工资参考资料来源:背板带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工资总额
交纳残保金是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缴纳的,是1-12月人数之和除以12,得出的职工人数,再四舍五入取整数。8月1日至9月30日为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公式如下:2017年残保金缴纳额=(2016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16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6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例如上年在职职工总数为10,税务局给纳税申报表上的数为23440。
在工伤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中部分地区计算金额是根据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月工资计算。数额是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金额为准。计算方法为: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全年发放工资总额÷上年在册职工总人数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统计,并公布结果。如《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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