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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预测准确率怎么提高,如何快速提高预测的准确率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3-28 22:24:50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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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快速提高预测的准确率

先等结果出来再预测,神棍的通用做法。而且你不告诉我们预测什么很尴尬。提高预测的模糊程度,比如:三个人科举问几个人中,手比个一可以代表“全中、全不中、一人中、一人不中”所有情况。

如何快速提高预测的准确率

2,上下联动提高税收收入预测准确率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局领导,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切实提高对税收预测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更新观念,积极组织,加强调度,不断提高税收收收入预测的准确率。二是加强收入预测工作的管理。今年市局将税收预测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按月开展情况通报,对影响准确率的因素逐项分析通报,督导各单位对照开展分析与预测,认真改正收入预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收入预测工作氛围,促进各单位不断提高预测准确率。上半年,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上报的收入预测准确率全部达标。三是增强收入预测工作的责任心。市局通过加强税收预测工作的督办考核,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人及工作要求、报送时间、报送口径,增强预测人员工作责任心,加强收入分析与预测,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四是加强收入预测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开展收入预测工作的同时,抓好与其他税源管理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及时联络重点企业、摸清收入家底、督促收入申报、收入入库等,以点带面促进工作的全面展开,努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

上下联动提高税收收入预测准确率

3,如何做好税收预测工作

把强化税收预测作为抓好组织收入的有效手段,并按照“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税收预测”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四措并举,税收预测准确率稳步提升。一是加强内部统筹。建立横向协作机制,由收入规划部门牵头,税政、征管、督审、风险监控等业务部门及时提供经济运行、政策效应、税收征管等情况及数据,共同分析研判收入形势;建立纵向联动机制,各征收主体建立收入预测信息定期报送机制,要求重大税源变化第一时间上报,将收入预测纳入绩效考核,共同应对预测工作压力。二是强化外部沟通。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了解月度组织收入建议;加强与国税部门联系,及时获取不动产开票、增值税及消费税预测信息,做好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收入预测分析;加强与人行联系,及时掌握各类税收进退库情况,提高税收预测精度。三是监控重点税源。对40户规模骨干企业(集团)按年、季、月份分别进行重点监控,既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预期,做好长期税源情况的判断,又要及时掌握企业月度销售利润情况,并跟踪监控税款申报入库,不断修正税收预测数据。四是抓住重点税种。针对两个所得税收入月度波动较大且是中央地方共享税的特点,筛选2016年度入库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以上51户企业及个人所得税100万元以上31户企业对两个所得税按月进行重点监控,充分考虑申报期限月度和季度的口径、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缴的时间节点、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等各项因素,合理确定收入增长预期。

如何做好税收预测工作

4,如何提高税务筹划的成功效率

税务筹划,又称节税,它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等活动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策划,以达到合理减轻或免除税负的一种经营筹划行为。由于税务筹划的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风险,所以税务筹划是一个企业成熟、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专业性的特征。提升企业税务筹划能力途径:1、积极树立税收筹划意识企业领导应该在加强税法知识学习的同时,树立依法纳税、合法节税的理财观念;企业财务人员在准确处理企业账务的基础上,应钻研税收专业知识,全面了解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在各项财务活动中体现筹划节税意识。2、设置专门的税收筹划岗位当前,可以在企业内部设置专职税务会计。专职税务会计除了确认应税收入、扣除项目、编制纳税申报表以外,还应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对未来税金支出进行预测,对税务活动进行筹划,发挥税务会计的融资作用,取得较多的税收收益。专职税务会计应具有丰富的会计知识,精通国家的税收法规,熟悉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对企业的税收筹划进行准确定位如何提高纳税筹划的能力如何提高纳税筹划的能力。同时,企业还可以聘请专业的税务筹划师提供专业的筹划服务。专业的税务筹划师通晓税收法律,精通节税规则,精明节税操作,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税收筹划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道德素质,既要保证税收筹划在法理上的合法、合规,还要保证税收筹划不是以侵害国家利益为目的和前提。3、做好税收筹划的基础工作首先,要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设置真实完整地会计账簿,编制真实客观的财务会计报告既是依法纳税、满足税务管理的基本需要,又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其次,实行科学化决策如何提高纳税筹划的能力纳税筹划师。税收筹划具有鲜明的筹划性,通过事先规划、设计、安排,把税收成本作为企业运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建立科学严密的审批机制,实行科学化决策,才能使企业税收筹划走入正轨。4、选择专业的税筹平台这里涉及广告嫌疑,我们在此不做推荐,只是希望企业能够在选择平台时能够多方进行对比,要综合考察平台整体的实力和后期服务承诺如何才决定合作,以免后期领票办税以及注销时出现麻烦!

5,税收预测分析

从上图可以看出,通过一元回归模型预测的国税收入与实际收入非常接近,除2003年出现较大差异外,其他年份实际收入与预测收入基本吻合。2003年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悦达起亚当年入库税收增幅较大,出现了非常规因素的影响。 一元回归模型不仅可以在税收预测中发挥作用,也可以在对历史税收收入的分析中发挥重要作用。例如通过企业近几年的销售收入与税收收入的数据建立模型,通过模型得出这几年的预测税收收入,把预测收入与实际入库税收进行比较,如果差异较大,就属于异常情况,再进一步查找原因。 4、企业财务指标。 企业财务指标是对上述指标的补充,如果运用上述指标分析发现企业税收出现异常,则需要利用企业各项财务指标之间比较严密的对应关系进行深度分析,进一步查找原因。 一是收入类分析指标。收入类分析指标主要是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可以通过不同时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对比,查找企业销售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用公式表示为: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二是成本类分析指标。通过成本类分析指标,可以进一步验证企业申报销售是否准确,费用列支是否正确。主要指标公式为: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三是费用类分析指标。费用类分析指标主要是对企业所得税进行分析时使用。其主要指标及公式为: 成本费用变动率=(本期费用-基期费用)÷基期费用×100%,其中:费用率=(费用÷销售收入)×100%。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四是资产类分析指标。通过资产类分析指标,可以进一步检验企业申报的销售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隐瞒收入的行为。其主要指标及公式为: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分析纳税人资产综合利用情况。如指标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可能存在隐瞒收入,或闲置未用资产计提折旧问题。 总资产周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总资产×100%。 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100%。 分析总资产和存货周转情况,推测销售能力。如总资产周转率或存货周转率加快,而应纳税税额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 应收(付)账款变动率=(期末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100%。 分析纳税人应收(付)账款增减变动情况,判断其销售实现和可能发生坏账情况。如应收(付)账款增长率增高,而销售收入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 五是存货变动率、资产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配比分析。比较分析本期资产利润率与上年同期资产利润率,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与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若本期存货增加不大,即存货变动率≤0,本期总资产周转率-上年同期总资产周转率≤0,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问题。 以上五种企业财务分析指标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不能简单的照搬照抄。首先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管辖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按照行业类别和企业规模大小,建立各个财务指标的预警值;然后再把个别企业的财务指标与预警值对比,超出预警范围的予以重点检查。 五、加强微观税源分析的措施及注意问题 一是实行税源分类管理办法。一方面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以服务为主的管理办法。根据大企业账制健全、核算规范、财务人员素质较高的特点,在加强平时企业有关信息收集、监控、上报的基础上,着重在宣传最新税收政策、帮助做好账务处理等服务事宜上下功夫,综合评估企业经营能力和纳税能力,科学预测税收收入态势,保证主要税源如期转化为税收,实现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的稳定、健康、协调增长。另一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以管理为主的办法。要在督促建账建制、规范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分行业管理,掌握各行业中小企业税源的规律,通过纵、横对比,强化管理,实现中小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是健全税源分析机制。税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申报纳税、综合经济指标、行业税负以及税务检查处理等各类动态情况的分析监控,及时对照上级税务机关发布同行业税负及其预警标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综合分析。既要注重税收收入总量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比较分析,又要注重各税种收入增长与税基增长的对比分析,逐步提高税源管理的质量与效率。要加强数据分析的增值利用,对征管软件的申报征收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实施案头评估。 三是加强税源动态监控。通过采集纳税人的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等相关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和对比,分行业确定纳税人的监控指标体系,对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从而提高税源监控质量。通过对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阶段指标的纵向比对、同行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对、实物库存及流转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的账实比对,分析税负变化趋势,实现动态监控。同时要加强与财政、工商、银行、质监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社会化的税源监控网络。 四是有针对地开展纳税评估。根据税收分析查找出来的征管工作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纳税评估。首先要严格执行总局制定的纳税评估办法,落实纳税评估工作职责,建立科学的纳税评估模型。要根据不同经济性质、不同行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特点,建立统一规范的纳税评估数据采集指标。其次要采取科学的纳税评估分析方法,对采集的企业销售收入、库存产品、生产成本、实现利润等涉税指标要认真分析与其缴纳的税收之间的相互关系;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负状况和单个纳税人情况差异。第三,要充分利用纳税评估分析结果。在对纳税人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征管措施。对带有全局性的问题要建立制定完善新的征管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对个性事件要与纳税人进行约谈,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帮助其改正;对达到偷税标准的要移交到稽查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6,浅谈如何完善对契税的税收征管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即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的范围不断扩大,土地交易日益活跃,价格持续走高,契税收入稳步增长,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日益显著。面对土地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地税部门的崭新课题,如何提高契税征管水平,已成为当前一项迫切任务。一、目前土地契税征管现状(一)土地契税现行征管模式。职能划转后,即墨市地税局基本沿袭了财政部门对土地契税的征管思路,确立了“以直接征收为基础,以省局大集中核心征管系统为支撑,以驻市政府市民大厅地税窗口为依托,先税后证”的征管模式。(二)土地契税征管的主要内容和特点。目前,土地契税管理主要包括土地出让和转让契税征收、减免税管理、开具完税证明等职能。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主要采用协议、招、拍、挂等方式,又称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又称二级市场。从目前看,土地出让和转让的主要用途是房地产开发和工业、商业需求。减免税管理是契税管理的重中之重,是主要的风险点之一。除对土地出让、转让征收契税外,按照“先税后证”的要求,地税窗口作为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的前置环节,还承担着对所有税款申报缴纳完毕的企业和个人出具《完税证明》的职责,是土地交易流程中的重要一环。从征管实践来看,契税虽然是一个比较成熟的税种,但对于地税机关而言,却是一个新的课题,其征收管理相对于地税目前征管的其他税种而言,存在较为显著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1、契税税种自身具有特殊性。契税划转前由财政部门专业机构负责征收,其政策设置自成体系,独立性强且内容庞杂,专业性要求较高。2、契税征收方式具有特殊性。契税征收主要是一次征收,征收开票与调查核实需要同步完成,在后续管理方面缺乏强有力的制约及纠错手段,亦即契税征管需以“即时管理”为主,后续管理的有效性不甚理想。3、契税征收期限具有特殊性。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的申报期限为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由此导致契税的征收有别于其他税种,无固定的纳税申报期限。4、外部部门协作具有特殊性。土地契税征收涉及土地的权属转移以及特定的纳税群体,其征管的一手信息主要来自国土部门,对国土部门协作的要求较高。二、土地契税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土地契税征管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但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执法依据尚待明确,管理链条缺失。从执法依据看,契税征管没有明确依照税收征管法执行。根据2001年修订的税收征管法规定: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具体征管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总局也曾发文暂参照税收征管法执行。由于不能完全适用征管法,在偷税定性、税收保全、强制执行、通知银行扣款等方面手续不足,执法刚性有待考验。划转后地税窗口的职能仅停留在征收职能,后续管理、评估检查职能未全面展开,未能形成征、管查一体的全面管理体制。(二)培训深度不够,征收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土地契税政策自成体系,独立性强,土地契税又是土地交易流程中的一环,这决定了与土地交易过程不可割舍性,对专业性要求高。同时,征收开票与调查核实同步完成,对征收人员的整体素质要求较高。因此,培训时,除对契税条例和细则进行政策培训外,应提高培训深度,加强对土地出让、转让等土地交易全部流程的国土知识的培训。(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实际税款申报征收时间脱节。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同时,第八条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但征管实践中,土地契税都是在纳税人办证前才来申报缴纳,此时,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滞后少则三月、多则一年,完全取决于纳税人办理土地证的时间。这一脱节严重弱化了契税的刚性,严重扰乱了税款入库、税收收入分析等管理环节,使主动征收变为等待征收,这一问题,亟待解决。(四)信息化支撑力度应加强。虽然,通过综合治税网上平台,能获取部分土地交易信息,从国土部门网站也可公开查询交易信息。但是,未开发建立起与国土部门信息化联动的软件,一方面,无法在第一时间查阅土地交易,掌握契税纳税义务时间;另一方面,开具完税凭证后,仍然使用纸张手工传递的方式,无法通过网上传递。这都不符合“信息管税”的时代要求。三、下一步需要加强和完善的工作(一)强化契税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理顺执法管理秩序。要通过12366热线、地税门户网站、青岛主流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契税知识,使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征收要求,完成对土地交易信息第一时间获取,改变现在被动受理的现状,改为及时通知纳税人在签订合同10日内申报入库,从根本上规范税收秩序,走上正轨,为下一步后续管理扫清障碍。(二)实行针对性培训,切实提高征收人员整体素质。要加强培训深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土地交易知识的专业培训,避免孤立的仅就契税政策论政策的培训。要强化操作性,使征收人员能准确的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土地出让、转让合同书、国土局会议纪要、会审意见等文件材料,判定征税税种和计税依据,切实提高整体素质,提高应对税收风险的能力。(三)以信息化为支撑,强化“信息管税”。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协商,联合开发土地契税管理软件。一方面,由国土部门在土地交易第一时间通过软件传递,征收人员根据共享信息通知、跟踪纳税人依法申报完税,逾期未申报的转入后续管理;另一方面,对依法完税的,通过管理软件网上开具完税证明传递国土部门办证,实现轻敲鼠标,一键传送。(四)把住减免税关,防范税收风险。减免税管理是契税管理的重中之重,是重要的风险点。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和国家税务总局《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99号)规定,进一步规范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后“两税”的减免管理。一方面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减少税收流失。另一方面要建立减免税登记台帐,对减免税项目进行案卷登记,有效防范风险。(五)坚持“先税后证”原则,实施关口控制。要在对土地契税把关的同时,强化对土地出让过程中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的管理以及土地转让过程中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地方各税的控管,督促其全部在主管税务机关完税后再向国土部门出具完税证明,对涉及地方各税多且计算复杂的,可要求其提供中介机构签证报告。通过“先税后证”,合理延伸管理链条,有效实施关口控制。(六)努力提高土地契税的税收预测。税收分析是税收管理的眼睛。虽然目前土地契税“被动受理”的现状给科学分析预测带来诸多不便,但总体来看,还是有迹可循。土地出让是土地交易的主体,比率高,根据房地产管理法规规定: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应建立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虽然土地交易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但土地出让不可能超出该计划,总量是有限度,可预测的。同时,如果国土部门对土地交易的计划信息传递到位,也可提高税收预测的准确性,应积极协调国土部门了解年度土地计划,结合经济宏观发展状况、土地交易信息等指标,探索建立契税科学分析预测机制。(张喜)

7,如何提高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性

税务筹划,又称节税,它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策划,以达到合理减轻或免除税负的一种经营筹划行为。由于税务筹划的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风险,所以税务筹划是一个企业成熟、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专业性的特征。一、税务筹划有效性的价值判断标准正确的税务筹划不仅可以使企业避免缴纳不该缴纳的税金,降低税收成本,而且有助于企业合理安排支出,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但如何才能提高税务筹划的有效性,真正做到“节税增收”。首先必须有一套基本的价值判断标准。根据税务筹划的内涵和本质规定税务筹划的有效性可以通过以下三条基本标准来判断:1、符合税收法律规范。因为税收具有强制性,如果偏离了纳税遵从,企业将面临涉税风险。如果触犯了税法,那就是偷逃税,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就是无效的,甚至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因此,这是评估税务筹划有效性的最基本的、不可或缺的标准。2、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企业的任何经济活动都要求收益大于成本。税务筹划活动当然也不例外。任何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都有其两面性,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实施该方案付出成本费用,这些成本费用包括因税务筹划而引起的一切支出或其他损失。如果税务筹划的节税额不能弥补这些支出和损失,那这种税务筹划就是毫无意义的,因而也是无效和不可取的。3、符合企业的战略利益。由于税务筹划是企业一种长期行为和事前筹划活动,因此需要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不仅要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之上,有时还要与企业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如果仅局限于短期和局部利益,而不考虑战略利益,那么这样的筹划活动往往是得不偿失,即是无效的。如仅为贷款利息能在税前列支而大量向银行贷款,其结果必然会加大后续年度的成本和还贷风险。因此税务筹划正确的取向是应以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为重,把筹划活动放在整体经营决策中加以考虑,综合兼顾各税种及相关利益人的利益。二、影响企业税务筹划有效性的主要因素(一)信息因素:税务筹划活动的前提和依据信息不仅是税务筹划过程中思维活动的触媒,更是筹划者与外部环境联系的纽带。只有充分掌握了信息,才能进一步开展税务筹划活动。由于税务筹划不能违反税收法规,因此税务筹划人要认真掌握和研究税收法规,找到其中可供税务筹划利用之处。税法法规常随经济情况的变动或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修正,修正的次数也较其他法律频繁,因此,对于税法修正的内容和趋势,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加以注意并适时对筹划方案做出调整。税务筹划的内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方面,要做到有效运用税务筹划,不仅要了解税收法规,还要熟悉会计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唯有如此,才能在总体上为税务筹划活动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虽然在理论上税务筹划与偷税有不同含义,但在实践中一般要通过税务机关的认定和判断,而认定和判断又随主观与客观条件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果,因此企业在运用税务筹划时,还必须了解主管税务机关的观点,在反复研讨的基础上做出筹划,否则,一旦被视为偷税,就会得不偿失。企业自身的情况是税务筹划的出发点,因此税务筹划不仅必须掌握企业内部信息,如理财目标、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风险的态度等信息,还要了解企业过去和目前的有关情况,包括有关申报、纳税及与税务机关关系等情况,这将有助于制定合理有效的企业税务筹划方案。(二)时间和费用:税务筹划成功的保障设计和实施税务筹划要花费必要的时间和费用。首先,时间是获得知识、信息的保障。由于税法和财务制度日益完善和复杂,为了获得必要的知识,需要花费时间收集资料、学习和研究税法及财务制度,充分认识投资及经营项目。其次,设计和实施税务筹划需要时间和费用的保证。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往往面临成本与收益的权衡:依靠自己的财务人员进行筹划可以节省费用,委托中介机构实施税务筹划会发生额外的支出。因此,当期望的节税额大于支付给中介机构的费用时,选择中介机构进行税务筹划是明智之举。在节税收益无法确定时,若依靠自己的财务人员进行税务筹划,则必须投入足够的时间以保证内部财务人员去思考未来的经济活动可能与税收的联系,以便做出多种筹划方案供企业决策者参考。(三)人员因素:税务筹划成功的必要条件税务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筹划能否有效成功的实施,还取决于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如果企业有能力,可以自己筹划,如果企业没有能力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代理。一般而言,选择中介机构要优于依靠内部财务人员,因为中介机构具有知识、时间方面的优势,其具有的独立性能使中介机构面对税务机关和客户时站在中立的立场,依据事实和法律,寻求合法的纳税方案。良好的人际关系是成功的税务筹划不可缺少的,但过分密切的关系往往对筹划带来危害。税务代理和客户之间关系过分密切,客户的问题就可能成为税务代理的问题。在回答税务人员的询问时,税务代理就可能有所选择和保留,隐瞒部分真相,这样的结果往往会造成逃税。税务代理与税务部门关系过分密切,同样可能产生不良后果。三、提高税务筹划有效性的途径(一)树立诚信纳税意识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税务筹划的权利与企业的其他权利一样,都有特定界限,超越(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这个界限就不再是企业的权利,而是违背企业的纳税义务,就不再合法,而是违法。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可以相互转换:当税法中存在的缺陷被纠正或税法中不明确的地方被明确后,企业相应的筹划权利就会转换成纳税义务。如超额累进税率改为固定比例税率后,纳税人利用累进级距的不同税率而进行的筹划就不存在了;当税法或条例的某些条款或内容被重新解释并明确其适用范围后,纳税人就可能不再有享筹划的权利;当税法或条例中的某些特定内容被取消后,税务筹划的条件随之消失,企业的筹划权利就转换为纳税义务。因而,要避免涉税法律风险,切实有效的进行税务筹划,应以税法为依据,深刻理解税法所体现的立法精神及国家政策。(二)做好税务筹划的基础工作首先,要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设置真实完整的会计账簿,编制真实客观的财务会计报告,不仅是依法纳税、满足税务管理的基本需要,又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基础。其次,由于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前期策划和财务测算活动。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策划,进而对一些经济活动进行合理的控制,因此必须建立科学严密的审批机制,实行科学化决策,才能使企业税务筹划走入正轨。另外,要加强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企业要正视风险的客观存在,树立税务筹划的风险意识,并在生产经营过程和涉税事务中始终保持对筹划风险的警惕性。通过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对筹划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寻找导致风险产生的根源,制定有效措施遏制税务筹划风险。(三)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传递系统和税务筹划数据库任何税务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税收法律环境下,以企业收集到的信息为基础制定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因此税务筹划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它需要输入信息的刺激,在占有大量客观材料的基础上才能形成。这就意味着要提高企业税务筹划的有效性必须有一套完善的信息收集传递系统和税务筹划数据库,以实现税务筹划对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相关适度性要求。(四)掌握税务筹划的基本技术方法税务筹划的技术方法有很多,可以分为优惠型税务筹划方法、节约型税务筹划方法、避免税收违法行为的筹划方法等等。优惠型税务筹划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内容;掌握取得税收优惠政策所必须的条件;争取税务部门的认可。节约型税务筹划着眼于减少和避免税金的重复支出,调整和取消税金重复支出的生产经营行为和环节,避免税收违法行为的筹划。主要是掌握和理解税制要素规定、解释,避免因认识的错误而受到处罚造成损失。另外,由于各税种的应纳税额都是通过会计核算的结果加以纳税调整来确定,凡是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会计处理方法或有多种会计处理方法的,会计核算的结果就是应纳税额,因此通过会计政策选择,也可以实现税务筹划的目的。企业在进行具体筹划时应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综合权衡,可将以上方法结合起来,将会取得更理想的效果。(五)注重税务筹划方案的综合性从根本上讲,税务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所决定。税务筹划必须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进行综合策划,将其纳入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也不能仅仅着眼于节税。也就是说。税务筹划首先应着眼于整体税负的降低,而不仅仅是个别税种税负的减少。这是由于各税种的税基相互关联,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某种个税税基的缩减可能会致使其他税种税基扩张。因而税务筹划既要考虑某一税种的节税利益,也要考虑多税种之间的利益抵消因素。其次,税收利益虽然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济利益,但不是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项目投资税收的减少并不等于纳税人整体利益的增加。如果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最优的方案应是整体利益最大的方案,而非税负最轻的方案。即便是某种税务筹划方案能使纳税人的整体税负最轻,但并非纳税人的整体利益最大,该方案也应弃之不用。例如,如果向纳税人提供一份税务筹划方案,可以使他免缴全部税款,前提是要其把经营业绩控制在起征点以下。这项税务筹划方案一定会遭到拒绝。因为该方案的实施,虽然能使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降为零,但其经营规模和收益也受到了最大的限制,显然是不可取的。因此,纳税人或中介机构开展税务筹划应综合考虑,全面权衡,不能为筹划而筹划。(六)重视税务筹划人员的培养税务筹划实质上是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是事先的规划和安排,经济活动一旦发生后,就无法事后补救。成功有效的税务筹划不仅要求筹划主体以正确的理论作为指导,更要求筹划主体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统筹谋利的能力,具备税收、会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全面了解、熟悉企业筹资、经营、投资等业务情况及其流程,随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情况,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做出最有利的决策。否则,即使有迫切的税务筹划愿望也难有具体的筹划作为。如果盲目的进行税务筹划,其结果可能是得不偿失。因此企业要想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提高纳税筹划的成功率,重视税务筹划人才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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