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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未弥补亏损怎么处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亏损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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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亏损怎么操作

弥补亏损不用做帐务处理,因为利润分配余额反映的就是企业的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或未弥补亏损(借方余额). 是按月申报所得税还是按季申报所得税应该是税局规定的,一般是按季度的,最好问问税局你们企业所属类型.在申报所得税时你可以在申报表找到一列是"按规定可弥补的以前年度(或季度)亏损额",在此处列明,只要不超过此笔数就可以不用缴税了.
  季度申报有利润可以弥补亏损,不需单独提交任何手续。在新修订的季度申报表 第8行填报。可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文。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亏损怎么操作

2,5年内没有将亏损弥补完怎么做账务处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16 5年内没有将亏损弥补完怎么做账务处理 您好,是这样的,就是需要在年度亏损的第二年年初做一份年度亏损认定报告,然后到税务所去登记备案。超过五年的未弥补亏损,后期有盈利的话,税法不允许继续弥补亏损,不用做任何处理,就是单位的实际亏损额了。

5年内没有将亏损弥补完怎么做账务处理

3,未弥补亏损的帐务处理

亏损弥补无需特别进行帐务处理,只是税务上可弥补的亏损有5年的限制,会计上则是没有任何限制,一般是亏损期间,就是累计亏损期间,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
无论五年前还是五年后,弥补亏损的账务处理从来都是不变的。即: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贷方发生额与其借方发生额自然抵补。所以,以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时,实际上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之所以出现了五年之说,是税法规定五年后就不能用税(所得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了,也就是要先计缴所得税再弥补亏损。五年后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额就不相等了。

未弥补亏损的帐务处理

4,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会计分录怎么做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无需特别做分录,只需将本年税后净利直接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就可以了。转入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就是未弥补的亏损。如果转入后,该科目为贷方余额,则为弥补亏损后的留存收益。所谓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扩展资料:所谓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一、亏损的界定如果当年按会计准则计算的本年利润为负数,即为会计上讲的“亏损”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二、亏损弥补的新旧税法处理新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新法对投资收益的免税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免税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5,以前年度亏损如何弥补实际如何操作

以前年度的亏损可以用以后5年内的税前利润弥补,实际不用操作,因为本年利润的余额都转入利润分配,正负自然就抵了,只是在计算所得税时注意一下就行了.
由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会涉及到当年的利润和所得税的计算缴纳,所以如果公司当年亏损并想在以后年度弥补的话,需在亏损年度的第二年年初做一份年度亏损认定报告,然后到所管税务所去登记备案。这样在今后的5年内如公司有盈利就可向税务局申请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以冲减当年利润。这是北京的政策,其他地区是否政策相同就不太清楚了,要到当地问一下
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6,企业亏损预计在5年没能够弥补企业所得税如何账务处理 问一问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6 企业亏损预计在5年没能够弥补,企业所得税如何账务处理 一是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但弥补期限不得超过5年;二是对于超过了税收规定的税前利润弥补期限而未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可以用税后利润进行弥补;三是用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由于以前年度亏损表现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年初借方余额,无论是税前利润补亏还是税后利润补亏都可以通过当年税后利润抵减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所以税前利润补亏和税后利润补亏均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所不同的只是两者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的账务处理不同。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时,其弥补的数额不能作为纳税所得的扣除处理。例1.某企业1996年发生亏损180000元。年度终了,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0000贷:本年利润 180000假定该企业1997年至2001年每年均实现利润总额30000元,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发生亏损后的五年内可以用税前利润补亏。该企业在1997年至2001年年度终了,均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本年利润 300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002001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180000+30000×5=-30000元,即借方余额,表明该企业在2001年末仍有未弥补亏损30000元,这未弥补亏损30000元只能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进行弥补。承上例,假定该企业2002年实现利润总额60000元,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所得税率为33%,则该企业于年度终了,首先按其利润总额计算交纳当年应负担的所得税,然后再将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自然抵减了上年转来的借方余额,弥补了亏损。其有关账务处理分别为:(1)计算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60000×33%=19800借:所得税 1980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9800(2)结转所得税。借:本年利润 19800贷:所得税 19800(3)结转本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借:本年利润(60000-19800) 40200贷: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40200(4)该企业2002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一30000+40200=102

7,以前年度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不够时怎么处理是先提当年的盈余公积去

弥补亏损的顺序是这样-- 1,税前利润弥补5年以内亏损。 2,超过五年的税后利润弥补 3.盈余公积弥补当年亏损或超过五年期限的亏损,但是不弥补超过五年期限的亏损,因为出现超过五年期限的亏损,盈余公积早就没了 还有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就不用提取盈余公积,直到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有净利润的时候再提取,弥补不完的只能用以后的税后利润弥补
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所以,税前利润、税后利润、盈余公积可以弥补亏损。

8,企业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其正确的做法

都在利润分配一个科目内核算
因为不用任务的账务处理。在你结转本年利润的时候,未分配利润会自动弥补的。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的未分配利润自动就弥补以前的借方未分配利润了。
都在利润分配一个科目内核算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贷方发生额与其借方发生额自然抵补。 所以,以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时,实际上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为不用任务的账务处理:本年利润贷。借。在你结转本年利润的时候,未分配利润会自动弥补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的未分配利润自动就弥补以前的借方未分配利润了
因为不用任务的账务处理。在你结转本年利润的时候,未分配利润会自动弥补的。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的未分配利润自动就弥补以前的借方未分配利润了。

9,未弥补亏损当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

我举个例子,今年你会计利润是0,根据税法你要亏损100元,你就产生了100元的税会差异。这个税务亏损可以抵扣五年,也就是说,如果未来五年税法下计算出来你可以赚满100元,你现在亏损的100元就可以用来抵扣未来的税费,未来可以少付应纳税所得额100元。如果你未来加起来只赚了40元,那么这个亏损在他可以用来抵扣的五年就只能抵扣40元。如果未来五年还是一直亏损,那么现在的这个100元其实以后都没有机会用上了。如果是第一种可以用上的情况,你应该确认一笔递延所得税资产(假设税率25%)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贷所得税费用25第二种情况你只能确认1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第三种情况你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因为会计上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会计认为这部分税亏以后年度可以让你少交税,少经济利益的流出,就是一种资产。
你不能这样子理解。 什么叫应纳税所得额(以纳税当年论)?就是税法认可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会计利润对应的是会计所得税额,即未作纳税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整后得出的。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通常采用的是间接法:即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在法定弥补年限内) 你所说的永久性差异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里面可以找到,都是固定的指标;而对于暂时性差异而言,在现实中,常用到的就是职工教育经费超标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标的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以前年度亏损(须符合新会计准则“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不过话说回来,说很容易,但是还是要自己研究一下才明白。

10,弥补亏损账务怎么处理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会涉及到当年的利润和所得税的计算缴纳,所以如果公司当年亏损并想在以后年度弥补的话,需在亏损年度的第二年年初做一份年度亏损认定报告,然后到所管税务所去登记备案。这样在今后的5年内如公司有盈利就可向税务局申请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以冲减当年利润。企业发生亏损,应由企业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或提取的盈余公积金自行弥补。具体地讲,有三条弥补渠道:一是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但弥补期限不得超过5年;二是对于超过了税收规定的税前利润弥补期限而未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可以用税后利润进行弥补;三是用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由于以前年度亏损表现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年初借方余额,无论是税前利润补亏还是税后利润补亏都可以通过当年税后利润抵减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所以税前利润补亏和税后利润补亏均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所不同的只是两者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的账务处理不同。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时,其弥补的数额不能作为纳税所得的扣除处理。 例1.某企业1996年发生亏损180000元。年度终了,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0000 贷:本年利润 180000 假定该企业1997年至2001年每年均实现利润总额30000元,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发生亏损后的五年内可以用税前利润补亏。该企业在1997年至2001年年度终了,均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3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00 2001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180000+30000×5=-30000元,即借方余额,表明该企业在2001年末仍有未弥补亏损30000元,这未弥补亏损30000元只能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进行弥补。 承上例,假定该企业2002年实现利润总额60000元,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所得税率为33%,则该企业于年度终了,首先按其利润总额计算交纳当年应负担的所得税,然后再将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自然抵减了上年转来的借方余额,弥补了亏损。其有关账务处理分别为: (1)计算应交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60000×33%=19800 借:所得税 19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9800 (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19800 贷:所得税 19800 (3)结转本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本年利润(60000-19800) 40200 贷: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40200 (4)该企业2002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一30000+40200=10200元,即贷方余额,表明该企业200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40200元在弥补了30000元亏损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0200元。 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按确定的弥补亏损的数额,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其他转入"科目。例2.某企业以前年度累计未弥补亏损50000元,按规定已超过了税前利润和税后利润弥补的期间。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年用盈余公积全额弥补以前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其账务处理为: 借:盈余公积 50000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50000
弥补亏损不用做账务处理的。将本年利润结转入利润分配后就好了。如果利润分配余额在借方,还是亏损,就不用计提盈余公积了,只有有了盈利才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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