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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地税定额怎么写,定额地税申请书怎么写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2-28 16:59:06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定额地税申请书怎么写

按照申请表上的规定填写

定额地税申请书怎么写

2,调低定额税收的申请

到办税大厅填写《调整定额申请审批表》,提供合理有效的依据,经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调减定额。主要工作是和主管你的税收管理员积极沟通。
你好!不用写什么申请,直接到大厅填《调整定额申请审批表》,最主要的还是要跟你的税收管理员沟通好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调低定额税收的申请

3,地税的税额定的过高与我的实际情况不相符请问降税申请书怎么写

不知道你是国地税共管户还是地税独管户?要是公管户的话,一般是以国税核定的营业额来核定地税税款的。如果是地税独管户,你最好先和你的税收管理员沟通一下,将你的实际情况告诉并口头提出你的意见,看管理员怎么回答,如果说服你你就不要再提了,如果说服不了你,你可以写申请,这样就进入书面程序了。你要提出你的事实,都是要有相关证据的,如果光说没有佐证是无法得到支持的。你可以补充问题说说你具体的情况,我可以给你算。一般我用成本法就可以推出你的营业额的。
不明白啊 = =!

地税的税额定的过高与我的实际情况不相符请问降税申请书怎么写

4,申请调整税额的报告书

申请报告因搬迁原因,影响我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特申请降低税额,请税务局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予以批准。申请人:xx公司日期:
定期定额户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人、平方米、元纳税人申报 纳税人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经营地点 纳税人经营情况 经营行业 营业面积 雇佣人数 原定额 经营范围 申报项目 月经营额 月收益额 调整项目 原月经营额 原月收益额 现月经营额 现月收益额 纳税人签章:税务机关复核纳税人经营情况 经营行业 营业面积 雇佣人数 行业明细 调整原因 调整系数 现定额 经办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签章)年 月 日

5,怎么填写地税定额申请书

地 税定额申请书,先去地税局领表,然后写上每月的平均收入与开支情况、并写上申请定额的理由,交完表后,税管员会通知什么时候来营业场所实地考察的。 只要公司的收入水平低于税务局认定的查账征收的标准,就可以申请采用简化模式纳税,即定税。
减免税申请报告的写法并无固定格式,只要把减免税的申请内容写清即可。一般内容可以包括:1.标题。如“关于享受......税收优惠的申请报告”、“关于申请免征......税的报告”等等。2.行文对象,即主管税务机关。一般可以写“**国家(或地方)税务局**分局”。3.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范围等,4.企业实际情况。这里。主要说明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时,符合享受条件的具体情况。比如,享受条件中有残疾人员数量要求的,则可写明企业招收的残疾人员的数量。又如,需要销售收入条件的,则可以写明销售收入指标。总之,写清符合享受条件的各项指标。5.相关法律依据。比如,“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免征**税”。一般写明文件名称、发文机关、文件字号、法律条款。如果这些内容确实无法取得书面文件的,也可以就大致内容简要的写上一笔。6.申请内容。也就是提出申请要求,如,“根据这一规定,我公司符合上述条件,特向贵局申请享受免征**税的优惠政策。望予批准为盼。”7.企业名称(加盖公章)及日期。

6,企业地税定额如何填地税纳税申报表

1、计算增值税0.03(小规模进项不可以抵扣所以不存在含税不含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末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末交增值税2、印花税万分之三(根据购入额*税率填列)印花税=购入额*0.00033、城建税0.07城建税=增值税*0.074、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增值税*0.035、营业税营业税=实际营业(销售)收入额*1‰6、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0.02借: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堤围防护费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堤围防护费 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增值税会有所改变,因为进项可以抵扣!税率自然有所不同!
得知道你的行业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你要买那种专门的,定期定额的那种申报表的。你是不能用通用的地税申报表的,你用定额的那种申报表,写上税款所属期,应纳金额等相关信息就可以了
1、城建税,贵公司在城区的话,为每月增值税(国税)的7%,在县城的话,5%。2、教育费附加,每月增值税(国税)的3%。3、个人所得税,您提到地税给贵公司有25000的定额,我猜贵公司可能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合伙企业或私营独资企业。估计会采取2%左右的征收率。那么就是500元。(这个建议咨询当地地税,因为他们也可能采用4-15%的应税所得率,然后再乘以税率,小有点复杂吧?呵呵)
不知你是什么地方,各地有点不同.
nono33445: 开货物普票的法人企业是应向国税交增值税的。 地税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是随国税征收的。 填通用的地税申报表的就可以了。没有增税发票,只开货物普票的法人企业,如果是25000定额,应税所得率一般是5%,应税所得额为1250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20%,即所得税为250元。印花税税率为0.03%,按购销合同的金额纳税

7,所得税年报纳税调整表怎么填第一列帐载金额第二列税收金额

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总额不超过收入的5%。你公司最多能扣除100030000/5%=5001500你公司具体发生75834.5,你公司应抵扣75834.5*60%=45500.7章载金额填75834.5税收金额填45500.7调增金额填30333.8调减金额不填
问:哪些行业不能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四条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否可以同时享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问:核定征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如何享受优惠?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文件规定:“三、企业预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二)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三)定额征收企业。根据优惠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问:公司以设备对外投资,可以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吗?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第一条规定,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企业应同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等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做好税务处理工作。问:享受企业所得税免征、减征优惠条件的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的技术有什么限制条件?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规定,企业转让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的技术,限于其拥有所有权的技术。技术所有权的权属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其中,专利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权属;国防专利由总装备部确定权属;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由国家版权局确定权属;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权属;植物新品种权由农业部确定权属;生物医药新品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确定权属。该公告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公告实施之日起,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确认的技术转让收入,按本公告执行。问: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的软件企业,如在享受优惠政策期间,有的年度亏损,享受优惠的时间是否可以顺延?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第三条规定,软件企业的获利年度,是指软件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包括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年度。软件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间断。问:企业发生的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吗?答:可以,但不得超过该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问:财税〔2015〕119号中的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是否包括2016年之前符合财税〔2015〕119号规定条件但未申请享受的?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2015年及以前年度不能按该文的规定享受。问: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但其法人合伙人对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实缴出资未满2年,能否享受投资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政策?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第三条规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所称满2年是指2015年10月1日起,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实缴投资满2年,同时,法人合伙人对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实缴出资也应满2年。如果法人合伙人投资于多个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可合并计算其可抵扣的投资额和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以后纳税年度继续抵扣;当年抵扣后有结余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问: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又符合软件企业的优惠政策,是否可以叠加享受?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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