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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了怎么办 2017,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9-19 08:50:49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从法律角度讲,不需要登报的,你如果需要入账的话,去开票方复印对方的发票存根联,然后写个情况说明就可以了 当然金额如果小的,就不用管的、当然你可以找楼上的补开。你懂的
你单位的培训发票是不是在地税局开的是你单位掉的发票联还是对方掉的,是对方掉的不要管他,是自己掉的,就去当地地税局再从新开一张,只是你单位要多交点税了
去税务局办理有一定程序,很麻烦的,要找对方要底联复印件,税局要出证明,等。再找找,不应该丢的。好好想想放哪里了。

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2,发票丢了怎么补办

普通发票丢失了,可以让开具发票的公司拿原件复印一份,到双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发票丢了怎么补办

3,增值税普通发票丢了怎么办

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处理方法:对购货方取得销货方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丢失的,由销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向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由销货方将已抄报税证明单、发票复印件交给购货方(你公司)进行发票认证及抵扣进项税款,但对开票日期已超过90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已抄报税证明,也不得开具红字发票,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未超过90天,可以认证抵扣税款并用复印件入帐,如购货方已将认证并已抵扣联进行税款抵扣而发生丢失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普通发票丢失的处理:首先,让开票方到税局报个失,税局处理后一般就会开具罚单或行政处罚意见书。然后,把存根或记帐复印一下,盖个公章,写上:与原件相符最后,复印件入账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了怎么办

4,增值税发票掉了有什么办法补救

你在掉了第一时间就要办理处理事宜. 掉了对方的发票,规范的说:就是你这个购货方遗失了对方开票单位开具给你的抵扣联或发票联. 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备注: 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5,发票遗失怎么处理

登报挂失,找税务机关开具复印件
遗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开过了吗?如果是从税务局领取未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登报申明作废,那是开票方的事情,与你无关。如果是开过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了,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6,增值税专用发票丢了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在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然后分下列情况处理:   1、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2、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7,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怎么办

你应该有两联 你哪联丢失 抵扣联还是记账联?流程应该是找专管员 填一个相关的表备案 可能还需要跟你开出收据方出具一个发票复印件给你 专管员签字 所长签字 不记得是开出方还是抵扣方 哪方掉了好像要罚款的 早些去办 别拖久了 抵扣联记得一抵扣就按月装订 稽查查账会要翻看的
带上你的"认证相符"的表格,上面有你丢失的那份票的号码,最好还到销售方取一份发票复印件,(对方记账联的复印件),到税务局办理税票遗失证明,并据以记账.
找你的专管员问一下,税务局抵扣联要收回的,都丢了很麻烦,要专管员怎么说,你就怎么办吧,要和专管员好好沟通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超过三个月的,则不可以通过认证。因此需要到主管税务局咨询,是否可以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发票声明,将原发票作废后,再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当然那样做是有部分罚款的。 二、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1、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缴纳“挂失登报费”。 2、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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