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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章怎么办,刻税务章要那些手续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3-15 21:38:21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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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刻税务章要那些手续

1.核名2. 申请营业执照3. 刻章4.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5. 银行开立基本户(不含此费用)6. 启用基本户7. 税务报到及缴
带上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公司的公章,你的身份证原件。 如果你不是法人,还要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的委托证明!

刻税务章要那些手续

2,税务局代开发票盖章问题怎么解决

税务局代开发票照样盖企业的发票专用章
不用,我们在税务局开过这类的发票,也问了税务人员都讲不用盖单位财务章,给客户也没关系.你想你要是个体没营业执照,税务也会代开发票,可是你没单位的章怎么办?关键是你开票时候,需要先把开票的税金交纳,税务收到税金开票是非常积极的.

税务局代开发票盖章问题怎么解决

3,税务登记证没盖国税章怎么办谢谢

必须得有章,损坏还不是要打开,坏了拿去国税申请补发。
根据目前规定,国地税实行联合办证。税务登记证正本右下角应盖有国地税两个章,弱国没有加盖,可以到办证的税务机关要求重新发证!税务机关只需要做个缴销重新发放就行了!现在办理税务登记是不收费的,因此不需要承担额外费用!谢谢!

税务登记证没盖国税章怎么办谢谢

4,营业执照没了 有公章税务章怎么办

营业执照如果正副本都没有了,那就去市级报纸登报遗失。 然后由股东拿着报纸和股东会决议去市场监督管理局填写一份遗失申请表,就可以了。
去办 没营业执照怎么办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没了是丢失了还是注销了?丢失了就登报声明作废,再申请补办。注销了就要将税务登记也申请注销,否则,在税务还要申报。

5,怎么办理税务证和刻公章

你直接到市民办事大厅去办理就可以了,所有的单位都在那里。 刻公章是办理营业执照后拿营业执照去刻公章的店就可以刻了,但如果相关部门有指定的店除外!
加工服务个体户直接拿营业执照、身份证、租赁合同(或自有门面的房产证)等,到国税大厅填表申报税务登记证,目前国、地税只需办一个税务登记证就可以了。至于要交纳哪些税金,最好是申请核定,麻烦要少得多,核定完后,按期去报税就是了。

6,请问发票税务章丢失了应该怎么办

纳税人应在遗失税务证件之日起15日内到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需报送的资料: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烟台日报》);3、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及复印件;4、遗失被盗证件后,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立案处理证明、说明。需说明的是,遗失声明应写明遗失证件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遗失证件的种类、发证机关名称、发证有效期等情况。发票领购簿在补办税务登记时一同补办即可。
带这那章印过的东西找刻章的重新去刻一个!

7,税务证怎么办

你好你的公司是在哪个地方了 执照办下来了带上下面的手续直接去税务局办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只需出示给税务局看下,复印件需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只需出示给税务局看下,复印件需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4、填写税务注册登记相关表格。5、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6、注册地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复印件各三份(需加盖出租方公章,租赁协议需贴印花税)。7、会计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三份,照片一张。8、其它所需材料。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工本费:10元人民币。
准备以下材料都当地税务局: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只需出示给税务局看下,复印件需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只需出示给税务局看下,复印件需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4、填写税务注册登记相关表格;5、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6、注册地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复印件各三份(需加盖出租方公章,租赁协议需贴印花税);7、会计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三份,照片一张;8、其它所需材料;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工本费:10元人民币。
你的公司是在哪个地方了 执照办下来了带上下面的手续直接去税务局办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只需出示给税务局看下,复印件需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只需出示给税务局看下,复印件需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4、填写税务注册登记相关表格。5、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6、注册地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复印件各三份(需加盖出租方公章,租赁协议需贴印花税)。7、会计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三份,照片一张。8、其它所需材料。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工本费:10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丢了怎么办?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另外,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同楼上“小鱼儿”的观点。 《征管法》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都没有对遗失证件的处罚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加强对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各省可能存在对遗失证件的处罚规定。因此,需要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一下。 以上回答,希望能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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