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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了怎么缴销,发票丢了怎样注销

来源:整理 时间:2024-11-30 08:11:51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发票丢了怎样注销

及时通知税务局,然后登报声明作废.
先向属地税务局写出丢失发票说明(有罚款的),由税务局出具证明,在当地相关媒体上发布丢失发票(XX号-XX号)声明,之后才能办理注销。
如果要注销,首先你去找税务局说明发票丢失,然后根据要求到报社做挂失登报声明。然后税务局会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罚款之后就可以注销了。
要向税局说明情况,登报说明的

发票丢了怎样注销

2,增值税发票丢失了如何操作

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增值税发票丢失了如何操作

3,客户把我开给他的发票丢失该怎麽办增值税和普票分别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您的企业发生了丢失发票事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失,并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 (一)办理流程 1.发生丢失、被盗发票的,凭公安机关报案证明到发票管理窗口领取刊出登记表,到报社办理遗失声明; 2.报纸刊出后携带应提交资料递交发票管理窗口,对不按规定保管发票而发生丢失、被盗的纳税人,发票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发票管理窗口办理发票缴销等事项。 (二)提供资料 1.《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

客户把我开给他的发票丢失该怎麽办增值税和普票分别怎么处理

4,发票掉了怎么注销

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一)丢失发票;(二)损(撕)毁发票;因此,按照您的表述,您的行为既符合丢失发票行为,又符合损(撕)毁发票行为,按照本《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发票挂失、损毁报告报告流程一、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一份,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纳税人丢失损毁发票,应于丢失损毁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五、税务工作标准和要求1、审核(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2)审核纳税人《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4)核实纳税人丢失发票情况是否属实,出具的遗失证明材料是否合法、真实有效。2、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批结果,签署审批意见,按照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丢失、损(撕)毁发票,存在税务法律风险,可能处罚只有几百上千元钱,但登报、跑税务挂失需要时间,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希望您能遇上一个好讲话的税务人员,可能办事要轻松些。 另外,告诉您请您还找一下发票的碎片,粘贴好,哪怕是半张只要能识别,就只算损(撕)毁发票行为,不需要登报,只需要报告税务机关即可。
其实提问者有个问题没有搞清楚。因为你是很前一任经营者存在或者存在接手的关系。而税务部门对发票遗失的处罚,是针对你的前任作出的。并不是对你做出。不过你现在去帮他退回税务登记证,自然很容易被认为你是接手他的店铺,承担其权利和义务。至于发票 遗失造成的处罚,税务部门要求的登报和处罚,都是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如果你不想被处罚,很简单,找你的上任去接受处罚,并注销税务登记证。罚款的依据是《发票管理办法》第六章 罚 则第三十六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章 罚 则第四十五条 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立案查处。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或没收非法所得款额在1000以下的,可由税务所自行决定。第五十条 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一)丢失发票;罚款应该在1000以内。1000以上的程序比较麻烦,一般不会走罚款1000以上的程序。不清楚可以继续补充提问。

5,纳税的发票如果不小心丢失了应该如何登报和办理

发票登报遗失是有固定的格式的,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格式不同。1、联系报业或媒体代理机构,一般要求是市属或以上级别的报业。2、填写报业的登报模板,a.普通发票登报格式模板:xxxxxxxxx有限公司(税号:110XXXXXXX)不慎遗失北京......发票,发票代码:xxxxxx,发票号码:xxxxxxxx,特此声明3.增值税专用发票登报格式模板:兹有我司XXXXXXXXXX公司,因我司管理失误,遗失XXXX年X月XX日购入的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文二联电脑版)一份(二联),发票代码XXXXXXXXXX,发票号码为XXXXXXXX,已开具,已申报已缴纳税款,盖发票专用章。现声明遗失!3、完成登报。扩展阅读:一、空白发票丢失处理1.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2.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2)登报声明发票遗失作废的版面原件、发票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二、普通发票丢失处理1. 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2.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方的账务处理:1. 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2.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会字〔1996〕19号 )第五十五条第五款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 1. 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3.发票联和抵扣联均丢失情形: 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丢失前未认证的,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仅抵扣联丢失情形: 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仅发票联丢失情形: 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6. 丢失增值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办理资料: 已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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