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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票掉了怎么办理吗,公司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3-29 19:39:12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公司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发票丢失了可以在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然后根据开具罚单或行政处罚意见书进行复印,并提交复印件;或者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公示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公司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2,发票掉了怎么处理

发票掉了应及时进行补办。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区分发票的类型,若为普通发票,则先复印存根联,到公司盖章,最后移交给客户入账;2、若是增值税发票丢失,则应复印存根联,再提交给客户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等税务局确认该发票并未抵扣后,再拿到公司上报,开具红色发票;发票丢失,应尽早刊登遗失声明,以便尽早补办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发票掉了怎么处理

3,公司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1、《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 2、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3、由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核实其信息真实性后出具《遗失已填开发票处理意见单》,申请人凭此作为记账凭证 提问 是乙方那边办还是我们办呢 回答 你们这边办理 因为你丢的 提问 那如果是我自己办,登报什么的需要花费多少钱呢,需要乙方提供什么材料吗?我丢的普票,他们应该有存根联的,也就是说我办这个都需要出具什么材料,准备多少资金 回答 100块左右 不需要什么材料 你告诉他们做登报声明 交钱就可以了 提问 哪边的税务机关都可以吗 回答 对的 都可以的 很简单 提问 登报找什么机构呀?怎么联系 回答 一般情况下,遗失声明只要找到当地的政府机关报就可以刊登。不过个别的,会指定是省级还是市级,所以要在补办的机关提前问清楚 或者你们当地的报社 提问 书面报告怎么写?登报的时候内容怎么写呢 回答 人家那会写的 你只要做个说明就可以了 更多17条 

公司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4,发票遗失了怎么办

"一、若是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丢失方都应该再发票丢失当日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挂失,并办理发票挂失手续。在办理了发票挂失手续后,我们就应该按照不同发票属性进行不同的处理。1.如果同时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则应该以加盖了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2.如果只是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联”,可以用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3.如果只是丢失了“抵扣联”,则可以用发票联的复印件作为退税或抵扣凭证。4.如果是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记账联,因为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且需加盖这两个联次的保存方的公司公章的发票联或抵扣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或者在开票系统里用A4纸再打印一张发票用来记账。5.若是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则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的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二、若是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跟上述增值税发票的处理方法一样1.如果同时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则应该以加盖了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2.如果只是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联”,可以用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3.如果只是丢失了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则可以用发票联的复印件作为退税或抵扣凭证。4.如果是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记账联,因为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都是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且需加盖这两个联次的保存方的公司公章的发票联或抵扣联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或者在开票系统里用A4纸再打印一张发票用来记账。5.若是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则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的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三、若是丢失空白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则丢失方应该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5,公司开过的发票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未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票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资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1)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帐。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帐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帐凭证。(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实行电子发票的,由开票方按丢失发票代码、号码查询打印(复印)发票图片,加盖开票方公章作为入账凭证。发票存根联或记帐联的复印件只能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不能直接代作原始凭证。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4)纳税人将在税务局代开发票的发票联或记账联丢失,可向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作为合法凭证入账。(5)纳税人丢失存根联或记帐联的,应取得发票联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6)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税务机关对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6,公司开过的发票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未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票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资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1)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帐。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帐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帐凭证。(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实行电子发票的,由开票方按丢失发票代码、号码查询打印(复印)发票图片,加盖开票方公章作为入账凭证。发票存根联或记帐联的复印件只能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不能直接代作原始凭证。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4)纳税人将在税务局代开发票的发票联或记账联丢失,可向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作为合法凭证入账。(5)纳税人丢失存根联或记帐联的,应取得发票联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6)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税务机关对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7,发票丢失了要怎么处理

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发票有着特殊的地位,企业对于发票的看重源于我国“以票管税”的税收征管体系。日常生活中,偶尔丢了东西是很正常的,虽然银行卡或者身份证丢了会比较麻烦,但是麻烦并不能有效阻止丢东西。由于大部分情况下,发票是企业抵扣进项税和列支成本费用的必要凭据,因此遗失发票也会很麻烦,比如《中国税务报》上常见半版的遗失声明。如果企业或个人真的把发票弄丢了,该怎么办呢?首先,要区分遗失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是空白发票还是已经开具的发票,有时候还要区分是销售方(开票方)遗失还是采购方(受票方)遗失,这样才能逐个分析不同类型的发票和不同人遗失所需要各自采取的补救措施。如果是纳税人遗失了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发现发票丢失当天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报告,并尽快在税务机关指定的报纸(一般是《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据了解,一条最普通的遗失声明收费约为400元。然后纳税人还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遗失发票的相关信息,比如纳税人名称、遗失份数、遗失发票号码等情况,填具税务机关印制的专用表单后,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按照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纳税人丢失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如果遗失的是空白的普通发票,其他程序与丢失专用发票相同,惟一的区别是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可以是当地报纸,同样可能面临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纳税人遗失了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而采购方尚未认证抵扣的,采购方持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采购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纳税人仅遗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纳税人遗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销售方遗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发票联已经交给采购方,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经过认可后作为记账凭证。如果销售方遗失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全部联次,则按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处理。如果纳税人遗失已经过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的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采购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采购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若仅遗失了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若仅遗失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或全部联次的,处理方式与遗失未认证专用发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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